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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7章:高丽冰,邻国的毒瘤

    多年前,“复华社”策划了针对“三八八六绝密项目组”的“专家绑架案”,在未遂之后,该组织在国内销声匿迹,鲜少见到他们的踪影。但是在两年前,该组织再次出现在国安机构的视野之中!

    二零一一年的冬季,我国东北某省的边防部队在例行的边境巡逻中,意外的截获了几名跨境走私人员,以及他们携带的大宗的毒品:数百公斤冰*毒!

    案件移交给当地警方之后,引起了公安机关缉毒部门的重视:几年以来,东北地区毒品泛滥,吸毒、涉*毒、贩毒人员呈倍数增长!但是那些贩毒组织神出鬼没,警方除了偶尔能捕获到一些“小鱼小虾”,一直找不到侦破的方向!

    众所周知,闻名遐迩的东南亚“金三角”是一枚国际“毒瘤”,也是全球毒品主要的生产地、加工区和集散地!东北警方一直认为:泛滥于东北的毒品,是来自我国南方那些靠近“金三角”的地区!可是这次边防部队竟在他们的国境线上缴获了这些毒品?难道……这些毒贩子要将毒品贩往那个“穷的掉渣,连喝粥都要靠救济”的邻国?

    经过对几名贩毒人员的审讯,东北警方得到了一个惊天的信息:这些毒贩是在边境完全“接货”的,而绝非去“送货”!至此,东北警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肆虐当地多年的毒品,是从那个“可怜的邻国”流入边境的!

    东北警方迅速行动,他们以几个毒贩的口供为线索、以那批查货的冰*毒为诱饵,成功的破获了一起举世震惊的“跨国贩毒大案”,并抓获了该贩毒团伙的数十名主要成员!

    缉毒刑警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初步的审讯,没想到,这些毒贩们对所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积极地配合警方的审讯,案件的审理异常顺利!警方在得到海量的犯罪证据的同时,竟然还有了更为重大的发现,他们意识到:这些贩毒案背后的水太深了!

    于是,东北警方迅速将该案移交给了国家安全机构!原因无他:据该贩毒团伙的几名“领袖级”人物交代,他们是“复华社”的间谍人员!

    有意思的是:在这之前,办案的缉毒刑警并没有询问这几名毒贩“涉*毒”以外的违法情况,是他们主动承认自己是“复华社”的间谍!这不是要罪加一等吗?这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这些贩毒团伙的“要员”并不傻!贩毒和间谍,都属于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都属于重罪!并且,间谍罪的罪名更重!但是在《刑法》的量刑上,却是有很大不同的:间谍罪,鲜少有死刑处罚!可是贩毒呢?

    我国《刑法》有严格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也就是说,这些毒贩子在此次落网之后,他们心知肚明:以他们走私、贩卖、运输的毒品数量和重量,足够他们组团集体“被枪毙五分钟”啦!所以他们心存侥幸,主动供认了自己的间谍身份,并寄希望于……当贩毒行为被蒙上了“间谍”的色彩,或许他们才有保住小命的机会。

    据那位主犯交代:他是一名朝鲜族人,在多年前就加入了“复华社”,一路从最低级的“教众”走到了如今的地位:中级“传教士”。

    起初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搜集一些国内出版的军事杂志,然后将他认为重要的部分翻拍成照片,通过网络邮箱向“上级”汇报。一段时间之后,他开始依靠自己当地人的身份,频繁的接近边境的军事设施、基地和军队营区,伺机拍摄一些或重要或不重要的照片和视频,例如军队的日常生活、训练、换防,偶尔运气好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拍到一些小规模演习的照片。然后再通过网络邮箱,将这些照片和视频资料传递给在境外的“上级”人员。

    大概在二零零九年,“复华社”对他委以重任:负责东北边境地区的毒品贸易!具体的接货流程是这样的:“上级”通过网络告知他交易地点、接头方式和货品重量,仅此而已!至于货款如何支付、对方是什么人、货物的来源等等,他完全不知情!

    当地与那个“兄弟邻国”只有一河之隔,每次接货,该主犯都会带上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前往位于我国境内的河边,在那里会有“邻国”的毒贩将货物交到他们手中。在交易期间,他与“邻国毒贩”之间并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货物交付之后,各回个家,各找各妈!

    带着货物回来之后,“上级”人员会再次通过电脑网络,告知他“接货人”的交易地点、接头方式和货品重量,进行“散货”!至于货款如何支付、对方是什么人,货物最终销往何处,他还是完全不知情的!

    这种接货和交易持续了半年之久,每一次交易的货物重量都在不断的增加!有一次在接货的过程中,“邻国”前来送货的毒贩给他留下了一个通讯地址,并邀请他去“邻国”做客!

    一个月之后,该主犯带着自己手下的一个兄弟应邀前往,他们利用游客的身份前往“邻国”旅游,在那里,他们得到了对方毒贩的隆重接待!不光如此,“邻国”的毒贩们还带着他们参观了一座规模浩大、设施齐全、戒备森严且拥有现代化实验室的……制毒工厂!

    郭振华说到这里的时候,董超脱口而出:“高丽冰!”

    “是!”郭振华笑着问道:“你知道那种东西?”

    董超回答道:“知道!我们刑侦处曾经和市局缉毒大队合办过几个案子,所以我了解一些情况。这种被毒贩们称之为‘高丽冰’的冰*毒,是目前在我国境内发现的,散布最广、质量最好、纯度最高的冰*毒,是毒贩和吸毒人员眼中的‘圣物’!缉毒大队追查了很久,但是始终找不到这条‘毒品线’的源头,原来它的产地……真的就在那里!”

    臧小东问道:“姐夫,那些毒贩让他们过去干吗?为什么要带他们参观工厂?”

    郭振华接着说了起来……

    在参观结束之后,“邻国”的毒贩对该毒贩道明了此次相邀的真实目的:他们之前的合作相当顺利,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复华社”从中提取的“佣金”太高了!故此,“邻国”的毒贩希望可以与该主犯单独交易,他们保证供货的数量和质量,并可以适度的降低交易价格!

    这名贩毒集团的主犯答应“邻国”的供货商:“请给我一点时间考虑考虑!”

    在回国之后,该主犯将他的“邻国之旅”如实的上报给了他的“上级”!由于他的忠诚,“上级”给了他一笔丰厚的奖励,并提高了他的“级别”和“月薪”!

    这个家伙真的是“复华社”忠实拥趸吗?他真的决心为“复华社”死心塌地的卖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在被捕之后,迫不及待的出卖了他的“组织”,以此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其实,他对“组织”的忠诚,完全是迫于无奈:“邻国”的毒贩高估了他的能力,以为他拥有超强的“销售渠道”。而实际上呢?这名毒贩连自己的“下家们”是谁都不太清楚,他所有的“销售网络”,都是“复华社”的!他倒是想赚这笔钱,可他没有这个本事和能力啊!所以,他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向他的主子邀功请赏了!

    不过,那次“邻国之行”却让这个毒贩觉察到……那些“供货商”的身份似乎非同寻常,他们的站姿坐派、举手投足,甚至包括他们不拘言笑的表情,他有种感觉:那是一些训练有素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