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数秒钟后。 万恒浩平复完自己的紧张的情绪,开始缓缓的陈述: “审判长,我不知道该怎么陈述,我只清楚这两年吴起拖欠我的工资.….” “对我的生活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病了没钱治,久而久之养成了大病。 我家里面小孩子上学也没有钱交学费,都是东拼西凑借的...” “我之所以选择起诉...走法律的程序。” “只是希望,法律能够给我带来公平的判决,不求严判,只求能够行使一个最公正的判决给我。” “审判长,我陈述完了。” .…. 审判长席位上,于振洋听完万恒浩的陈述以后,默默的点了点头。 看向苏白:“委托人律师,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 苏白开口。 适可而止就好了。 再补充的话...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再说。 万恒浩已经说的很真诚了,自己再补充,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诉讼方陈述完毕,审判长又看向了被诉讼方。 “被诉讼方,开始你方的法庭陈述。” 张晓开口:“好的审判长。” 根据目前的情况... 吴起被判已经即将成为事实了。 对方挖的坑太多了,完全把他溜进入了。 事实和证据摆在面前。 吴起不被判..那么只有一种情况,在没有判定前进行和解,可以从轻判处。 张晓快速的和吴起进行沟通:“目前这场庭审对于我方很不利...” 吴起听到这话瞬间慌了... “张律师,那怎么办啊..?” “你想想办法啊!” “可以进行和解,也就是说这场庭审肯定会判你们补偿给万恒浩应有的欠薪,没有判决之前进行和解就好了...” 吴起现在心里早就不像先前要钱死命不给的心态了。 在听到张晓的话以后,急忙连连点头。 “好的,张律师,我听你的,和解和解!张律师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嗯!” 张晓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资料,将先前准备好的法庭陈述丢在了一旁,开始口头阐述。 “审判长...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在主观上并不是有意和故意去拒绝支付万恒浩的工资薪资。” “我方当事人,现在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向万恒浩支付相应的薪资,如果万恒浩愿意,我方当事人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万恒浩支付相应的欠薪以及相应的利息。” 咚咚! 审判长的法槌落下,于振洋的目光落在诉讼方席位上。 “被诉讼方提出开庭调解,诉讼方是否接受?” 万恒浩纠结的看向苏白。 苏白开口道:“庭审判决还没有下来,对方是可以提出来和解的,至于和不和解,意愿在你。” “那苏律师..我不愿意和解,能够拿回钱吗..?” “可以的。” 听到苏白的回答,万恒浩的眼神瞬间坚定了下来,罕见的爆了个粗口:“那还和解个屁!” “他太欺负人!现在都快胜诉了...才想还我钱,我以前求他的时候他怎么没想过还我钱呢!” “苏律师,我不和解!” “嗯!”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随后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拒绝和解!” 咚咚! 于振洋:“拒绝和解的理由呢?” 苏白深呼了一口气。 “拒绝和解理由:” “被诉方当事人,在我方最困难的时候,不愿意支付其所拖欠的薪资,导致我方经济困难。 在接受法律的审判时,却提出和解,意在逃避法律的责任,这是对于法律最大的亵渎!” “如果人人都像吴起一样,当庭提出和解,来逃避法律的责任,那么就是对法律威严性的践踏!” “所以我方认为,为了保持法律的敬畏性,应当对被诉讼方当事人严判处理!” 谢雨:“?” 董强:“?” 张晓:“?” 吴起:“?!!” 好家伙! 当庭提出和解是对法律威严性的践踏? 是对法律的亵渎? 这帽子扣的够大啊! 吴起心里直接骂娘。 这什么意思? 这就践踏法律的威严了? 艹!这帽子...他带不起啊!! “怎么办..张律师,你不是说和解就好了,怎么现在看这情况,还越来越严重了呢...” “张律师,这到底什么情况啊!” 吴起急的要死,张晓揉了揉太阳xue,谁能想到对方这么会扯大旗? 怎么办? 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等到审判结果吧... 审判台上。 于振洋微微点头...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完全的没有毛病。 他在判决之前,就对这個案子有了大概的评估。 看向诉讼方席位,于振洋微微点头,心里面,已经有了判决的结果。 敲响法槌。
咚咚咚! “法庭陈述完毕,诉讼方拒绝和解。” “各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苏白:“我方没有异议。” 张晓:“我方没有异议。” 咚! 于振洋敲响了法槌,缓缓站起身:“既然都没有任何异议,现在开始宣判庭审结束!”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 唰唰唰。 全体起立。 此时,吴起的肥脸上全是细汗,紧紧的捏着拳头,等待着审判长的宣判。 只见于振洋身躯挺拔,手持庭审材料,宣布着判决的结果。 “本案缘由,诉讼方当事人万恒浩针对被诉讼方当事人吴起拒不支付报酬,提起自诉,同时追诉谢雨,董强瑕疵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下面宣判庭审结果。“ “经本院研究判定,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一,针对控诉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股权人,法人,主要负责人,犯拒不支付报酬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被诉讼方没有任何的异议,被诉讼方当事人吴起严重侵害了万恒浩的权益,造成了严重后果,现判定:” “吴起拒不支付报酬罪成立!” “判处吴起有期徒刑一年!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万恒浩薪资以及所拖欠的利息!” “并,因吴起拖欠工资所造成万恒浩的损失,部分应由吴起承担,具体相关,庭审以后由法院进一步协调!” “二,针对诉讼方所提出的追诉瑕疵股东问题,判定谢雨,董强两个人作为瑕疵股东,需要对万恒浩被拖欠的薪资以及利息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由占有的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而定!” “三,责令吴起,对于万恒浩所造成的的损失,进行道歉!” “四,对于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费以及律师相关费用,判定:由被诉讼方承担!” “针对被诉讼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本案为初审判决,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或提起申请再审。”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闭庭!” 咚! 法槌沉闷的声音落下,庭审结束! 被诉讼方席位上,吴起一脸的懵逼..再加上一脸的无措,甚至有一丝的惊慌... 我...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