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死而复生
那怪人似乎并不在意那些的呵斥,还是自顾自的挖着,那些文物工作人员有些不淡定了,但是却都不敢下到淤泥去阻止,这时那佩枪的公安走了出来,说着还不停手,要不然就开枪了的场面话。 但是那人还是如没有听到一般,当场的人有些急了。 要知道最近国家正在严厉打击盗墓的行径,而抚仙湖已经被列为了重点保护单位,这人竟然公然不停劝阻,还要挖掘,损坏国家财产,按照规定,公安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开枪的。 砰! 只闻一声枪声,子弹飞射而出。 众人都将目光移向了那个怪人,只见那怪人无声的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付队长的枪法可真是准啊,简直就是警队的神枪手啊!” “是啊,是啊,付队长可真是公安界的精英啊。” 有些人开始吹捧了起来,似乎都对那个企图挖宝的人视而不见,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四周的淤泥,在没有任何脚印的情况下,那怪人是怎么到湖中心的小山上去的,而我心里却一直在猜想那怪人到底想挖什么? 我隐隐觉得那怪人似乎有些不寻常,似乎与七叔他们之前所说的那个知道十二天罡帝尸秘密的人有关。 “不好啦,那人好像又活过来了!” 正在猜想之中,突然又是一阵惊呼,我闻声望去,只见那小山上的怪人竟然又站了起来,而且从那挖出的坑中抽出来一根形似木棍的东西,细看之下那竟然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铜剑。 “快放下文物,要不然这次我就爆头了啊!”那个被称为神枪手的付队长大声喊道,但是那怪人根本就置之不理,拔出铜剑便要离开。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付队长还真的开枪了,不过这一次他的枪法显然不太准,竟然落了个空,那怪人侧头忘了过来,顿时吓得付队长差点跌坐在地。 我也看到了,那怪人的脸实在是太恐怖了,简直就不像是人类的脸,黑不溜秋,看不清五官,只有一双眼睛泛着绿光,再加上那瘦骨嶙峋的身材以及那身黑袍,就跟阴间的死鬼差不多。 “啊,有鬼啊!”那些无神论者忍不住的大叫了起来,其实他们都是口中无鬼,其实心中难不免不害怕半夜时候鬼找上门来,此刻在如此诡异的地方见到了如此诡异的人,打死了还能复活的人,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嘿嘿……”那怪人对着众人笑了两声便留下一道残影,消失在了漫漫黑夜之中。 那声音如同发自地狱一般,即使很小,但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中却显得异常的刺耳,我听到这声音,又不由得想起那只大老鼠来,那笑声实在是太熟悉了。 就在这个时候,悬挂在我腰间的皮袋子中传来一阵颤抖,这个皮袋子是七叔留下来的,里面装着他的随身物品,其中也包括他那宝贝起尸盘,我打开袋子,而此刻正在颤抖的正是那起尸盘。 我心中顿时一惊,自从那乱葬岗回来之后,这玩意就很少转动,此刻竟然如打了鸡血一般左右摇摆,说明这附近必定有不寻常之物,这让我不由得联想到刚才那打不死的怪人。 阴风阵阵,我忍不住的打了个冷颤,将工兵铲紧握在手,跟着起尸盘的指针追了上去,那怪人动作很快,我几乎只是在看到一个黑影消纵即逝,不知不觉我感觉到浑身筋疲力竭,双腿一软竟然跌倒在地。 当我埋头爬起来的时候,发现身处的位置竟然是岔子口小镇的场口,此刻起尸盘已经停止了转动,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将起尸盘收了起来,然后将工兵铲藏在了河边的一块石头下面,以方便以后要用的时候再来取。 藏好了工兵铲,在河里面洗了把脸,整个人感觉清爽了许多, 回想起刚才所看到的一切,再看看后面这个古风淳朴的小镇,刚才那怪人便是消失在这里的,可见这个小镇并非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
此刻已是半夜,自从那打更老头死后,小镇更是如死城般寂静,就连家犬的叫声也没有了,放佛变成了一座空镇一般,风轻轻的刮着,吹着那些纸糊的窗户刮刮作响,而我此刻感觉又饿又冷,但是身上却又身无分文。 七叔才不见了三天,而我就已经沦落如此,甚至连口温饱都取舍不了,想到这里我自嘲的笑了笑,也许是这十七年来我从未离开过七叔,一直都是在他的庇护下成长,所以一旦受到了挫折就会一蹶不振。 但是这次的挫折实在是有些太残酷了,我本就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可怜虫,如今连我唯一的亲情也剥夺了,我开始有些怨天的不公平,但是这个世间本就如此,和那些天生缺胳膊少腿的比起来,我却又比他们幸运太多了。 我开始在脑海中清理事情的来龙去脉,从我们在荣城的那古墓中发现了巫蛊师的尸体之后,怪事一件件的接踵而至,从钱麻子的死到七叔和谢老三的失踪,再到那奇怪的黑袍人出现,似乎一切都是围绕着一个抚仙传说以及那邪佛鬼眼而来。 想到这里,我心中揣测不安起来,最后在皮袋子中翻找了起来,一张褶皱的红皮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正是从那鬼面佛的酒窖里面找到的。 我摊开那张只有巴掌大的红皮,只见上面写着八个我看不懂的文字,弯弯曲曲的交缠在一起,看起来又像是一道符咒,但又不太像,总之看起来就是怪怪的。 “他娘的,好香啊!” 突然,一阵rou香味扑鼻而来,我顿时咽了口唾沫,他娘的这香味简直太诱人了,如果真的可以,我想此刻我的舌头都会被吞进肚子里去,我情不自禁的用鼻子嗅了嗅,那股香味正是传自前方的小胡同里面。 我停住了脚步,这深更大半夜的谁还会煮rou吃,况且说了那小胡同里面我可是进去过,正是之前那岔子口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