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同人小说 - 续,梦醒千年在线阅读 - 四四三、这才是真正的伟大人民教师!

四四三、这才是真正的伟大人民教师!

    “还有……”

    颤抖着的那月低下了头,抓着莱维胳膊的手更使劲了,不过那低沉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奇怪,让莱维好奇她是不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反击的方法。然而莱维最终听到的却是……

    “你的手也该松开了吧?我觉得其实把你当成痴汉抓去交给警察,应该也不会算是‘误伤’呢。”

    那月低沉的声调要让她的学生听见了非得吓坏不可,莱维也愣了一下,那只手下意识地动了两下,这才察觉到手掌的触感还跟刚才一般的……美妙?

    “啊!抱歉抱歉,这车上……太挤了,到处都是人挤来挤去的,害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莱维连忙松开手,不好意思的小声傻笑着给自己找理由搬借口。可是他说的也不完全是瞎掰,这车里的确太挤了,挤得他的手从那月的小屁股上拿开后,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好。

    莱维的手就僵在那里,然后车晃了一下,那月身后的人往两人这边一撞。莱维的手又搂到了那月的背上,不过这好歹比之前是强多了,对吧?

    “哼!”

    还是被莱维搂着的那月倒也没继续说什么,只是貌似很不屑的白了他一眼。她这点其实是莱维非常喜欢她的一个地方。那月算是比较不太爱说话的那类,看起来总是板着脸仿佛脾气很大不好惹。实际上确实是爱生气,可她生气的程度却意外的低。也就是学校里学生们常说的‘惹那月酱生气最多被弹额头或者踩脚’的程度。比起那些一旦发起火来就受不住,闹得鸡犬不宁的人,莱维自然是更喜欢和那月这样的相处。偶尔顺着气氛小小的逗她、欺负她一下,这也不失为大家彼此相处的一种乐趣。像凛那种稍微说不对一句话没准什么时候就会被她整回来报复的,莱维觉得跟她在一块实在是比和那月一起的时候累多了。

    “这样吧,为了表示歉意,我帮你把那个痴汉抓住怎么样?”

    莱维不是那种脸皮厚如城墙的家伙,没可能做了那种事还洋洋得意沾沾自喜。尽管刚才吃亏的是那月,莱维的确是占了老大的便宜。可越是占了人家便宜,莱维就越是不好意思。尤其现在那月穿着一身校服,莱维看着总有种她是自己学校初中部的学生的错觉。这么一想的话,别说不好意思了,仿佛都有了那么一点罪恶感呢!

    “你帮我?”

    那月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莱维,抬起头看看他的脸,又目光往下扫过他的上半身。那月的神情仿佛是在说,就你这张脸和体型,真打算换上校服装成女学生?

    “你想什么呢!”

    发现那月思维跑偏了,莱维赶紧敲了她的小脑袋一下,至于那月已经脑补到了什么程度,莱维毫无兴趣一点都不想知道。

    “我当然有别的办法了。”

    “别的办法?你有什么办法?”

    被当成小孩子对待那月自然很不爽的瞪着莱维。不过好在那月知道莱维年纪的确比自己大很多,严格来讲当自己是个孩子其实也没什么问题。一这么想的话,那月的不满就顿时减轻了。如果是学校里哪个学生敢这么对她的话……别说学生,就是其他同事也不行,才比我大几岁而已,就敢……哼!

    “具体什么办法现在当然不能说。”

    莱维一副小心警惕着周围有人偷听的表情继续说:“说不定那个变态就在咱们附近,要让他听见了那办法就不灵了。”

    自然的,莱维又吃了那月一记鄙视的白眼。话都已经说到这里了,如果那个痴汉就在两人身边,那早就听出来有人打算抓他。没听到用什么方法无所谓,只要知道有危险,人家以后不再在这附近‘出没’也就躲开了。

    “你真的有办法?”

    虽然鄙视他,但那月也有点相信这男人不是随口瞎说。事实上才在二中工作不算太久的那月,她认识莱维这个同事的时间却远比他们二人现在共事的时间长。

    那月认识莱维,是在莱维除了老师之外的其他工作当中碰巧遇上的。由于那次的偶遇,那月多少知道一些莱维在学校里的老师们学生们眼中的样子所不同的那一面。毕竟,这位在二中高中二年级当班主任教英语的教师,她本身也并不是个彻底普通的一般人。嘛,真有一般普通人会二十多岁了还完全没发育像个小学初中生那样吗?那月这情况可跟那些网上流传甚至上过电视的所谓‘合法萝莉’不一样。那些女的有的只是个子矮一点,脸长得萝莉一点。再怎么身材娇小,成年人和真正的孩子还是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就说那月那明显都还没怎么张开的小骨架,就不是任何一个成年人所能有的。像这样的一个人,但凡是了解一些这个世界‘真实’的人,都能一眼就看出那月的‘不凡’。

    “那当然。”

    莱维再次很自信地向那月保证。

    “虽然抓痴汉是头一回,但在抓贼这件事上,我以前曾经也是个专家,是职业的。”

    “哦?职业的?”

    那月望着莱维的眼神还是有点怪怪的。不过她倒不是不信莱维说他以前是个职业抓贼的,而是怀疑他到底用什么样的办法。

    就像之前那月自己就说过,抓痴汉这种事必须‘人赃并获’,否则犯人和受害者到了警察面前各执一词,很难判断到底谁说的是真话。总不能检查受害者身上有没有犯人的指纹吧?像公交车、电车这种高峰期拥挤不堪的地方,大家都几乎贴在一起,某人的衣服上发现另一个人的指纹,这根本没办法证明什么。所谓那月才专门换上了一身校服装成学生的样子打算引那个变态下手。这可是那月下了超大决心才终于做出的牺牲呢!不光是为了要抓痴汉可能要被人稍微占点便宜,让那月这种在学校里就特别敏感,只要被人叫名字的时候带上‘酱’这样的昵称就会发脾气的人,能不顾自己的‘脸面’穿上肯定很合适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伪装的初中生校服,天知道这是多么艰难的一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