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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新的的步枪

    600米距离上的射击,即使对于一个现代狙击手来说也是相当的困难的,当然抗战期间的那些使用逆天的冲锋狙,能够在800公里外一枪爆掉鬼子兵的头的玄幻级狙击手例外。梅森认真的看了看,然后蹲下来,小心的打开了一个长皮箱。

    皮箱里装着一支带有瞄准镜的步枪。这是一支特制的步枪,从外形看,除了多了一个瞄准镜,这支枪和一般的麦克唐纳1857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梅森知道,这支枪和一般的麦克唐纳1857绝对不一样,只是一支完全不同的新枪。

    首先,这支枪的口径就和麦克唐纳1857完全不同,这是一支罕见的小口径步枪,枪管口径仅仅只有0.3英寸,相比这个时代常见的0.63英寸口径的步枪,这个口径真的是太小了。一开始第一次看到这支枪的时候,梅森甚至怀疑这样小的口径,怎么保证威力?

    但是在试射过后,梅森被这支枪的精度和威力震惊了。

    首先,他们测试的是威力,当时,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测试部门的家伙在500米的距离上摆上了一块很厚的松木,然后让梅森朝着这块木板开了一枪,然后木工们沿着木头上弹孔的方向把这块木头锯开来,在用尺子一量,好家伙,这枚0.3英寸口径的子弹足足穿透了400毫米的松木。

    这个结果让梅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是那些0.63英寸口径的子弹,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穿透力。接下来对精度的测试更是让梅森惊叹不已,在固定的枪台上测试的时候,在无风的条件上,即使在1000米的距离上,也能保证子弹能有效地命中头靶。当然,换成射手来射击,肯定是打不出这样的成绩的,但是在600米距离上,还是能有效地射击敌对目标的。

    为了提高射击的精度,这支步枪几乎把一切能做的都做了。它的口径虽小,但重量却一点都不比使用11毫米口径子弹的麦克唐纳1857步枪轻,甚至还有重一些,因为更重的重量有助于提高精度,为了减小扳动枪机时时施加在枪机上的力量对枪口的影响,枪机的行程被大大的加长了,以至于这支枪居然需要射手扳动两次枪机才能射出一发子弹。

    只是这支枪的价格也高的惊人,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居然为它开出了1500美元一支的天价,这让原本对这支枪爱不释手,准备自己掏枪买一支的梅森立刻打消了这个想法。更要命的是,这支枪不但枪支本身贵的出奇,它所使用的子弹也不便宜——每一发子弹,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居认为它开出了一美元的天价。要知道,这个价钱买其他步枪子弹都够买四五十发了。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支枪既买不起,也用不起。

    这么昂贵的枪支,一经推出倒是引起了不少的关注,但是关注的虽然多,真正愿意买它的人却少得可怜。事实上,和这支枪价格相似的枪支并不是没有,只是那些雕金刻银,镶嵌着各种宝石的枪支与其说是枪支,还不如说是工艺品。

    当然,史高治现在搞出这么种东西,并没有指望着靠它赚钱,对于史高治来说,这东西的用途主要就是用来抬高自家产品的档次。事实上在21世纪,很多所谓的高档货,其实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价格高而已。比如帕加尼的跑车,真的就比保时捷性能好?只不过价格高便于装b罢了。相形之下,史高治还算厚道,至少,这种枪支的性能在当时真的可以说举世无双。

    这种枪被作为实验品借给了“黑水”公司使用,护送小队中也只有这么一支。这支枪当然也就交给射击技术最好的梅森来使用。

    梅森小心翼翼的把那支枪从箱子里拿出来,拉开枪膛,装入了一颗特制的子弹——这种子弹因为价格昂贵,被护卫队的家伙们戏称为“金币蛋”。他小心的把子弹装入枪膛,做好了射击准备,然后将枪从挡板后面小心翼翼的伸了出去。

    600米外的目标,即使在这款所谓的麦克唐纳1857精确射击型的8倍瞄准镜里也没有多大。梅森首先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心跳的速度降低下来——即使是脉搏带来的震动,也会影响到射击的精度,然后摒住了呼吸,将瞄准镜中的那个十字牢牢地套在那个脑袋上满是火鸡羽毛的印第安酋长身上。

    梅森轻轻的扳动了一次枪机,现在步枪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待发射状态。就在这时,一个骑着马的印第安人突然闯进了梅森的瞄准镜里,挡住了梅森的射界。

    梅森并没有像某些电影里那样,抛下枪,然后从嘴里吐出一大堆用f开头的单词,精确射手必须保证情绪的稳定,激烈的情绪只会让射出的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的。

    那个人晃了一下,让开了一点空间,刚好把那个印第安酋长露出一半出来,不过,一转眼,他又把这个空隙堵上了。

    梅森并没有抓住这个空隙开枪。麦克唐纳1857精确射击型射出的子弹初速高达820米每秒,飞到目标处只需要不到一秒钟,但是,这个空隙存在的时间未必会持续这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事实上,那个人随即又把酋长牢牢地堵住了,如果刚才开枪,击中的肯定就是这个家伙了。

    一枚带着火焰的投枪擦着梅森的脑袋飞了过去,梅森不为所动,继续保持着瞄准的姿态。这种镇定让在一旁的那些移民们都非常地佩服。不过,他们不知道,梅森之所以如此镇定,是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有一枚投枪如此的接近他的脑袋——他的一只眼睛紧盯着瞄准镜,另一只眼睛闭上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目标上了,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有一枚投枪从他身边飞过。

    这个时候,也许是那位酋长刚刚向身边的那个人说了些什么,那个人用两腿一夹马肚子,就朝着另一边跑了过去,于是那位酋长就完全暴露在梅森的视野中了。

    “好机会!”梅森想。事实上他已经瞄得很准了,于是他屏住呼吸,轻轻的扳动扳机——“砰!”

    然后梅森就从瞄准镜了看到那个印第安酋长的身体猛的一抖,接着向右边一歪,一头就从马背上栽倒了下去。一群印第安人立刻围了上去……

    梅森立刻蹲了下来,很明显,他成功的命中了目标,至于打死了没有,距离太远,她也没看得太清楚。不过考虑到金币弹的威力和印第安人落后的医疗,他觉得那个印第安酋长活下来的几率并不高。如果有机会能够再补上一枪,或者同时有几个射手使用这种步枪同时射击这个目标会更保险,不过现在,梅森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公牛酋长突然被子弹击中,让印第安人陷入了混乱,很多正在围着车阵打转的骑兵都不由自主的减慢了速度,同时向着外侧退却,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掉头张望酋长原来所在的位置。

    “要是手里还有一队骑兵,现在冲出去,轻轻一击,就可以让这些印第安人彻底崩溃!”罗布森看着眼前的情况,不由得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不过他立刻意识到,想这些没用的干什么?于是他发出命令:

    “一起喊酋长死了!”

    护卫们并不会苏族人的语言,但是临出发前,却强背了几句,其中的一句就是“酋长死了!快跑呀!”

    而战前,护卫们也把这句话教给了移民们,于是大家就一起用各种不标准的口音,大喊了起来,而这也更增加了印第安人的慌乱。趁着这个时候,那些使用麦克唐纳1857步枪的护卫们开始突破不射击400米距离外的目标的限制,开始对那些看起来还在射程内的,看起来像是小头目的印第安人发起了攻击。那些印第安人自觉得跑出了安全距离,正勒住了马向着酋长那边张望,突然遭到这一轮射击,又被打到了好几个。

    这个时候,远方一个印第安骑兵非跑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着什么,然后印第安人立刻乱做一团,他们抛下了了些战死者的尸体,骑上马飞奔而去。

    如果还指挥着自己的骑兵连,罗布森肯定是要衔尾追杀的,不过现在干的是保镖的活,这种事情就犯不上再去做了。他只是下令继续警戒,同时开始清点起这一战的损失。

    ……

    在大约一千米外的一片树林里,一只匪帮正静静地埋伏在这里,匪帮老大亲自爬到大树上,用望远镜观看了整场战斗。当印第安人撤退之后,他从树下跳了下来。

    “老大,我们要动手了吗?”一些坐在石头上无聊的磨刀的匪徒赶紧站起来发问,战马也紧张地刨了刨蹄子,打了两个响鼻。

    “收拾东西,回去吧!”老大说,“点子很扎手,印第安人吃大亏了,我们上去也讨不了好。就算能打下来也得不偿失。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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