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人群中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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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地下城领主的逆袭正文卷第四十一章人群中的恶魔幽叶地下城一号入口处的村庄,那当然叫做幽叶村,这个名称是经过幽叶小分队众人多轮的商讨得出来的,并非是临时起意。 而正当幽叶村的建设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方牧却先走一步,在一个清晨离开了自己的领地。 大家先建设着,我总不能天天在领地里视察吧? 他身为领主,自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当然没有忘了在上个月的时候接的那个隐藏任务,毕竟那个任务的任务物品现在就在他头上戴着。 教母的银冠。 而那个任务需要在人类领地里面完成,这就代表方牧必须要深入接触人类社会。 从他决定同化晓望村开始,他就已经在为接触人类这个事情布局了,rou眼可见的是,他但凡想要往外发展势力,就势必要经过和人类打照面这个过程。 所以,经过他本人装模作样的深思熟虑,他决定在温岚城中购置一套不动产。 去人类领地,势必就要讲到隐藏身份这个问题,上次方牧和乌莉两人去法尔城办公务的时候就是靠伪装技能装作人类,穿过薇安王国边境的。 而伪装这个技能,虽然可以把自己变成人类,但它毕竟是一个全职业都可学习的一阶技能,十级以下就能使用,因此在温岚城内有些厉害人物还是有办法看穿伪装的,只靠那个进入一座敌对势力的城市总归不太稳妥。 于是,他就来到了地下城第三层的某城堡内。 “喂,有没有搞错啊,你自己不是会用伪装吗,为什么要让我给你伪装?” 蕾丝缇保持着和上次见方牧时完全一致的姿势,懒洋洋地问。 别问,问就是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床上躺着,一动也不动。 “我说的不是伪装,是那个,三十级才能学习的高级伪装,快,给我安排一下。” 方牧急切地说道。 所谓高级伪装,就是高级的伪装,简单来说就是伪装的更好了,即使是那种稍微有点眼力的人细看也看不出端倪来。 而温岚城虽然名字挺响亮,又是什么薇安王国交通枢纽又是玩家前期主城什么乱七八糟的,但它里面的城主也只不过三十来级。 不过话说回来,根据一贯经验,某个宗门最强的人一定不是掌门,同理,某座城市最强的人一定不是城主。 前文说道,一般人类的等级在三四级左右,身体弱点的可能两级,而经过特殊训练,佩戴全套护具的民兵能达到七八级的水平。 根据薇安王国冒险家协会的分级标准,以八级为分界线,八级以下为见习冒险家,八级以上,十五级以下为铜阶冒险家,十五级到二十级为银阶冒险家,二十级到二十五级为金阶冒险家。 而二十五级以上的冒险家协会成员,则被称为冒险大师,冒险家等级到这个级别就算到头了。 到达四十级的人物,即使放在整个国家里都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基本上来说除首都外,每座城市也就那么一个。 这也就说明,如果让一个三十多级的统领级NPC为自己亲自伪装,那么整座温岚城内几乎不会有能够认出他原身的人来。 “我才不要给你伪装,除非......除非你求我。” 蕾丝缇瞥了方牧一眼,脸上洋洋得意。 “啊!让高高在上的领主低声下气地求我,真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呢......” 在有一瞬间,方牧差点以为自己听错话了,眼前好像是一个关于领主逆袭的故事,不是狗血的二次元情感类轻小说。 “那只能让你重新见识一下巨龙撞击了,希望你一会儿不要喊屁股疼......” 片刻后,城堡的窗户突然碎裂,一根巨大的圆木突然在房间内出现,一直延伸到窗户外,将床上衣衫不整的女孩顶出窗外。 ................................................... 几个小时后,幽叶森林边缘。 方牧已经变化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瞳仁深黑,容貌平平无奇的帅,比之前差了好几个层次的质感。 他的旁边是一位穿着一身黑的年轻精致少女,脚蹬一双短靴,一脸的不情愿。 “换一身行头,这样太扎眼了。” 方牧吩咐道。 “哦。” 少女身上的黑色套装顿时褪色,变成了不引人瞩目的灰,只不过款式是一点没变。 “勉强还行吧......” 方牧仔细端详着少女的服饰,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做出了让步。 好看是好看,大家都喜欢出任务的时候穿好看的衣服,只不过如果服饰太过扎眼可能会引来一些多余的问题。 比如总有一些喜欢动手动脚的人会往这边凑,在这个时候,臭名昭著的受害者有罪论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敢动手的都已经受害了,所以他们是受害者。
方牧眼前这个装嫩的老东西估计能单杀温岚城城主,她实力之强劲有目共睹,主宰一座失落城市的命运,只手镇压上百玩家,光是下属的下属都能让众玩家闻风丧胆,杀人就和碾死蚂蚁一样简单。 仅仅只比方牧弱一线而已。 方牧此次带她出来也是为了找一个合适的强大助力,毕竟他上次单挑梦魇城虽然难倒是不难,但他回来之后可是相当的累,肾都虚了,在沙发上躺了好几天才勉强缓过来。 就好比做数学卷子,题很简单,闭着眼都会做,但是题太多了,考完之后腰疼。 所以我找一个人和我一起写,也是能被理解的吧? 话说回来,方牧挑人的准则其实就那么几条,找个强点的就行,乌莉事务繁忙,需要主管协调幽叶地下城各部分的运作,不太适合带出来。 别的人要么智力有问题,要么实力太弱了,还是眼前这个人是最合适的人选。 “这里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我最后一次出地面的时候,这座森林还是绿色的。” 蕾丝缇有些好奇地问。 “你说枯叶森林啊,在几十年前有个傻卵玩意儿在这练黑魔法,他遗留下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影响了生态环境,等过段时间,我就把这片森林变绿。” 背着行囊的方牧随口解释道,这个行囊里面其实什么也没有,东西都装在他的背包里,只不过多带个背包等于多带好多个格子,可以用来存放小物品,比如打火机之类的玩意。 而某些大,但不是很大的东西,则完完全全可以放在背包里面,比如那根又大又粗的原木。 “其实,地面上的景色还是很好看的,他们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我每次看到,总有一种想要在上面涂黑的想法。”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儿啊,我不想走了。” “咱们出来多长时间啊......我想吃东西。” 方牧:“......” “我们不是才刚走出枯叶森林吗,一会我们去温岚城,带你见识一下人类的生活,至于吃东西这个事情......我背包里面还有一根原木,要不你去啃那个吧。” 青草掩映中,一高一矮两道身影走在空旷的罗阿诺平原上,他们身后,是一片枯黄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