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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山城帕卡琉斯

    第二卷剑神界十三神剑

    第九十九章山城帕卡琉斯[1/1页]

    在寒松镇,程翔没有打听到的有价值的信息,便想着早早离开这里,去往更大一些的城市去碰碰运气,看是否能查到些许关于灵巫族人的蛛丝蚂迹。中文.

    虽然那领主一再挽留,程翔只是不肯,也只得作罢。

    他这一行人竟是越走越壮大了,不计饲魂和召唤仆从,他来异界时是一人,过了环形山脉就成了三人,而离开寒松镇的时候,队值增加到了五个人。

    除了刚刚结拜的大哥格鲁之外,还有那名精灵少女。

    精灵少女始终用斗蓬把脸面遮去大半,只能见到她温润可人的纤薄小嘴,余者尽皆被掩藏,但是无论她的斗蓬显得多么肥大,只需朔风吹过,柔顺绵长的斗蓬就会紧贴着她修长匀称的身体,将她优雅的体态轮廓尽显无遗,反而比脱去斗蓬更显得撩人。

    总觉得她斗蓬之下穿得也极为单薄,在这酷寒的气候里,也不知道她受不受得了。不过程翔此时还不大敢与她说话,他能感觉出来,斗蓬之下几乎看不到的双眼,对他和其他所有同行都有着强烈的紧惕,即便对于同是女性的安娜,精灵少女也同样保持着距离。她的神经一直紧绷着,程翔实不愿再增加她的心理压力。

    从领主那里知道,这精灵少女的名字叫做雅莎丽丝,在这个世上,她已无任何亲人,她拥着加持防御和加持速度与力量的两大系魔法,除此之外,即便是领主对她也不知道的东西。

    因为,从她来到寒松阵这后,除了施展魔法需要念咒之外,她从不开口与任何人说话。

    安娜在队伍中也比较尴尬,好不容易她不再是队伍中的唯一女性,当她有意无意接近那精灵少女时,对方却总是刻意远离,令她只感到阵阵失落。她现在对程翔没有原来那般敌视,却同样不会与他更亲近,虽然她现在也是人类的身体,可是她毕竟是剑神大陆土生土长的狐族半兽人,对程翔的敌视情绪是无法简简单单化解去的。现在她能一直不揭破程翔的真实身份,就已经是一种再生之后的感恩情绪在起作用了。

    小矮人格烈都是一个天生的闷葫芦,跟他在一起同行,就两个字,无语。

    一路上唯一能说点话的,也只有程翔和格鲁二人了。

    从格鲁腰间的配饰的晶块和他使用的柔形长剑,就知他必定是个富贵之家的子弟,游历过整个大陆,自然知道整个剑神界的很多事,程翔从他这里多少了角到一些剑神大陆的背景,只是依然无法为他寻找灵巫族人提供任何线索。而且越是前行格鲁就越是变得沉默,到最后,几乎成了格烈都翻版,一句话也不再说,程翔问他什么,都心不在焉地随口应付。

    这一段冰原之路相当的遥远,而且除了太阳,找不到任何座标,那毫无生气的太阳,让人觉得越看着它越觉阴寒,始终如一的悬停在那里,则令人觉得一直在原地打转。

    如此行进了三日,当然只有程翔通过腕表才能知道三日的光阴就这样耗费在了路上。他们只在多数人觉得疲惫的时候便会宿营,程翔与格鲁两人则轮流入睡,至少留下一人与程翔放出的三只乌鸦一起负责安全巡逻。程翔在三日之内只睡了一觉,而且是看到精灵少女先睡着了他才入眠,他对这个异族女子并不十分放心,可不会留着这个不安全因素在他睡眠之际捣出什么乱子。

    三日后,他们才终于看到一座依山而建的巨大城池。

    “这是帕卡琉斯城,以古代的高山巨人族英雄帕卡琉斯的名字命名。”

    程翔远远看去,只见那城完全座落在一座平地而起的山峰上,方圆可见范围内,也仅有这么一座孤峰。虽然想不通这些筑城者为何放弃的辽阔的平原不用,单单选择在这么坐大山上建造城池,但是不得不说,这城的确挺拔雄峻,不得不对其仰视的视角,令这座城无形中增添了几分宏伟力势。

    当一行人向帕卡琉斯城走近时,空侦的乌鸦也向程翔传回信息。

    程翔无法解读了乌鸦的发现,索性腾空而起,龙形老怪给他的吃下的神石作用下,程翔果然可以随心飞行。他升空后远远地望了一眼,才落回地上,说道:“在另一个方向,也有一队人马在靠近这座城。”

    “多少人?”格鲁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他一点也没有因程翔会飞翔而感到奇怪,反而更担心的是那队人马的情况。

    “大约有百来人。那会是什么人,商队吗,还是军队?”

    “军队,是征兵的队伍。帕卡琉斯城终于逃不过这场浩劫。”格鲁说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程翔等人也只得紧紧跟上。

    格烈都腿脚短,跑得却不慢,精灵女子给自己加持了一个什么法咒,速度竟也快起来,唯有安娜速度最慢,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程翔知道精灵女子此时对所有人都不信任,是决不可能给安娜也加持那种可以提速的法咒的,眼看安娜越落越远,他又不愿与格鲁掉开太多,只得召唤三匹狼跟在安娜左右,至少七只乌鸦盘旋在她头顶加以保护,这才加快脚步追着格鲁去了。

    很快,前边四人已相继抵达城下。

    城门高大宏伟,足有三丈多高,四边是同样高大的护墙。城墙上没有箭垛,都是一抹平的女墙,看得到有大量城市在女墙之后守卫着,旌旗招展。

    有格鲁在,进城十分容易,守城士兵看到格鲁的一身行头,竟没人敢拦他,而对紧跟在他后面的众人也不加追问,直接放行。

    程翔从格鲁眼神间不经易流露出的高贵的姿态也格外留心。看来,这个结义大哥不仅富有,而且还是身份尊贵之人。程翔已有几分认定,他就是统领这座城的城主的什么人,不是儿子兄弟,便是得力大将。

    城内道路全都是依山而建,狭窄崎岖,宽阔处,不过能容五匹战马并行,最窄处,却仅可容一人往来。整个城都是用巨大的山岩堆彻而成,岩石间拼合极为紧密,刀插不进。

    程翔不禁为这样一座古怪却异常坚固的城市而赞叹那些建筑城池的工匠了。这已然不能用鬼斧神工这样的字眼来形容这座雄壮大气却又细致入微的建筑。

    城中道路错综复杂,程翔随便就可以看到很多死胡同,可是格鲁到了这里,却异常熟悉,一路上行,根本没走过一点点错路。看样子他在这座城里生活过很长时间,对城中的每一条道路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

    正当程翔疑惑着格鲁的身份时,迎面来了一队人马,领先一人,全身以皮毛为内衬,外覆华丽战甲,头戴金盔,跨下雪白战马,居然也是一样的全身披挂,武装到每一条蹄颈。他的身后,至少有八名骑马的士卫,还有为数众多手持战矛的士兵。

    “格鲁,你居然还敢回来!”

    回来?这里果然是格鲁的家。可是他这一路上,程翔一点没看出他有任何回家的喜悦,相反,越是临近这座城时,格鲁也越发显得深沉和优虑。

    “这位年轻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这里或者许曾是我家,但是现在,它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请不要用什么‘回来’这样的字肯。”

    “少跟我绕圈子,城主的位置,不是你随便带几个人回来就可以夺走的。现在这座城,由我说了算!你若想做这个城主,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那人身后,士卫们纷纷抽出了刀剑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