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严刑峻法
感谢老书友吞天饕餮的打赏! 锦衣卫的飞鱼服实在是太乍眼了,也正因此,锦衣卫平时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都是穿着普通居民的衣服,只有在面见帝国皇帝的时候,才会身穿飞鱼服,锦衣卫高层的100名基因人不用任何通讯工具,只用每个基因人头部的水晶体进行连线。这样就保证了任务的隐密性。 锦衣卫成立的消息伴随着华夏的互联网再次燃遍了华夏大地,华夏微|博话题很快就达到了数千万条。 一些媒体人在微|博上评论,大明帝国恢复锦衣卫制度,是独才政权的开始,对于一个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成立特务机构,非常可能将国家变成一个充满白色|恐怖的国家。 明国做为一个帝国,现在就有司法部的国家安全局、御史台、锦衣卫三个机构,很有可能军方也会有军方的情报机构,未来明国可能形成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国民的一举一动被大明政府的监督之下。 华夏的网民非常热衷于讨论这类的话题,但是他们并不是明国的国民,他们对锦衣卫的设置完全并不了解很深,有的网友特意去查看了网上关于锦衣卫的照片,普遍认为锦衣卫的衣服很帅气。 也有的网民认为在明国需要这样的机构,明国的锦衣卫很可能只是为了抓间谍,而不是像明朝时期那样针对的是百官,前不久明国抓到的那些间谍达到了五十多名,如果没有这样铁腕的机构,如何才能有效的抓捕间谍保卫国家主权? 此时的美国政府、日本政府正在与明国政府沟通,反对明国抓捕美国和日本的15名公民,同时反对明国政府以间谍罪的名义,剥夺国民人身自由。说白了就是想让明国政府放人。 当然,这些见不得人的事都是在私下里面完成的,毕竟国家的表面友好还是要做的,各国政府在对待别国间谍,基本都是采用低调的行事,如利益交换,间谍交换等等。但是明国没有间谍,更没有间谍被美国和日本抓住,间谍交换就无从谈起。 那么就需要利益交换,否则明国政府就能拖就拖,拖你们三五十年。 明国的12月,岛上注定不平静,就在联合国秘书长潘奇文访明的前两天,帝国大理寺审理两起涉外案件,迅速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大理寺,这座公署位于明国的新行政中心。是帝国最高审判机关,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也就是明国最高大法官。 这是明国政府开国以来,首次判决涉及外国公民的案子,因此吸引了全世界的媒体和法律机构以及本国国民参加。 李若白,33岁,华夏移民,华夏从警校毕业后,又攻读华夏政法大学,来到明国以后先后在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工作过,最终他放弃了之前的工作来到了东都检察院,他认为这里才是惩恶的最前线。 也因此得到了朱威的赏识,明国立国时候讲的就是以法制国、严刑峻法八个大字。李若白和朱威和想法不谋而合。 值得注意的是,明国的最高司法者,大理寺卿杜拱辰,也是朱威一手提拔的,他以铁面无私,心狠手辣为著名的大法官。曾经在法部立法时将干扰练球设为违法的就是他,宣判五十多名间谍判有叛国罪的也是他。 各国媒体因此都在纷纷猜测今天的审判一定不会风平浪静。 果然,首先宣判的案件就是关于来自阿富汗、叙利亚、科索沃、索马里等国的非法移民的审判。这些非法移民在全世界都有,大多数是遭受战乱的国家,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又听说明国招移民,所以才乘坐走私船前往明国。 结果一上岸就被扣押了。明国初期移民的方法是想来明国移民,先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申请,然后乘船上岛,现在移民完全是通过驻各国的领事馆发放移民许可。这些移民不符合以上两种形式,而且是明国禁止移民的信仰,所以不可能拿到移民和务工资格,对于他们又无法遣返,给明国带来了困扰,如果不好好打击,未来的非法移民会越来越多。 在对待非法移民上,各国政府的举措都不一样,虽然大多都在打击非法移民,但是手段都不会很过激,好一点的会妥善安置,坏的点的会驱逐出境。 但是公诉人李若白完全按照宪法和明国的朝廷法,张口就给了这22名非法移民扣上了一个很大的罪名,涉嫌非法入境危害帝国安全稳定罪。涉嫌入境恐怖袭击、涉嫌入境对帝国进行文化入侵、涉嫌入境从事危险犯罪,要求22名非法移民赔偿在大明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和管理费总价值约3万金元,并立刻离开大明国以及大明国的海域。 这分明就是不给他们活路,李若白的上诉立刻引起了观众席上的议论纷纷。 各国媒体担心的事情果然来了,大法官杜拱辰完全就是跟李若白一伙的,杜拱辰当庭宣布判决非法移民必须在48小时内离境,在一个月内没有任何国家组织愿意收留他们的话,他们将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在明国从事高风险的劳动改造200年,终身服役并没有工资,吃住在监狱中。二是丢到公海海域,生死听天由命。 “太黑暗了!!”有人道。 “这明明就是死刑判决!!”有记者道。 朱威知道这些人不可避免的要在全世界范围内抹黑明国了,但是无所谓,这样一来,未来再也不会有非法移民了。明国可以高枕无忧了。 相比第一个案子,第二个案子就小了很多,但却是关于华夏的,三名华夏游客、一老两少在明国碰瓷,这件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是这三名华夏人听说明国人非常有钱,因此组团来明国碰瓷,不料被车载记录仪记录了下来。是三个案子中唯一有犯罪事实的案件。 三个人在监狱中被关押了二十天,老太太因为被关押气不过,送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所以被告人只剩下了两个子女,五十岁的儿子和四十五岁的女儿。 李若白称虽然老太太死亡,但是老太太的违法行为已经生成,对方不是明国国民,明国政府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为老人进行赔偿或者举行丧葬,同理,两位华夏游客也参与了涉嫌经济诈骗罪和藐视帝国法律罪,在帝国从视犯罪活动,因此,将判处监禁10年。 在对方的辩护律师强烈的争辩下,最终建议,华夏人不懂明国法律,认为判刑过高,最终,执行一套金钱买自由方案,如果能上交罚款5万金元(约合软妹币50万元),可以减少刑期为5年,如果上交10万金元(约合软妹币100万元)可以遣送回国。这条建议获得了大法官的赞同,于是正式宣判三日内由这两名华夏犯人缴纳10万金元罚金,否则两人将监禁十年。 两件案子审理结束了,各国反应不一,和那些呼吁人权的国际组织和国家不同的是,明国的严刑峻法竟然首次获得了多个国家的支持。 最支持明国以法制国、严刑峻法制度的竟然是华夏的网民,在华夏各大新闻网站的投票,支持明国采取严刑峻法的竟然高达67%,这个原因经过华夏法律月刊总编分析,主要是由于华夏百姓长期处在宽松的法律体制下,造成的一些抵触,比方说助人为乐是要赔钱的、戴了套子可以不算的、杀了人自首可以免死的、被捅了十一刀是自杀的等等荒诞离奇的判罚,这也是华夏民众的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