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提桶跑路还要在我店里打卡
很不错,继续保持。 一行人和门口的店员道别后,从店铺内走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刚让一家店关门了的缘故。 隔壁的几家店铺查下来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可以说做得特别好,直播间的那先观众看见后也是连连夸赞。 唐文才此刻也松了口气。 这下后续的宣传视频终于有素材了。 在查到一家快餐店时。 也正好到饭点了。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后,觉得今天的任务还挺重的,应该多留点时间用来监管。 所以也不特意去找饭店了。 准备就顺便在这家店吃了算了。 店内并没有多少顾客,只有最左边有一桌。 几个人在右边找了个桌子坐下后,除了唐文才刚吃了个肘子并不是很饿,于是点了碗面外。 其他人一人点了一份盖饭。 七八分钟后。 几人便全都在前台拿到了自己的午餐。 在吃饭的过程中。 唐文才又想到了自己师父汤新宇和他说的话。 自己师父在反扒方面,给予了周南特别高的评价。 甚至在那些字里行间里,他都听出了一些自愧不如的感觉。 要知道自己师父可是干了十几年反扒的老民警了,他很清楚,在这个方面自己师父绝对是心高气傲的。 可眼前这人居然让连自己的师父在他最擅长的领域认输了。 所以唐文才问出了一个,自己在接到这个任务开始,就一直的担忧的一个问题。 他觉得周南应该能给出他答案。 唐文才说道:周哥,我有一个问题纠结好久了。 那就是我师父,也就是汤警官。 他特地叮嘱过我,一定不要出现游客被偷的事件。 咱们这几个小时里其实已经逛了一段路了,也并没有发现任何像扒手的可疑人物。 所以周哥,是不是这块地方并没有那些职业扒手出没? 在唐文才问出这些话后。 那两位执法人员也都看了周南一眼。 这个问题其实他们也很想知道。 虽然他们和唐文才的分工不同,但执行的毕竟是同一个任务,自然是希望事越少越好。 在这个特殊时期里,不求有功,但一定要无过! 直播间的观众在听见这番话后同样也很感兴趣。 此刻。 直播间的很多观众也在这段时间里,通过互联网了解了一下周南。 在刚刚那名去检查的这段时间里,我去查了一下你们说的这位周哥,发现也确实不简单! 对的对的,特别是那段直播找扒手的录像,简直神了,太准了! 前段时间我还看见了一个豪车车门被打开的视频,原来就是这位主播! 周哥你快点讲吧,我也有点好奇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看出一片区域有没有那种职业扒手了。 周南闻言放下筷子后想了想,随后说道:你的判断我觉得没错。 我在刚刚的几个小时里,也没有看出有什么可疑的人物。 既然我们都没发现有人在做什么准备偷东西前的准备工作,那么按照常理来分析的话,这块区域有职业扒手活动的可能性并不算高。 毕竟像这样的饭点,街上的行人也多,正是这些职业扒手活跃的时间。 他们现在不去下手,估计就得等到明天了。 唐文才听到这番话后安心了许多,能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天就行! 明天就轮到所里的其他倒霉蛋来负责这样的任务了! 不过周南接下来的话,很快就让他再次揪心起来。 周南继续说道:但判断一块地方是否有职业扒手的存在。 除了可以通过巡逻的情况来下判断外。 还有一些其他信息可以帮助伱下判断,并且通过一些信息得出的推断还更为精准。 就例如我们刚刚遇见的那两个职业混混。 唐文才闻言一愣,他思考了片刻后,还是有些没有太搞明白周南的意思:周哥,你是说这些小混混还有同伙吗? 但应该也是那种搞敲诈行骗的吧 周南点头说道:看来你也看出了这两人就是一个团伙的。 有些地方像这样的团伙还会有领地意识。 如果有外来的骗子敢在他们地盘骗钱,那么他们还会帮助当地的警方,把外来的骗子送进局子里。 毕竟一块区域的rou就那么多,吃一块就少一块,哪里会分给外人。 虽然我不知道这块区域有没有这种规矩。 但一个团伙的成员,必定不会相隔太远。 而且像这样的团伙,百分之九十九里面都会有一个会撬锁会偷东西的小偷。 那个叫杨计生的一眼看上去就能看出是个骗子,身上毫无职业扒手的特征。 原本我觉得那个假装摔倒来碰瓷的年轻男子有点像小偷,但在他昏迷的时候,我看了一下他的手,上面并没有很多职业扒手都会有的老茧和疤痕。 最关键的是,他身上并没有带着那些扒手用来吃饭的家伙。 所以这基本就能排除这人是个扒手的可能。 既然两人都不是职业扒手,那么代表着他们同伙里有人是。 而且就在附近。 刚刚在那家小吃店里的时候,我就在刻意留意那些周围的人了。 现场也并没有可疑人物。 既然不在现场,我觉得那位职业扒手应该在忙自己的事情,说不定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躲着躲着,正处于挑选目标的阶段呢。 在说完这番话后。 现场的众人终于真正意识到了,汤新宇为什么会让这么一个年轻人带队。 之前周南虽然完美回应了之前网络上面的那些节奏。 但他们也只看出了对方在法律方面的专业性。 此刻。 他们又一次看见了,周南在反扒这一行上表现出来的专业性。 唐文才在听见周南的这番话后,突然想起了他看过的那份杨计生的信息。 也真和周南所讲的一模一样! 杨计生曾经的那个团伙里,他就是扮演的一个类似于行骗收尾敲诈的角色,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骗子。 并且当时的那个团伙里就有职业扒手! 所以结合这些信息来看。 周南刚刚的这段分析完全没问题! 甚至唐文才此刻还有些怀疑,周南是不是也看过这份信息了。 不然仅仅凭借着经验,作出这样的判断有点夸张了。 难不成他在这种团伙里面待过? 唐文才的脑海里刚冒出了这个想法。 一旁的店员原本因为店里没什么生意还在那里打瞌睡。 但在听了周南他们的聊天后,精神一下子就来了。 坐直身子静静听了半天。 而周南他们自然也知道旁边有人在听。 但因为他们本次的行动本来就是被要求全程公开的,所以多一个人听少一个人听也无所谓。 店员等了半天。 终于等到了一旁的几人说完了话。 随后他给几人的碗里一人夹了一个小鸡腿,随后有些激动地说道:这位小哥分析的准不准确我不知道,但我这个外行听起来是真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你们是警察对吧? 我和朋友合伙开这家店也才几年,但遇见的奇葩是真的不少! 有个问题就一直困扰我很久了,我可以问问你们吗? 几人闻言后都点了点头。 唐文才的心里还咯噔了一下,不会又遇见什么事了吧?! 求求了,放过我吧! 直播间的观众看见唐文才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顿时就乐了。 哈哈,你们看那位警官的脸色。 这才消停了几个小时,不会又要出现什么劲爆消息了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看来这条街还真是卧虎藏龙,如果有机会我绝对要来玩玩。 哈哈哈,那这样算不算是一种和反向带货一样的反套路宣传? 店员得到许可后,笑着搬了个等着坐在了旁边。 因为刚刚的那番对话。 让他觉得周南这人靠谱,于是他朝着周南问道:是这样的,咱们附近不是有个电子厂给出的工价很高吗? 所以有很多外地来的小年轻,就跑来这附近打工。 但那家电子厂也就是表面上给出的工资高。 实际上还有点黑。
那些人进厂之后才发现,他们宣传的薪资只有每天都无偿加班才有可能拿到。 所以那个电子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批人进去,然后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人提桶跑路。 当这位店员说到这里时。 现场的众人还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们还没搞明白,这位店员说的这些东西,和他开店有什么关系。 听这位店员刚刚的描述。 也应该并不是想要举报这家电子厂啥的。 说到底,这家电子厂还是吸引来了一批外地的人。 这样也能拉动周边的消费。 这家快餐店的目标群体,应该就有这些打工人,自然也能从中受益。 店员似乎也感觉到了,自己有点啰嗦,于是直接进入正题:我承认,因为附近有这么一家电子厂,我的生意好了许多。 但这家电子厂也给我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很多那些准备提桶跑路的打工仔,都会在我这吃最后一顿! 吃就算了,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一般都是进来之后选一个靠窗的位置,然后吃完就跑! 这话一出。 直播间不少人都乐了。 哈哈哈,这就是传说中吃霸王餐的吗?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这种人。 确实挺惨的,而且听这话,估计他这家店还成了一个打卡的点了,那些逃单的人,估计都是商量好的。 卧槽,我马上就要开店了,我真心问下,遇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报案有没有用? 店员继续说道:所以我想问的就是这个。 我印象中我这家店就遇见上十个这种人了。 我全都选择了退一步,但每次主动退这一步我都会气上好几天。 为了以后不被这些东西给气到,我决定不再退让了! 我准备以后再遇见这种人,直接把他锁在店里,之后报案让警察把他送进局子里。 我这种处理方式有问题吗? 会不会在无意中触犯了什么法律? 当这个问题抛出后。 直播间的不少观众都开始讨论起来。 虽然我支持对于这种吃霸王餐的人重拳出击,但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是有可能属于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了?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 不对吧,如果只是把人留下,报案等着警察来处理都不行的话,那么对这种逃单的人根本就没办法了呀? 也对哦!难道遇见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 在听见店员的这个问题后。 众人自然是将舞台交给了周南。 并且这位店员本来就是对着周南问的。 周南思考了一下,随后说道:从法律上来看,一般吃霸王餐这种情况,只属于民事纠纷。 就算抓住了人。 但在报案之后,民警最多也就能帮你们调解调解。 到时候对方还是不愿意付钱的话,商家还没一点办法。 可能也就向法院起诉这么一条路可以走。 店员听完这番话都愣住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吃饭给钱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在遇见无赖后居然会变得这么麻烦! 周南继续说道:严格来讲,就算那些人在你店里吃了霸王餐,但你也依旧不能把人扣留,你要真敢扣人,估计警察来了之后就会先找你了。 店员听完直接傻眼了。 甚至都有些怀疑人生起来。 周南继续说道:不过我可以教你一种处理方式。 扣人不行,但扣对方的财物可以。 如果对方后续还是不付钱,那么东西你就可以不还。 店员闻言立即在心中默默记了下来。 并且他也在感叹。 好在提前问了这么一句,要不然他之后还有可能违法! 周南突然又说道:不过你的这种特殊情况有些。 听你的描述,他们这些人似乎一开始就准备吃饭不给钱跑路。 那这样的话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 你可以在门口安装一个监控,用来帮助警方找到这些人。 到时候轻的刑拘,重的还有可能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