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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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 六点钟,叶天一家三口人坐着电动摩的去凯越饭店。前世的叶天恨透了这辆电动摩托,原因无他,就是太丢脸了,更何况青春期少年更要面子。尤其是碰到熟人,面对他们略带笑意的目光,叶天就觉得天生低人一等。所以那时候的他宁可选择走路也不想做这种破车子,丢人现眼。 不过重生回来,叶天自然变得与之前不同,现在的他可以理解父母的辛苦,如果他还是那么孩子气的话,他三十多年可算是白过了。我估计,就算让他坐着拖拉机,他也会面不改色的。 来到凯越饭店,凯越饭店是一家中档饭店,新开没多久,里面的设施谈不上高端大气,但也绝对说的上朴素典雅,而且这里的特色菜烤鱼是非常有名的,在这里招待客人绝对是首屈一指的选择。既不会掉了客人的档次,也不会让人觉得很奢华。 在停着一排的高档轿车的停车场,叶强停好了摩托车,然后一家人走向凯越饭店的大门,叶天在很远的地方就看见正站在门口的夏宇和夫妇,在叶天的记忆中,夏宇和的妻子叫林梅。三十四五的年龄,衣着打扮很时尚,风韵犹存,对他一家都很好很热情,不过就是有点势利,其实这也是很正常,她唐唐市委书记夫人对待人和事物的境界自然不同,三六九等的人就要用三六九等的态度对待,何况自己家庭状况也不是很好,她能放下身段热情招待,叶天觉得已经十分不易了。还记得前世,叶天对她可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现在想过去这也是人之常情罢了。 等到叶天一家三口接近饭店门口,夏宇和夫妇,立马笑呵呵的上来打招呼。 叶天见状喊了一声“夏叔叔好,林阿姨好。” 林梅笑着应了一句,夏宇和也是乐呵呵的摸了摸叶天的头,然后两家人,边说着话,边走向预定的包厢。 跟着夏宇和夫妇走进包厢,一个女生闯进叶天的瞳孔之中,他微微的楞了一下。女孩十五六岁,和他差不多,穿着一身连衣裙,一头乌黑的秀发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黛眉弯弯,唇红齿白,十分动人。 这个女孩儿,叶天认识,而且是打小认识,夏宇和的女儿,夏晨涵。 夏晨涵仅仅比叶天小两个月,因为叶强和夏宇和的原因,两人打娘胎就认识,幼儿园一起上,小学也是一个班级。两个人的关系极好,那时候的夏晨涵就是一个小小的跟屁虫天天跟在叶天身后,奶声奶气的一句一个叶天哥哥,叶天哥哥。而叶天也是有了作为一个哥哥的觉悟,凡是有什么好吃的,都会优先然给夏晨涵吃,即使自己吃不到,他也不会哭不会闹, 因为在叶天看来,这是作为哥哥应该做的,那时候的每每两家人聚会的时候,夏晨涵都会腻着叶天,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其他小孩子因为零食,玩具吵闹过,因为都是叶天让着她。而夏晨涵觉得这个小哥哥,对他是真的好。那时两家人看着腻在一起的两人,还会开玩笑“两个人这么合得来,以后干脆亲上加亲得了。”那个时候,夏晨涵都会拍着自己的小手“好啊,好啊,以后长大了我要嫁给叶天哥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夏晨涵的天真烂漫,惹得两家大人哈哈大笑,心中还真的泛起了这种心思。 不过后来,初中叶天去了三中,而夏晨涵去了一中,两个人分开,距离慢慢远了,渐渐产生了差距,夏晨涵越来越优秀,长得愈发漂亮出众,叶天越来越差,虽然模样还是算的过去,但是在学习上还是家世上的差距,叶天是配不上夏晨涵的。 随着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叶强夫妇也是知道自己的儿子配不上人家的闺女,就在也没有提过类似娃娃亲这类敏感的问题了。到是夏宇和偶尔还会开玩笑说上两句。 叶天印象最深的就是读高一的时候,有一次跟着爸妈去夏宇和家里吃饭,夏宇和喝醉了酒又开玩笑说起这个话题,惹得大家都很尴尬。那个时候的叶天和夏晨涵都处在青春萌动的阶段,对这个话题很是敏感,再加上两人小时候的感情,两人对对方还是相互有着不小的好感,可以说夏晨涵就是叶天的初恋。夏晨涵红着脸回房去了,他也是羞愧的手足无措。 可是令叶天真正难堪的还在后面,吃过晚饭后他去厕所,恰巧听见林梅从夏晨涵的室内传出的声音“你爸也真是的,喝醉了酒就胡言乱语,叶天那小子是什么货色,我就不明白他怎么这么看好叶天这小子,这小子哪点能配得上我们家涵涵你!还有啊,以后,离他远点,听见没。”听到林梅说的话,他到不是难么难过,但是夏晨涵那句糯糯的“嗯,我知道的妈。”让叶天觉得世界塌了,他原本期待着夏晨涵会选择沉默,但是事实证明,他太高估自己在人家心中的地位了。毕竟少女怀春的对象可是一个白马王子,而叶天和白马王子的差距有多大,大家心里都是明白的。 当时叶天没有怎么难过。面色如常,回到家中的他却失魂落魄的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整夜! 那句话对他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那种屈辱的感觉如同别人在你的肚子上锤了一记重拳,你却不能叫喊出声音来,你只能忍下去。痛,彻骨的痛啊,随之而来的浑然无力,然后就是更加自卑自弃。 从那之后叶天再也没有去过夏宇和家,即使是两家偶尔的聚会,叶天宁愿待在网吧通宵打游戏,自甘堕落,也不会丢人现眼到用自己的落魄去衬托夏晨涵的优异。 就这样,叶天和夏晨涵关系越来越淡,一年难见一次面,读大学后更是彻底失去联系。两人如同一条向两端延伸的直线,出发的起点两人牵手,奔跑时候相互背离,等他们停下脚步才恍然发觉,青梅竹马再也没有了交集…… 重生回来到现在,叶天从来就没想起过夏晨涵,哪怕是那天见到夏宇和。如果不是今天两家人的聚会,他可能永远不会想起这个占据自己童年所有色彩的小女孩;想起她奶声奶气的声线;想起她的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还有那小手拉小手度过的整个年华! 扪心自问,在前世他确确实实挺喜欢夏晨涵的,如果说对林诗雨的喜欢是一种纯纯的初恋情结,从来不曾奢求过拥有;那么对夏晨涵的喜欢就是久处之后产生的感情,显得理所当然,他也一直觉得他们将来会在一起,甚至是结婚生子! 但是后来,他渐渐明白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建立在世俗的价值观上,也因为他永远无法追赶上夏晨涵的脚步,而夏晨涵也从始至终不曾为他驻足过,哪怕一天一个时辰,一分或是一秒! 只能说,以前比翼双飞的两小无猜,长大后一个在地上爬得挣扎,另一个还在天空飞的畅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