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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九章 战争爆发

    cpa300_4;不过还没等红眼变异人咬下,人形魔怪伸出强有力的右手,一把捏住红眼变异人的嘴巴,它的手掌,如同铁钳一样,牢牢夹住红眼变异人的嘴巴,让这长满犬牙的大嘴,无法咬】

    人形魔怪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嗜血,红眼变异人见嘴巴被夹住,不能咬向人形魔怪的脖颈,立刻改变目标,一口咬在捏住他嘴巴的手掌之上,黑红色的血液立刻从人形魔怪白皙的手掌之上冒出。

    红眼变异人使劲的咬住手掌,喉咙里面发出咕噜咕噜之声,显然是在吮吸手掌中流出的血液,手掌之上传来的疼痛,彻底激怒了人形魔怪,咆哮一声,一甩手掌,打开红眼变异人的脑袋,直接把红眼变异人打飞,栽倒在地面之上。

    没有给红眼变异人任何反应时间,人形魔怪一翻身,扑在红眼变异人身体之上,然后张开大嘴,撕咬下去,同样,红眼变异人也在撕咬对方,双方采取最原始的战斗方式——撕咬。

    撕咬过程中,人形魔怪依靠自身压倒性的力量,直接把红眼变异人的手臂,硬生生撕扯下来,在断臂之处,呈现不规则图案,露出被扯碎的关节。

    不过这样的剧痛,不仅没有让红眼变异人产生恐惧,反而更加凶猛的和对方撕咬,在疯狂撕咬过程中,还夹杂着骨头被咬断的声音。

    单纯从力量上来看,这名红眼变异人实力远远低于人形魔怪,毕竟人形魔怪是可以轻易击杀人类五阶异能者的恐怖怪物,不过这一刻,红眼变异人表现出来的实力,超过人类五阶异能者,甚至对上人类六阶异能者,也丝毫不逊色。

    这只是偌大战场的一角,类似这一幕的战斗,发生在各个角落,变异人大军和怪物大军的战斗就是这样,充满了兽性和原始气息。

    这是赤峰西面,而在赤峰南面60公里处,同样也在爆发异常惨烈的战斗,不过交战双方,不再是怪物和变异人,而是人皇城士兵和万兽军团的先锋。

    变异人大军,依旧采取无往而不利的战斗方式,红眼变异人作为急先锋,投放到最前线,或者直接投放到敌人腹地,给敌人造成恐慌,然后在全面出击,突破人皇城士兵的防线,扩大战果,一举消灭对方。

    不过这一场战斗,变异人大军打的并不是很顺利,遭到了顽强的抵抗,人皇城军队的抵抗远远超过了想象,抵抗之勇猛,让变异人大军无法前进,被阻挡在赤峰以南六十公里的巧家镇。

    这一场战斗,虽然不是主力会战,但是双方投入不小兵力,变异人大军拥有十五万,人皇城一方则是达到二十万,人数上占有一定的优势。

    十五万变异人先锋大军,已经被阻挡在巧家镇一个星期之久,原本樊阎计划,这十五万大军,最多三天便可以攻破赤峰,彻底封死人皇城西面,不过却是事与愿违,虽然变异人大军发动数次猛攻,人皇城士兵损伤十分惨重,但是就是死守不退,甚至陷入拉锯战。

    人皇城士兵的悍不畏死,也超出了变异人大军指挥官的预料,当然并不是人皇城士兵不怕死,而且他们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十杀禁令明确表示,所以不坚持,下场就是死。

    战也是死,退也是死,索性不如轰轰烈烈战一场,如果打赢,那么还有一线生机,这样的高压政策下,让士兵别无退路,尤其是战争进入胶着状态,经历无数厮杀,这些士兵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考虑,都是机械式的作战,甚至为什么而战,为什么要战,他们都不再思考,整个脑袋唯有一个字——战。

    当然能守住巧家镇,除了士兵们悍不畏死的精神,还有便是人皇城指挥官的能力,指挥这一场战斗的指挥官是——丁炜,一个十分有经验的指挥官,而且还是一个实力强悍无比复合型异能者。

    丁炜出生于南方一个商人家庭,家境殷实,他的父母因为有钱,希望他能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然后利用金钱活动活动,为他谋取一个仕途,便可以有钱有权,成为权贵,这是华夏国固有的观点,有了钱,便希望有权。

    不过丁炜却有自己的想法,并不热衷仕途,他是南方人,但是没有南方人的含蓄,反而有着北方大汉的豪爽,并不喜欢热衷于读书,考大学,进入国家机关,金钱开道,成就功名。

    他从小就深受金庸和古龙感染,喜欢舞刀弄枪,向往电影里面,那种快意恩仇的生活,也向往成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

    有一次,丁炜一边听着周杰伦的双节棍,一边挥舞双节棍,在听到歌曲的**部分,一时兴奋,没有把握力道,用力过猛,脑袋被自己挥舞的双节棍砸到,成为伤员。

    这件事情之后,他父亲为了他的安全,把他送到一家专门的武馆,学习跆拳,避免自学过程中,再一次受到伤害,在跆拳道武馆里面,学习十分认真,别的学生在看那些学习体cao美女跳舞的时候,他却独自一个人练习,这一努力若是用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全班倒数第三,至少也是重本的材料。

    学到一些本事之后,在学校里面遇见被人欺负的低年级同学,他会出手帮助,敢于痛打那些高年级学生,久而久之,他在学校也成为小有名气的人物,他很享受别人给他的这种名气。

    丁炜商人家庭,从小家里有钱,经常和朋友一起喝酒吃饭,玩竞技游戏,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往往比较相信兄弟义气,尤其是喝过几次酒,玩过几次团队的竞技游戏之后,更加喜欢身边有兄弟的感觉,而且因为多数时间都是他请客,本着拿人家手软,吃人家的嘴短,这些人隐隐都以为他为老大。

    吃饭喝酒不差钱,本身又讲义气,身手又好,丁炜手底下便有一群热血的兄弟,几乎随叫随到,而且他也很有号召力,这些同学,宁可不听父母话,也要听丁炜的吩咐。

    那个年纪的丁炜,手底下有这样一群热血青年,做的事情,自然也是亦正亦邪,他在制止那些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同学的时候,往往也会帮助所谓的兄弟,一起欺负其他人,那个年纪的他,还没有形成正确的对错观,很多事情仅凭意气用事。

    这个年纪,是塑造性格最重要时候,如果引导的好,或许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如果引导的不好,或许长大就是地痞流氓。

    在高一的时候,丁炜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一身命运的事情,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夜晚,他和几个兄弟,约上学校的女同学,在僻静的公园里面,这是高中时代,早恋的雏形。

    几个所谓男女朋友,两两抱在一起,在公园草坪一起玩滚来滚去的无聊游戏,不过对于这个游戏他们却乐此不疲,就在他们玩的正开心的时候,电话响起来了。

    “丁哥,我们一个兄弟被人打了。”接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这个声音丁炜十分熟悉,正是他手下一个叫王浩的兄弟。

    “那里?”丁炜直截了当,对于自己兄弟被打,这种事情,不需要问什么,只需要换回来就行,无论对错。

    “非主流旱冰场。”王浩焦急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好,等着。“丁炜言简意赅,挂断电话,一挥手,召集身边的女生,离开公园,来到路边,准备拦下出租车前往非主流旱冰场。

    由于丁炜一行人加起来超过四个,一车坐不下,丁炜便叫上几个男的先干活去,女的后面赶过来,这样他和三个兄弟,坐上出租车向旱冰场冲去。

    半个小时以后,后面的女同学,也拦下出租车来到非主流旱冰场,不过等到这些女同学来到旱冰场的时候,这里已经被警察封锁起来,丁炜一行人,已经被警察带走。

    几个女同学,通过打听,大概知道发生的事情,这件事情的起因,不过是为了泡妞,丁炜在初中有一个叫张阳的兄弟,二人不喜欢学习,全班到数前三以内,不过张阳家里没有丁炜殷实,所以考不上高中,只能进入技校,从此二人分道扬镳。

    虽然没在一所学校,但是二人经常联系,没事喝喝酒往往竞技游戏,关系还算可以,张阳家庭并不富裕,泡妞手段便受到限制,不能像丁炜一样,ktv、西餐厅亦或者到处旅游,他的泡妞手段单一,基本都是选择相当廉价的滑冰,毕竟滑冰场,仅仅需要一双旱冰鞋,外加一瓶饮料,便可以玩的不亦乐乎,所以他的手段就是滑冰,除了滑冰,还是滑冰。

    经常出入滑冰场的张阳,滑冰技术,自然一流,凭借超人的技术,也为他泡了不少女朋友,毕竟这个年代的女人都很“肤浅”,还没有到达深邃的年代,也不现实,不需要付出太多,容易上手。

    尤其是张阳的倒滑技术堪称一流,一头黄色的飘逸格,带有些非主流的装饰,嘴上在叼着一支廉价香烟,在倒滑过程中,时不时吐出一个烟圈,配上被金黄色头发遮住,略带忧虑的眼神,便是滑冰场也是一道风景线,这副造型,在审美观没有成熟的少女面前很有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