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
由于我爸传授我写作文的技巧以及带我突击了几天奥数,我在复试时顺利的考入了重点中学。一同进去的还有我们学校的十位学生,据说当年也是因为这么多学生被重点中学录取而使我们小学名噪一时,许多县城的孩子也来我们学校借读。中学分为两个班,大约八十个孩子,学校在一片玉米地的包围之中,需要寄宿在学校。据说食堂很差,为此我们这一级的家长捐款改建了食堂,他们的名字被刻在食堂的墙上。即便如此,这里的生活条件还是一言难尽,而我们也是因为小而匆匆的度过了三年。住在教室改造的宿舍里,一个班级的女生都住在一起,上下床绑在一起的大通铺,冬天由于不会生炉子而需要用带着冰碴的水洗脸,夏天没有电扇空调,全校一个锅炉房供应热水,厕所在遥远的cao场斜对角,如果想在半夜上厕所,几乎是个噩梦。好吧,估计九十年代生活条件都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忘却那些生活的不便,想想它带给我什么。(1)英语,我们班主任是一位新毕业的英语老师,年轻漂亮时髦,以至于我的概念中英语老师都要漂亮时尚。她带我们学英语,学唱歌,学跳舞,订英文杂志,参加英语竞赛。如果说以我的意愿,我最想学什么,那一定是英语,我曾经在三十七岁北外进修英语时想去读英语专业的本科,不做化学改行作英语。所以中学和英语老师留在我身上的烙印深入骨髓。(2)绘画和音乐,九十年代的农村,没有家庭送孩子去学艺术,也没有如此的辅导班,我在中学的美术老师(也是音乐老师),他教我们素描,画自行车,画运动鞋,虽然我不会画;带我们赏析世界名画,讲解美术的发展史;教我们试简谱,打节奏,学唱歌(流行什么学什么,学过水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明天会更好),欣赏名曲(金蛇狂舞,献给爱丽丝,命运交响曲)…我此生仅有的一点艺术启蒙来自于这位老师,高中和大学后就没有再受过系统的训练。现在喜欢去博物馆,画个文章摘要图,高兴时心里响起金蛇狂舞,都得益于学校和老师给予的艺术灵魂。(3)早起和运动,学校每天六点跑早cao,春夏秋冬,一个个方队在尘土飞扬的cao场转圈,我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还心里美。我大学时还习惯晚上在cao场跑步,早起背英语,现在也是个睡渣渣,爱晨跑和骑车,估计是改不掉了。 最最重要的是,我从那时起感觉脱离了家庭,需要独立面对所有的事情。总之,这所初中带给我了无尽的财富,刻在骨子里了。也带给了我一班的同学,就是那种家在附近,父母熟悉,好久不联系也一样亲近的同学。我也主张送鑫鑫去寄宿学校,现在的家庭生活太舒适了,我太关注他了,他需要去锻炼,去面对他的生活了。我也努力的督促他学习,期望他可以去一所好的中学,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