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和李寻欢见面开打的主角什么鬼
越靠近兴云庄越多武林人士,越多武林人士越多流血冲突,越多流血冲突显得案件越严重,案件越严重显得梅花盗越牛*逼,久而久之,就像所有人都一起忘记梅花盗犯下的案件的真实内容,仅仅只留下“犯下多起案件、群雄触手无策”、“与他作对者、三天内必死无疑”、“他盯上的女人、在劫难逃”的错误印象。+◆+◆, 与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这么说吧,梅花盗x了不知名小门派的掌门千金、x了王员外的女儿、x了李贪官的小妾,然而他没有试图去x水母阴姬、x石观音、x紫禁城里的公主;梅花盗杀了不知名小门派的掌门、杀了王员外请来的江湖人士护院、李贪官的一众杂鱼官兵,然而他没有试图杀洪七公、没有杀花无缺、没有杀燕南天——这不是梅花盗“不想去”,而是“不敢去”。 那为什么会引起这种认知上的曲解? 一方面是林仙儿“江湖第一美女”的名头太响亮,她这话一放出来立刻让事件升级,这没什么好说的,慕容山庄有慕容九秀的比武招亲的慕容老太太的寿宴,来访的宾客的数量一样会大幅飙升,一个道理。 另一方面是掺和到这次事件里的江湖人士素质很低,在这个没有图像远程传输技术世界里,哪些人会因为一个见都没见过的“江湖第一美女”山长水远跑过来缉捕犯人?嗯,要不就是色*鬼要不就是武林废物……例如告诉慕容复这边的事情,慕容复表示自己要一个对自己争霸没卵用的女人干嘛,还不如直接要了表妹王语嫣,表妹还身家丰厚,林仙儿就他喵的一个穷光蛋;例如告诉刚跑出古墓的杨过这边的事情,杨过表示自己还要跟雕兄练武功,然后找姑姑,没空管你什么第一美女;例如告诉郭靖,郭靖表示丘道长你徒弟到底在哪,大爷的居然放我们飞机。大部分有格调的武林人士才没有空理会林仙儿与梅花盗。 噢,当然,之前说的素质低仅仅是指冲着林仙儿而去的那群人,还是有些人单纯是为了对付梅花盗而来的,这些是货真价实的大侠——例如某神算大侠,例如某四条眉毛。 “哟,老乞丐,你吓哭了主人家的小孩,朋友正在跟家长解释?”两辆马车一点面子都不给主人家地驶进兴云庄,霸道地在一堆武林人士中停下,从前面的马车中走出来的正是利兹。 “我看不像,肯定是小孩手上有好东西吃,然后老乞丐抢掉了惹火主人家。”从后面的马车中走出来的则是陆小凤。 “……你们这两个小子就算来了,也别开口就调侃老叫化我啊……杏子林还没说够吗?”洪七公通过杏子林一事后,已经非常清楚嘴炮的威力,这两个人站在一起他还真有点虚自己的名声。 “所以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你们继续,不用管我和陆小鸡~”利兹看向洪七公旁边,方才是“一个红衣小孩扑在一个面色苍白身材单薄的美貌妇人怀中,一边哭诉一边怨毒地指着一个沧桑中年人” “美貌妇人怒斥沧桑中年” “沧桑中年一脸愧疚” “相貌堂堂一脸正气的疑似老爹的生物当和事佬”……自然,两台马车直接冲进来,他们的注意力完全转移过来了,无论如何也‘继续’不下去。。 “……那个小孩是龙庄主的孩子‘龙小云’,由于行事恶毒……非常恶毒而被李探花废其武功……”洪七公以愤慨的神情看向龙小云,“之后以你们的聪明才智,不用说了。” “什么啊,就是找爹找妈打小报告啊?” “而且,”陆小凤仅凭洪七公的眼神就猜到了,“这小孩死性不改,歪曲事实,然后老妈不管是非对错?” “按照我说啊,这种坏到骨子里的小孩直接怼死就好了啊。”利兹到底只有70分道德。 道德更高的是洪七公与李寻欢这样,“……他还小,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即便这话说得连自己都不信。 “你们不是也有一句叫‘三岁定八十’吗?现在弄死一个人渣不知道可以帮助多少人。” “……你们竟然这么狠毒!”浑身上下都是‘慈母’的林诗音怒道。 “诗音!”龙啸云心中一惊,他可是认得出前面那辆马车的标识,也知道面前这西方道士是谁! “教出来一个连洪七公这么悠游寡断的大侠,都认可废其武功的坏小孩的父母,”利兹这话说得洪七公猛翻白眼,这算是赞他还是损他,“你们又能好得到哪里去,要不是慈母多败儿,要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闭嘴!”x2 “阿勒?”龙啸云暴怒也可以理解,怒完之后他才记起利兹是谁,气势立刻萎靡下去了,然而……“大叔,我不是帮你说话吗?你为何也要瞪我?” 李寻欢没有解释,只是,“再说一句关于‘她’的坏话,死!” 林诗音是李寻欢的逆鳞! 管你什么慕容世家,剑圣来了大不了不要这条命! “……对李寻欢没有印象的话,对这句有印象吗?”陆小凤提醒道。 “啊……九妹的普及课好像说过,那个蠢比送女哥~~” “……喂,你别这么直白。” “…………”李寻欢面色惨白。 普及下“李寻欢”这个人,第一,他退隐江湖很多年,现在不知道为何又跑回来,很多人不认识他很正常。第二,他不是大侠,也没什么非凡名望,一门三探花、文武全才、风流倜傥什么的,跟侠义完全不相干,只能说他没有杀错人。第三,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到底有多快,他退隐之前是例不虚发,但跟梅花盗的“错误印象”一样,李寻欢也没有用过他的飞刀去扔水母阴姬、石观音、吴明这种高手……或许李寻欢的飞刀单挑时秒天秒地秒世界,又或许连西门吹雪都干不掉。第四,他年轻时身受重伤被龙啸云救下,龙啸云爱上他的未婚妻林诗音,他就****当青楼居士,让林诗音嫁给龙啸云,然后自己连家都送给龙啸云,归隐江湖。 “话又说回来,陆小鸡,是你的什么都能夹住的厉害,还是送女哥的绝对命中的厉害?”利兹问出场内很多江湖人
“去,我可不想尝试小李飞刀!”陆小凤可不想无端白事领便当。 “欸…………”利兹轻轻转过身,正对着李寻欢,然后小退半步,刚好在陆小凤右后方,吸气, “教出这种小孩,林诗音你——” 飞刀,仅仅为京城大冶的铁匠花了两个时辰打造出来的一把飞刀,长三寸七分。 由所著中排行第三,显而易见厉害的不在于武器本身,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 集中着李寻欢精气神发出的一刀!跟任何人用这把刀扔出来的一刀都不同! 如惊雷!如闪电!银光划破空间! 没有加持仙术提升反应速度的利兹跟绝大部分一样,什么都没看见。 但是,有人看见了!最起码陆小凤就是其中一个! 他看见了李寻欢如何掏出飞刀,他看见了李寻欢如何夹紧飞刀,他看见了如何投出飞刀! 那么……陆小凤能替利兹夹住飞刀吗? 答案是。 并不是说陆小凤夹不住李寻欢的飞刀,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尝试去夹。 ,这句话再次实现。 飞刀已然深陷在利兹脖子中,将即将吐出的污言秽语物理性地卡住! ………… ………… ………… 然而, “……灰……春……书……”模模糊糊地喊出技能发动字眼后,利兹很随意地以右手拔出小刀,看了两眼,扔到地上。 左手一擦脖子,将溢出的鲜血抹掉,还低头看了看……嗯,没有弄脏道服。 无视其他人的表情朝身边的男人说道:“喂,小鸡,我知道你没有那么菜,你好歹尝试夹一下好吧?” “不,先不说我夹不夹得住,”陆小凤耸耸肩,“你明显就是‘我宁愿你夹不住’的样子嘛~~” “啊哈哈,有这么明显吗……?”利兹摊手道,然后,“不好意思啦,李探花~~我故意逼你出刀什么的……” “?” “可是我真心不觉得自己有说错什么话啊,即便是慈母多败儿,死在他儿子的人的罪也有她几分责任对不对~~?”这句话其实李寻欢是认可的,“所以——” “——大家都觉得自己没错就用实力决生死吧!!”霸王剑法起手式!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