第四十一章规劝
秦铮和谢芳华很快就来到了猎场出口。【】 出口处空无一人,显然燕亭、谢墨含他们还没从里面出来。 秦铮视线扫了一圈,将拇指和食指捏在一处,放在唇边打了个响亮的口哨。 谢芳华瞅了秦铮一眼,低下头,伸手去扯自己的袖子。 “你要干什么?”秦铮看到她的动作蹙眉制止。 谢芳华抬手指了指被她按在身前的小白狐,虽然她刚刚那一剑刺得不深,但是这样冷的天,不赶快给它包扎的话,它流血也会流死。 秦铮意会,对她道,“我给你的那块帕子呢?就用它,用不到你扯衣服,露了胳膊像什么话。” 谢芳华看着自己长长的水袖,不以为然,别说扯一块布,就是两块布,她也露不到。不过既然他阻止,也便不扯了,从怀中掏出他给的那块帕子,左右看了一眼,英亲王妃精致的绣工让她怎么也不忍心拿给这个畜生包扎,给它包扎后就不能要了,遂作罢,放回了怀里。 秦铮一直看着她,将她小小的挣扎看在眼里,蓦地笑了,一瞬间心情极好。伸手从自己袖子上扯下了一块布扔给她,“用我的袖子。” 谢芳华毫不客气地接过他的袖子布片。 “还有这个创伤药也给你。”秦铮又从怀里扔给她一个瓷瓶。 谢芳华又接了瓷瓶,将瓶塞打开,里面的药粉倒出来洒在小白狐的伤口上,之后动作利落地拿了秦铮的衣袖锦布给它包扎。 小白狐本来眼中的敌意褪去了几分,扭头打量谢芳华。 “这小东西倒是通人性。”秦铮笑了笑。 谢芳华不置可否,狐狸本来就比一般的动物通灵性,更何况还是这样难得一见的白狐。 “咱们两个换换,你将这个紫貂也包扎了吧!”秦铮见她包扎完小白狐,将紫貂扔给了她,又从自己的另一只袖子上扯下一块布来,也一同扔了过去。 谢芳华接过紫貂,紫貂挣扎了一下,很快便在她手下老实不动了。秦铮的箭射得比她刺小白狐那一箭深,几乎露骨,只上药包扎的话怕是难好,她将伤口处打量了一下,将小白狐扔给秦铮,从自己头上取下一支绣花针,又从怀中拿出两根绣线,低头给紫貂的伤口缝针。 秦铮眸光闪了闪,“你还会做这个?” 谢芳华自然不回答他。 秦铮盯着她手的动作,眸光灼灼。 不多时,猎场内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谢芳华不理会,秦铮也不回头,亦不理会。 很快,马蹄声从后方来到近前,燕亭一马当先,刚一出来,就大声嚷道,“秦铮兄,我听meimei她们说你猎到了一只小白狐和一只紫貂?你还是不是人?有人守在猎场几个月都未必见到一只。” 秦铮扭头瞥了燕亭一眼,扬了扬眉。 “喂,你的听音在做什么?绣花?”燕亭好奇地看向谢芳华,待看清楚后惊异地道,“你竟然会缝针治伤?看你这动作,太医院的那帮子老医究都不及你。我可亲眼见过一回孙太医给人缝伤口,那手抖的啊。” “你看的那回是孙太医给我家老子缝伤口,一只畜生能比英亲王?”秦铮懒洋洋地道。 燕亭干咳了一声,呵呵一笑,对秦铮道,“我可没有不敬英亲王的意思,我说的是关键不是人和畜生的区别,而是这手法,孙太医的针法的确比不过她这么细密。” “你让孙太医拿一段时间绣花针绣花,他的缝针术也能有进步。”秦铮轻哼一声。 燕亭一噎,嘴角抽搐,他实在不能想象让老迈的孙太医拿绣花针的模样。 二人说话间,谢墨含、李沐清、程铭、宋方以及卢雪莹、燕岚等大批人从猎场驰马而出。每个人的马前马后都挂了猎到的小动物。收获甚丰。 “我们到底是输了,不得不说秦铮兄运气好。”李沐清苦笑一声。 “得想想回府之后如何从我娘手里要出两块皮子来给他,这个才是做难。”程铭道。 “就是!我们这么多人,偏偏输给他,传扬出去忒没面子。”宋方泄气地道。 “我府里虽然往年没人出去狩猎,但是漠北的舅舅每年都会随年货捎来几块珍贵的皮毛。若是你们谁府里犯难的话,我可以帮出两块。”谢墨含擦着额角的汗,浅笑道。 “那怎么行?愿赌服输!我们府里又不是没有,干嘛让你出?”程铭摇头。 “就是!再难也要拿出来给他讨好他的听音姑娘。”宋方应和。 谢墨含闻言不再说话,秦铮虽然困了他的meimei在自己府里,到底是没亏待,不但没亏待,反而还给着千金小姐大家闺秀都比不了的礼遇尊重,让他心里略微舒服些。但到底白狐和紫貂的皮毛珍贵,他知道这个赌是给meimei做衣服,自然比别人要甘愿得多。 “听音姑娘这是……在给紫貂的伤口缝针?”李沐清乍然看到谢芳华的动作也怔了怔。 “可不是吗?你看她,针法比太医院的孙太医都强,厉害吧!”燕亭有些佩服地道。 李沐清点点头,眸光沉淀了些心思。 秦铮扫了李沐清一眼,掠过燕亭,漫不经心地道,“这算什么,我的听音会的东西多得是。待有朝一日你们谁伤了胳膊腿或者身子,就让她给你们缝针,免得你们羡慕这只貂。” 燕亭勒着马缰立即后退数步,一副敬谢不敏的模样,“还是算了,我们但愿不求她。” 李沐清笑了笑,没说话。 卢雪莹、燕岚等人自然也看到了谢芳华的动作,听着燕亭等人左一个“你的听音”,又一个“听音姑娘”,心中都涌上不舒服。 今日这几个人,都是京中拔尖的贵裔子弟,他们几乎惹得京中多少春闺少女思慕不能自禁,秦铮的清俊张狂,玩世不恭,燕亭的风流不羁,侠骨心热,谢墨含的温和孤傲,淡薄平静,李沐清的温雅清贵,君子之风,程铭的口快心直,热血热肠,宋方的为人随和,性情易处。虽然各自都有优点,但是也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有着勋贵世家子弟的心高眼高,寻常人根本就入不了他们的眼。 这样极其挑剔的他们,纷纷对听音尊称一声姑娘,虽然这里面不乏有不愿意得罪秦铮的成分,但也有着听音自己本身的长处和特别,才让他们越过她的身份,对她另眼相看。 “婢女总归是婢女,虽然称呼一声姑娘,到底是婢女,铮二公子将来可是要娶妻的,还是不要将一个婢女的身份抬得太高,免得到时候不是对她好,而是害了她。”卢雪莹看着秦铮,见他猛地转头向她看来,她心跳慢了半拍,继续平和寻常的语气柔软规劝道,“否则一旦被捧上了天,摔下来的时候才最是难活。” ------题外话------ 谢谢亲爱的依依和依依台北的同学费心送来的两大包裹礼物,某同学的,某小朋友的,我的。都很喜欢,么么哒! 今日上墙者:眩紫☆伊人,lv2,秀才[2015—01—09]“不做任何对比,只专心看《京门风月》!” 作者有话:随着与文字打交道的时间越来越长,随着年龄阅历等等增长,随着周围环境不断地在变化,我的心态也渐渐的在随之改变。每一段时间写每一本书,都有一个不同的我的心态在主观地引导。所以,我也觉得亲们在《京门风月》这里,只需要专心地看京门就好,尽量不要去比较。专心之后,你会发现,跟随我的本心而走,有着绝对不一样的体味和精彩,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么么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