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失忆了
距离那天醒来已经过了三天了,这三天的时间她一直在消化着成为另一个人的事实。 同样名字叫温宁馨,却相差七岁的年龄,二十八岁的温宁馨是豪门千金小姐,强强联手和谭氏集团的现任掌舵人谭池墨结为夫妻,并共同孕育了一个聪明漂亮的小包子,温宁馨没成为植物人的三年前,她还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国民影后。 相较于她,小康家庭出生的平民百姓,父母都健在,开着一间不大不小的杂货铺,下面还有一个比她小七岁的熊弟弟,整天只知道玩。 她读书成绩不怎么好,只考上一个三流大学,在大学里一无所成的混了四年;她比别人早读了一年学,二十一岁的她就走出了校园进入了社会,去了A市比较繁华的城市,那里工作很难找,房子更是难找,她一天忙着找工作找房子,庸庸碌碌过了半年,终于租到了一间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小房子;也找到了一份工资不怎么高,待遇却不错的工作。 她工作的公司是一家规模不怎么大的食品小公司,为了提高业绩,她每个晚上都要加班到凌晨一两点,只是没有想到在突然的某一天,加班累死了睡趴在床上,醒来了之后,她的人生来了个大变样。 为她医治的主治医生说她是失忆了,选择性失忆,除了成了植物人那三年,她忘记了四年的记忆。 温宁馨无法相信,两个人身份相差巨大,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七年后的这一天,她的确是二十八岁了,但她一个平民老百姓怎么成了步入豪门的千金小姐,打工妹成了粉丝千万的女神,还结了婚五年,成了四岁小包子的mama。 温宁馨觉得她重生了,重生在同名同姓,甚至样貌有七八分相似的人身上。 吐槽无力了,连恋爱都没谈过,就直奔当了便宜mama,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冷静冷静。 在这有必要说一下她的便宜儿子,开始她以为小家伙是个女孩纸,其实人家是个男娃娃,男娃娃长得比女孩纸还漂亮,简直太犯规了,这么小就长得这么漂亮,要是长大了,不知得祸害多少少女。因为这个误解,她还森森伤害了一个小男孩纸的心。这都三天了,便宜儿子因为她叫了他一声女儿,生气的三天都不跟她说一句话。 摔!本来成了黄脸婆已经够心塞了,如今便宜儿子不理她,更心塞了! 至于她那便宜老公,说好的中午过来医院看她,都三天过去了连个鬼影都没见着,医生通知他他老婆失忆了,结果被他的秘书告知,他家总裁大人临时有个紧急会议,已经坐飞机飞往美国去了,三天后才回来。 因为昏睡的时间过长,身体各方面都很虚弱,四肢麻木。医生说还要在医院里呆上一个星期左右,等身体各项机能恢复到正常指标,就可以出院了。 谭睿涵三岁半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mama成了植物人,不能陪他玩,也不能陪他说话,她像童话里的睡美人一样,一直睡着不醒,他看童话书里王子吻醒睡美人,小小的他,曾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偷偷吻着mama,可是无论他吻了mama多少遍,mama还是一直睡着不醒。 渐渐的,他知道mama可能永远都醒不来了,原本听话懂事的他,更加的乖巧懂事了。 父亲忙着工作不在家,母亲又像睡美人一样昏睡不醒,小小年纪的他,却比同龄人懂事很多,俨然一个小大人。 今天谭睿涵和平时一样,放学后让司机送他到医院;他推开门进来看到他妈正无聊的扔、纸、飞、机!! ……忽然发觉mama好幼稚。 这种三岁小孩玩的纸飞机连他都不玩了。 “小涵,你放学啦。”看到门口站着的便宜儿子,温宁馨笑着打招呼。 谭睿涵表情很严肃的说道:“mama,我叫谭睿涵,不叫小涵。”他很讨厌别人叫他小涵、涵涵之类的名字,他又不是女孩子,才不要被喊这么女孩子气的名字。 温宁馨放下手里的纸飞机,托着下巴笑嘻嘻逗着谭睿涵说:“那我要叫你什么名字,小睿睿、小涵涵,还是睿儿涵儿呢?” 谭睿涵脸一鼓,把手上的书包放在沙发上,气呼呼的说道:“不要,我才不要叫这么难听名字。我叫谭睿涵,才不叫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睿睿小涵涵,难听死了。” “可是你是我儿子,我叫你谭睿涵多生疏,小睿睿小涵涵一点都不难听好不好,叫起来多亲切啊。” 谭睿涵沉默了,精致好看的小包子脸快皱成团了,很纠结的模样。他大概沉默了一分钟,才别别扭扭的说:“那你还是叫我小涵吧。” 小涵涵小睿睿太rou麻了,会被笑话的。 艾玛,便宜儿子好萌好萌啊,好想揉进怀里狠狠亲一番。 “小涵真乖,快过来mama这里。”温宁馨眼睛一亮,笑的跟狼外婆似的。 别看谭睿涵脸上笑的很矜持,实则小家伙心里激动的差点在原地转圈圈;不过小家伙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了面不改色,他很矜持的慢慢蹭蹭蹭,然后蹭到mama的怀里。 “mama的乖儿子。”温宁馨亲亲亲,把怀里的谭睿涵亲了满脸的口水。 她一直很喜欢小孩子,突然之间多出了一个便宜儿子,除了心里那点不适应,对又萌又漂亮的小包子,她确是满心的喜欢。 谭睿涵忍了忍,还是忍住了伸手去擦脸。这是mama对他喜爱的表现,他得忍住。可是满脸的口水,真的好脏啊,好想洗脸啊! 小家伙忍耐的表情又把温宁馨萌了一番,他的脸再次遭受口水的洗礼,等他逃离魔嘴的时候,已经被口水洗脸了好几次了。 谭睿涵读的是私立的贵族幼儿园,这家幼儿园专门培养三到六岁小孩子的学习能力,谭睿涵才四岁半,却要学习许多东西和知识,他一天需要做很多的作业,好在他很聪明,老师布置的作业他都能很好的完成。 以前温宁馨昏睡的时候,他会每天来医院里写作业,写完作业他就陪温宁馨说话,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着他今天做了什么,和幼儿园的小伙伴玩了什么。 今天他还是和以往一样,来到医院就坐在他的小书桌上写作业。 温宁馨一个人躺在床上很无聊,看着儿子乖巧认真的写作业,她又不好去打扰他;可是一个人躺在床上不能动,又没有什么事做,她无聊的脑袋快长草了。 最后,她还是忍不住找儿子聊聊天,谈谈心。 “小涵,你已经不生我的气了是吗?我那天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女孩子,你长得太漂亮了,要是换上女装,肯定没有人能认出你是男孩子。” 谭睿涵挺直写作业的后背僵硬了,水晶葡萄般的大眼睛盛满了愤怒瞪了温宁馨一眼,然后傲骄地扭头继续埋头写作。 之后呢,没有之后了。 小家伙再次不理麻麻了。 知道什么叫做作死,这就叫做作死。 谭睿涵年龄比较小,记忆力也就没大人记忆力那么好,他在今天已经忘记了mama把他认成了女儿的事,带着满心的欢喜来医院看mama。 结果mama自己作死,让小家伙记起被mama认成女孩子的黑历史。 谭睿涵从一岁到四岁,已经无数次被别人误认为是女孩子,甚至在两岁的时候被无良小姑姑穿上女装,打扮成女孩子,拍了无数张照片,那是他四年来最黑暗的黑历史,至今还深痛恶绝着。 所以谭睿涵很讨厌别人说他是女孩子,就算是自己mama也不行。 一个晚上谭睿涵都没理过温宁馨一次,不管温宁馨怎么连哄带骗耍赖卖萌,他都无动于衷,一直鼓着包子脸表示自己很生气。 直到—— 一个男人的出现。 那是一个英俊的令许多女人为之疯狂的男人,清隽修长的身姿笔直的站在门口,让人无法忽略他的存在。他干净菲薄的双唇抿平,微挑墨黑色的眼眸里冷凛清冽,浑身上下似乎在透露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