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风雨
八月,金风送爽,桂花怡情,有少年奔跑于山野之间,手持一束桂花,口中哼着童谣,头顶暖洋洋旭日,那一年,他十五岁。 少年名叫陈旭安,似乎从他记事起,这个小村便是如此,春有满园花香,夏有蝉鸣鸟悦,秋有小桥流水,冬有皑皑白雪,可他总感觉有些景象与这里似相似,又不似,记忆里的地方,虽然已是十分模糊,但他却总是忘不了,似乎牵引着他去往那个地方,少年心也很大,他聆听着小村的买酒声,街边姑娘的卖花声,小桥之下潺潺的流水声,闻着对街深巷里的杏花酿,隔壁的葱油大饼,他又是如此的热爱这个小村,小村虽小,却是少年的全部。他认识这小村的每一个人,小村里的每一个人对他都好的不能再好,当然,除了他的那个酒鬼师父。陈旭安自三岁起就成为了一名孤儿,他对爹娘倒是还有些印象,可他不知道的是爹娘为何突然离开他,他又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只记得某天一觉醒来,自己就在这个地方了,那个酒鬼,也就是他的师父,浑身浴血,正在擦拭伤口,血流不止,他的右胸裂开了了一条半尺长的血口子,皮rou翻绽中显露的层次分明,小腿上插着一只乌黑的弩箭,只见男人一下便拔出了那根弩箭,甚至他的眉头都没有拧一下,就好像做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男人的眉宇之间散发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他的眼神里有的,好像只有冷漠,嗜血,那是少年第一次见到他,在这满是血腥味,破败不堪的草房里。 如果说那时的男人像是地狱里刚现世的活阎王,那现在的男人可以说是实打实的油腻大叔,他的眼睛里好似早已失去往日那般锐气夺人的目光,空洞,无神,整日除了喝酒便是倒地酩酊大睡,但有一事他却从不疏忽,那便是督促少年习武,每天天不亮少年就被男人强硬拖拽起来,,先拉筋压腿开胯,在这过程中,男人不断的唠叨着一些心得要领,‘’扎马步,讲究一个身心合一,心如止水,与万物融为一体,剪枝蔓,立主脑‘’,虽然这些话少年已经听的耳朵都快要起茧了,但他却打心底爱听,每个清晨,无论刮风下雨,凛冬大风,总是能看到这两个熟悉的身影,古人常说一叶知秋,但对于他们而言,似乎只要一眼,就能看完男人和少年这些年的故事,单调的简直乏味。 在结束和师父的训练后,少年就会开启一天的忙碌,进山砍柴,挑水,洗衣,回家烧饭,这一切早在他三岁刚从那件草房睁眼的时候就开始了,他从砍柴被震开虎口,洗衣意外掉进小河沟里,烧饭差点把草房给烧掉,到现在的满手老茧,烧的饭菜就是村那头都能闻到,这其中多少的艰辛和痛苦,他似乎谁都没告诉过,当然,这也得归功于他那个酒鬼师父,一开始少年是有些讨厌甚至有点害怕男人的,因为他第一次给少年的印象就是属于那种嗜血的大反派,没事就喜欢杀人的那种,可慢慢接触下来,他才发现男人似乎并不是这样,少年还记得有一次他与隔壁村的恶霸打架,就因为那恶霸骂他是没爹没娘的野种,说他没人爱,没人疼,大骂他是灾星,给爹娘带来厄运,所以爹娘才会抛弃她,不管他的死活,当即少年就要和那恶霸拼命,可对方实在壮实,二百多斤的体重,再加上他身边那一帮狗腿子,少年不多一会就倒在了地下,恶霸们轮番踩着他的头,朝他吐着唾沫,更有甚者直接脱了裤子,给少年品尝了一次‘‘琼浆玉露’’的滋味,在这隔壁村子的地盘下,那个男人就好似突然出现般,站在了那里,‘’放开他’’,这一句来的很突兀,却很有力,少年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真没想到,是这个邋遢的老男人现身来帮他。 男人抬起一只手,示意让他们放开脚底的少年,恶霸指着他,发出一阵肥猪般腻耳恶心的笑声,‘‘就你啊?哈哈哈哈,也不怕笑掉大牙,当年也不知道村长是哪根脑子抽了筋,竟然让你们住在了我们地盘上,现如今竟还敢反过来咬主人一口,我真是觉得你活腻歪了,也好,早点送你下去见……’’,话音未落,那胖子竟直接倒飞了出去,硕大身躯直接撞倒一棵碗口大小的树干,或许胖子不知道的是,男人以前的外号还真就是活阎王,只是那早已是以前,现在的男人,又似乎很讨厌这个外号,或许是那段不愿面对的过往,亦或是少年从前对他来自内心的畏惧,“你话太多了,”男人不知何时已来到少年身边,胖子的同伙早已一脸吃了屎的表情,惊恐的看着男人,“你你你,你不要过来啊,“瞬间连滚带爬的跑了,当然,谁也没想起正躺在地上睡觉的胖子老大,只是瞬息功夫,这条小道便一个鬼影都没有了,能够一拳将一位二百多斤的胖子直接锤飞,关键还不知道人家是什么时候出的手,可想而知那些个小混混内心的惊恐程度,”他妈的,以前怎么不知道这老男人这么厉害,早知道直接拜他为师啊,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打个小村子无敌手还是应该不在话下的,cao了,如今与这老男人结下梁子,这小村他妈的是没法再待了,今天晚上回家连夜跑路吧,不然到时侯真打的我妈都不认识我了。”其中的一个混混想到。这混混其实从小就有一个闯荡江湖的梦,奈何其胆子太小,见识太短,长得还不怎么样,可谓一穷二白到了极致,再加上又没有一个合适的契机出走,小混混便一直浪荡在小村子里,时不时跑去邻村少年家里,和少年里外互相对骂着,每次等到少年夺门而出想要找他一决生死的时候,小混混便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迅速跑路,真别说,小混混虽拳脚功夫稀松拉跨,可嘴上和跑路的功夫却是了不得,就连从小进山砍柴挑水的少年都自愧不如,每次骂街胜利且还将少年戏耍一番的小混混都会哼着小调调,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仿佛刚打了胜仗一般,这也许是小混混唯一的真正觉得快乐的事情,其实他的身世和少年也差不了多少,按理说他和少年是应该同病相怜的,可毕竟不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再加上那个恶霸胖子的威逼,他不得不做了他们的小弟,这次来挑衅少年其实他也很是无奈,虽然每次和少年骂街都有那种互分生死的感觉,但其实他从来没有和少年动手的想法,这次对少年的种种,其实他什么都没干,相反,如果他早知道这件事,或许他会早早的告诉少年,让他今天先别来了,可奈何恶霸们根本不会跟他打一句招呼,只会把他当一条狗一样,召之即来呼之即去,他也很是无奈,现在又好似惹了这油腻大叔,他也已是欲哭无泪,这位名叫陶渔的小混混随即便下定决心,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大不了浪迹天涯,仗剑天下,快意恩仇,虽然少年现在连一把破铁剑都买不起,更不会一点实打实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