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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六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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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知《周易》类同诗的形式和思维方法,不难理解是受到诗性的思维影响。而“诗性思维”在中外学者研究认为是神话思维的结果。无论《诗》里诗歌的比兴,或《周易》里的比喻说理及经验归纳对比论证,或《易传》里出现的八卦取象(类象),都应该说是原始思维表达方式。这种原始思维如何在先秦诸子精英中不但没有排挤,而且却得到推崇继承与发展。无论《论语》还是《老子》这些文章里的命题常常只是一个比喻。而《庄子》一书里则多是用寓言喻说事理。无论《大学》与《中庸》短短的文章里,而引用大量的《诗》文作为观点的论据。先秦诸子精英同样进行的是一场东方的“精神运动”,可为何继续的是非理性的思维方式,却让今人匪夷所思。

    马中的《人与和》一书中,用“中国哲学的诗魂”表述了先秦诸子们表达思想的方式。

    孔子,老子常常只是一个比喻

    诗,易的艺术表达方式,对先秦诸子的文章产生了广泛影响。孔子表述观点经常用比喻手段,乃至采用诗意的句式,赋而不议,兴而不咏。《论语》中有许多形象化的命题语言。比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子罕》)“为政以德,譬若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子罕》)

    《孟子》一书,运用比喻论证竟达到61处。如“王好战,请以战喻”(五十步笑百步),秋毫与整车柴草之喻(明察秋毫),鱼与熊掌之喻(舍生取义),还有水深火热,杯水车薪,揠苗助长等,都是著名的取象类比的例子。

    老子的论点也常常只是一个比喻。比如:“天地之间,其犹橐龠(古代风筝)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第五章)

    “鱼不可脱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第六十章)

    墨子:用形象化来推理。

    孔子:用水解释兵法。

    庄子:用寓言表现哲理。

    《韩非子》:储备了许多故事。

    惠子:无僻则不能言。

    古代哲学用形象方法来作为哲学争论的问题,如《孟子·告子上》孟子与告子对人性的辩争的问题,步步是来借物比喻,最终偏离人性论辩争的主题。两汉以后,中国思想家们围绕形神关系展开过持续深入的辩证。这场延续数百年之久的哲学论争,仍然是以取象比类的方式进行的,表现为不同的喻体,喻意之争。

    形,即人的形体。神,即人的灵魂。形神之辩的焦点是有没有离开人的形体而独自存在的灵魂。

    东汉桓谭用蜡烛与火光的关系来比喻形体与精神的关系。“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没有蜡烛就没有火光,蜡烛燃尽,火光同时熄灭。

    王充《论衡·论死》也运用“火”来比喻“形神”关系,“人之死,犹火之灭也”,来喻证人死不能为鬼。任何比喻都存在着缺陷,比喻只能对事物浅表的认识。到了东晋僧人慧远提出“薪火”之喻,来喻证人死而灵魂不灭的理论。认为“火之传亦薪,犹神之传异形”。可见用比喻来论证事物的为我所用的应变性。慧远以薪可燃尽,火可常存来喻证形体可死而灵魂永存。也正是用“火”做比喻。为人死而灵魂存在而寻找到的理论根据。这就是类比联想思维的结果。似乎说理特强,很有说服力,实则是喻体的错位。到了南朝的范镇,著《神灭论》,批判佛教的神不灭论,提出另一种新的比喻—“利刃”之喻。

    “神之于质,就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神”好比刀之利,“形”好比刀之刃。没有刀刃就没有锋利来喻证形体亡而神不存的道理。这只是更换新的一种喻体而已。与“薪火”之喻没有本质区别。既然“火”可以传,那么“刃”也是可以磨的。虽然刃利之喻,可谓形象鲜明;但用一个比喻想说明“神与形”,即人的灵魂灭与不灭,显然是不可能的。打比方只是增加说明的形象性,但不能说明事物的本质性。(以上参阅马中《人与和》一书中的“中国哲学的诗魂”《人与和·中国哲学简明读本》陕西人民出版社马中著2007年版)

    无论是用“诗魂”,还是用“诗性智慧”来阐述传统的思维方式,以及所总结出历史上诸多的思想家们的诸多用“诗”的语言手段来作为表达其哲学思想的方式。都不过是显而易见的传统思维之树上结下的丰硕之“果”。那么是什么遗传‘基因’导致这如此之“硕果”呢?学者多看得见的是累累硕果(即传统思维方式上的比喻,类比、形象、寓言等),而少有看得见累累硕果之树的遗传基因,即导致传统思维方式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