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辛德瑞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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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不信,他扬起了眉毛,她跟着抬起了下巴,谁也不让谁。最后大抵是教堂的余威仍在,主任主动认输,赢了这场斗争的她也没觉得高兴,因为秦望舒走了。没人能留得住一阵风,你敞开手指,风会从间隙中穿过,你牢牢拽住,它却又会消散,风的讯息只有风铃知道,很遗憾,她不是。 这个后知后觉的认知让她有些沮丧。她记得秦望舒很早的时候说过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上的区别直接体现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例如情感的察觉。一段感情的终结,往往都是女子最先悲痛大恸,直白毫不掩饰地宣泄闹得尽人皆知,于是女子痴情悲情就成了定律,而郎心似铁也不知何时传开。但人心皆是rou做的,男人的心不是不会痛,只是往往来得很迟。 人总是靠分离后的痛觉来分辨情感的深浅。敏锐的女人最先察觉,迟上几拍的男人不是成为幸运儿便是比草还贱,没有浪子回头,也没有金不换,只是原本一个世界彻底割裂了,就像是数字11。 她的习惯其实不差,尤其是在工作后,无论是否休息,每天到了时间就自然会醒。昨晚睡得沉,今日起得晚,皆是有缘由。她不想结束,所以避免了亲眼见证,那便可以自欺欺人。 她觉得自己有些像是所有流传痴男怨女故事中的痴人,大概是曾经拥有过得太过美好,所以总是心存侥幸。她(他)会回头,而自己其实很重要,她(他)只是想看看外面的风景,等累了自然会回家。 她转了一下手中的钢笔,空白的信纸上什么都没写,只有飞溅出来的墨点子。她习惯了,她向来没有做文章的才华,能让她安心坐在这里的大概是所学过的知识和足够的眼力。 她叹了一口气,压平面前的信纸,在第一行写下秦望舒三个字,重重地点上冒号,然后另起一行——发呆。 她以为秦望舒离开后,她会想要说很多,比如生气、难过、失落等等,可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种极端的平静,平静到让她自己都觉得诧异,但这些都在看清面前的一切时让她感到悲痛。她的信纸是秦望舒给的,因为教堂总是有着别处买不到的新奇玩意,纵然是再平常不过的纸,也能做上精美的花纹成为别具一格的礼物。 而钢笔,金属的材质格外实称,笔杆上雕刻满了盛放的玫瑰,一朵接一朵,平日里像是花开满园,现在只觉得花开成灾是荒凉,当然,这也是秦望舒送的。还有墨水,好几种颜色,市面上至今未见的,都在她抽屉中安安静静放着。她生活中的一切都被细心照顾着,像是氧气,注入在空气中无法分割,平日只觉得是寻常,骤然失去才察觉到存在的意义。 她小心地盖上了笔帽,横在桌前,趴了上去。枕在脑袋下的手臂隔绝了声音,于是她微微张开了嘴,努力地呼吸着,伤感在这一刻如湿漉漉的潮水卷席而来,带着一股子被抛弃后的凄凉,让她简单又娇气的心脏承受不住,只能揪着胸前的衣领汲取力量。 她在这一刻,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秦望舒是真的走了。 人在难过时,反而是掉不出泪。有人在,她爱美也做不出干打雷的事,只能缩成一团。时光之里山南水北,她们之间人来人往,人与人之间本就是互相辜负。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哽咽了一下,拭去眼角丁点儿的水汽,刚直起身就看见递到面前的一块手帕。她顿了一下,才发现桌前出现的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她抿了下嘴角,高傲道:“谢谢,但我不需要。” 不同于许多文豪作家长褂的打扮,衬衫和背带裤是一种西式的时髦和利索,白净的面容昭示着来人不错的家境。他戴着金边眼镜,斯文到多了一些矜贵,让他本不出彩的五官多了几分难言的魅力,平心而论是恰到好处的耐看与舒服。 他笑了笑,配着金边眼镜,自有气华。“我感觉你在难过。” “你感觉错了。”她飞快地否认,仍是没有去接面前的帕子。 他就这样举着,同样年轻的面容约莫比她长不了几岁,可却分外包容。或许是良好的家教,也可能是自身的绅士,他没有怪她任何无礼,只是递在面前的手一直未收回去,在偶尔目光相撞时,面上笑容鼓励又温柔。 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窝里横也只是窝里,而面前的这个是外人。几分钟后,她率先打破僵局,拿过帕子捏在手中没有用。她对镜子哭过千百次,熟练到可以精细地控制每一滴泪滑落的速度和方向,所以哭不哭全看她愿意。 这项技能虽然没什么用,但让曾经的秦望舒大为震撼,罕见的对她竖起大拇指夸赞,并且起了教她数学的心思。可惜她没什么天赋,同样也不觉得一堆数字会有魅力,所以在一段时间的苦学后,双方都决定放过彼此。但那段经历也并非全然无用,至少她数学超过了绝大多数人,完全达到了可以炫耀的水平。 所以,她们之间的相处又多了一种可能。 “我是前几天新来的同事,叫秦城,就坐在你面前。”他在她接过帕子后,就收回了手。他处事待人似乎自有一套,对面在她这里吃的钉子总能轻易化解,甚至开始掌握节奏。“之前就听主任夸赞过张小姐,今日一见果然不虚传。” 他突然变出一支玫瑰,绿色的茎秆上被剃干净了所有的尖刺,配着几片尚还不深的绿叶,含苞待放的模样娇艳欲滴。他见她的目光落在花上,微微一笑,动作轻柔地放在了桌前,与刻着玫瑰的钢笔并列。 “开心和难受并不冲突,我时常消极又觉得生活很美好。如果有不高兴的事,那就酌情处理,适当过滤,然后看看窗外。梧桐树枝繁叶茂,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你和万物一样可爱。” 张雪睁大了眼,眼前只是耐看的脸突然变得生动鲜活。她在他的身上找到了一种熟悉感,是的,熟悉。她见过秦望舒戴眼镜,一样的金边款式,清苦的面容其实很好看,在这层矜贵下那些不完美的瑕疵似乎都翻身一变成了优点,像是庙里的神佛,高坐云端,冷漠又不可亵渎。 她心莫名跳快了两拍,生出丝丝期待道:“哪个秦?” “宜禾,秦关何处的秦。”【宜禾,风调雨顺,国富民强的秦。】 她捏着帕子的手指动了动,又道:“你知道数学吗?” “知道。数学是一个很浪漫的学科,每一个公式都只有一个答案,也是唯一的答案,固执又忠诚,没有比这更浪漫的了。”【数学是一种很浪漫的学科,只要不是零,不管小数点后多少位,它都存在可能。】 她眼里猝然升起了一点火苗,很小,只待风来便能燎原。“你信教吗?” “你是说基督教吗?我每个礼拜会去做祷告,信仰与梦应当前行,同礼教一样,教人休恋逝水,早悟兰因。”【神父用《圣经》教会我梦与信仰,生与死,也教会我休恋逝水,早悟兰因。】 火势疯长,眨眼间便卷席了半天,她心里涌起小小的欢喜和雀跃,却又怕如同水中月,碰了便碎了。于是她克制道:“你觉得人心应该是什么?” “种满鲜花,不然会长满杂草。”【人的内心不种满鲜花就会长满杂草。】 她眨了眨眼,放缓了呼吸。“那你是什么?” “繁华盛景。”【石头。】 她应了一声,突来的意外浇灭了过剩的幻想。理智回笼那一刻,面容上的鲜活褪去,只余过分端正的木讷。她低头暗嘲自己,可那晚的记忆却又争先恐后挤入脑中。 “你会做文章、会抽烟吗?” 秦城的目光闪了闪,看着神色突然黯淡的张雪,不知自己回答哪里不对,但仍是道:“做,但做得不好,也不抽烟。” “不喜欢吗?” 他想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她是指烟。耐着性子解释道:“烟对有碍于身体健康,就如同赌毒,不能沾。” 她又应了一声,彻底清醒了。野火燎了原,剩下满地荒芜,她站在其中孤零零的。 那晚的秦望舒坐在灯下,明明是不大的年纪,却点了一支烟。并不抽,只是夹在手指尖看它慢慢燃成白灰道:“石头不用打理,没有时间和金钱的投入就不会产生感情,海枯才会烂,而我活不到那一天,这很划算。”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两片一样的树叶,正如不会有一样的人。相似的环境和教育会培养出相似的人,但这样的人千千万万,如同芸芸众生的影子,也是树荫下长满青苔的石头。 她轻笑了一下,又抬起头。她是美的,金钱堆砌,学识填充下纵然是花瓶也仍是最昂贵的那一个,她知道如何把这份优势最大的利益化,这是她多年揣摩下的本事,也少不了秦望舒的教导。 她今日涂了口脂,不是艳丽的红,相反有些粉,像是春樱,在温柔的风和雾中,一派江南春好。玫瑰味的香水,带着茎叶的馨嫩,介于成熟与青涩之间,是即将要成熟的浆果,饱满得令人垂涎。 “风月何解?” “庭草交翠,是为虫二。” 她又道:“那人间呢?” “浅尝即可。” 她不甘地咬住了唇瓣,又有些像了。于是她道:“那你呢?” 他想了想,道:“不知道。” 她哑然失笑,“你倒是诚实。” 他跟着笑道:“学问千千万万,知之为知之,不知便是不知。张小姐呢?” 她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有个人的话,我深以为然。人间风月浅尝即可,但独钟自己,无心风月。” 他听了是一声轻笑。报社不算安静,他们说话声也不大,就局限于这张桌子,出了,那声音便十分自觉地散了,所以并未有碍眼人的扫兴。 “是秦作家吗?”
她安静了一秒,应道:“是她,也只会是她。你知道她?” “秦作家学识广博,文章做得极好,鲜少有人不知。我很仰慕她,但凡读书看报的人,十个里面便有十一个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听闻秦作家封笔了,应当是出去见山见水见天地,修行了。” 他在夸秦望舒,她忍不住翘起嘴角,面上是掩不住的与有荣焉。她收回之前的话,这张脸看久了倒也没那么普通,尤其是在她仔细端详后又意外地发现他眼睛其实很像秦望舒,不是形状,而是神采。人的眼睛其实不复杂,她被秦望舒提着耳根说过很多次,所有的情感皆是外人擅作主张的理解,晶球体的折射只是光线的明暗,没有什么大道理。 但她却始终觉得那人的眼里有晴雨、日月、山川、江河、云雾、花鸟,万物可爱,尤其是眼里的她更可爱。现在她也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样可爱。 她心上慢慢爬出一丝悸动,说不清道不明,也不知所起,不深却是这二十一年以来第一次。她又恍然间理解了那些强取豪夺的恶霸,强扭的瓜是不甜,但解渴,相似的人也无法代替,可也却能以慰相思。她不相思,也没有想着谁,只是在某个人消失后,她才察觉到自己曾经拥有什么。 她捻起那支被拔光了刺的玫瑰,凑在鼻尖嗅了嗅。还未到花开的时候,所以味道很淡,但她恰好用了玫瑰味的香水,事与愿违后,是上天自有的安排。 她定了定神,继续道:“你也想成为她吗?” 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道:“想,也不想。没有人不想代替一个熠熠生辉的人,但谁也不能成为另一个人,只能靠近或是超越。” 他大概是了解过秦望舒,所以言行举止里都有几分不经意间的相似,他成为不了她,却能靠近。张雪知道自己这样端侧的心思有些不堪,承认一个人优秀并不难,但她却无法接受那个人会与秦望舒相似。 她起了恶念,道:“那你要平庸一辈子吗?” 他有些错愕,像是不理解她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没有生气,只是好脾气地摇了摇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他坚定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一瞬间,另一道声音隔着漫长的岁月,在脑海中响起。不是一样的话,偏巧意思大庭相径,只是那格局更加高远。她突然意识到,秦城和秦望舒可能是一样的人,他眼睛里或许没有千山万水,面上掠不尽的春暖花开也可能是伪作,没有旷世的才情,风光霁月的外表,或许深入了解后性子也担不上她想要的风骨二字,但此刻刚刚好。 南风与她衣角缠绵,于是眉间的一寸神似便化作了一方绝色。这是她最好的时候也是最需要的时候,可以原谅一切猝不及防的失礼,所以偶然的凑巧带上了宿命般必然的色彩,尽管答案不尽如人意,却也不是混在人群中最平庸不过的那一个。 没有人会真的消失,所有人只会和自己在乎的人联系,而歌总会听完,是人总会离开。秦望舒带着秦苏不告而别,没人规定张雪便要念念不忘,有些东西扑了个空才知道长记性。那些回忆是她自以为是的刻骨铭心,可能有人早已忘却。 遗憾应该终结在这一秒,她要开启新的四月天。所以,她对秦城道:“我叫张雪,是最昂贵的那个花瓶,除了好看,没有一处是好的。” 她的新家有一个信箱,但没有邮票的信永远不会被邮差送走,收信人也永远不会拿到。于是,她投了第一封信,上面写着:秦望舒亲启。 我新认识的一个男人,有几分像你。你说谈钱的人风生水起,追爱的人一事无成,在你眼里爱情是脱光衣服所做的事情,精神上的爱是腰部以上,rou体上的爱是腰部以下。可我觉得,爱情这种东西,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今天就正正好好。 你总以最大恶意去揣测人的想法,所以你为了避免结束而拒绝了一切开始。我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可爱的东西不太多,但教堂门前展翅高飞的鸽子,诵读《圣经》的你,十八岁那年相遇的我们,以及刚好出现在我面前的他,却都可爱的要命。 我从前不信人们口中常说的永恒,只是仅仅形容当下的火热,但你离开后我发现这是对的。人不能完全依靠任何一个人,没有光的时候,影子都会抛弃我。从童年起,你便独自一人照顾着历代星辰,月亮下的你,有两个影子,一个是你,另一个还是你,张雪和秦望舒是数字11,不是英文H。 我会浇花,不会等到花谢了才想起,也会把这一切告诉风,如果它能吹到你耳畔,你就会知道,你来或离,携风带雨都不曾乱四季。我可以等你,可能什么都等不到,但我不会怪雨急,也不会执着,因为你说,人与人之间本就是互相辜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