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猎人变猎物
一提起昨晚赚的钱,常乐立马拿出手机,打给小竹园的经理叶晴柔,也不顾申屠悦悦和苏雅的鄙视目光,开口就问钱的事情。 那边接到常乐电话的叶晴柔先是有些惊愕,紧接着是一喜,她很欣赏常乐,但是一听见常乐张口就提钱,顿时就有些无语,所以语气有些不善的挂断电话。 常乐对着手机狂吼,“麻蛋,要是敢黑我的钱,我特娘的和你没完!” 看着咬牙切齿的常乐,申屠悦悦满不在乎的说道:“五百五十万,你至于这样吗?” 常乐丢给申屠悦悦一个卫生眼,“不是你的钱,你当然不在乎,站着说话不腰疼。” “哎,乐哥,我是坐着说话的,你不能这么说我,我和你说,我其实很关心你的,你都不知道,今天苏伯父说那个什么李霸雇佣了杀手要对付你,当时我的心跳的有多快,你造么你?” 面对你说一句,她说十句的申屠悦悦,常乐一扭头,不搭理她,越搭理她越能说,蹬鼻子上脸,说的就是申屠悦悦。 “不行,我得去一趟小竹园,这不是扯犊子呢么,那是我的钱,没准就是拿命挣的钱。” 说着,常乐就要往出走。 苏雅此时开口说道:“你要送我去上学,保镖。” 常乐止住脚步,扭头看着苏雅,着急的说道:“那你还墨迹个毛线啊,赶紧撒愣麻溜利索的走啊,磨磨唧唧的,娘们就是麻烦。” “你!” 就算是有厌男症,不爱和男人说话的苏雅,也对常乐的态度很不满,要知道,常乐是保镖,她是大小姐,是公主和马夫的关系,不该是公主高高在上吗?怎么到了常乐这里,感觉马夫才是老大呢? 难道是常乐太强势?还是苏雅太好说话了。 都不对,申屠悦悦终结了一下,是常乐太不要脸了,而苏雅还要脸,所以面对常乐总是败下阵来。 “坐稳了,哥开的不是车,是飞机。” 说完,也不等苏雅和申屠悦悦坐稳,常乐一脚油门冲了出去,就像是利箭一样射出,速度极快。 到了学校,申屠悦悦下车就开始吐,脸色有些惨白的问道:“乐哥,你是开F1的是不?” 常乐吹了一下刘海,“错,哥刚才说了,哥开的不是车,是飞机。” 说完,原地转了一个圈,略显风-sao的摆了一个POSE,抬起右腿,双手一指俩人,道:“哥有事先走,拜拜了您内~” 等到苏雅回过神,常乐已经开着车走远了,而申屠悦悦一脸的悻悻然,好像常乐不在身边,上学都没有意思一样。 苏雅摇了摇头,转身向着学校走去,作为校花,苏雅的护花使者自然很多,只是全都不敢靠近苏雅,要知道,苏雅可是内力三重天的高手,曾经有个不知内情的富二代追求苏雅,被苏雅打到吐血,从此以后,那些护花使者全都默默地守护,不敢过分靠近。 不过今天,这些护花使者发现,校花苏雅的身边多了一个小美女,略显婴儿肥的小脸蛋,看起来rou呼呼的,一定很有手感。 自此,香坊市大学又多了一个校花,申屠悦悦。 常乐很有目的性的把车驶向小竹园,五百五十万啊,麻蛋,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没有存款的常乐来说,这是天降的一笔财富。 一路上常乐很小心,做过斩首行动的他,自然知道隐藏在暗中的杀手有多危险,要知道,每一次斩首行动都像是杀手取敌首一样。 好在平安驶达小竹园,并没有遭受杀手的狙击和袭杀。 似乎是知道常乐会来,叶晴柔居然在小竹园的门口等着他,常乐不可否置的走下车,看向丰腴多姿的成熟女人叶晴柔,道:“叶姐,晒太阳呢啊?” “也对,今天太阳不错,暖呼呼的。” “你给我过来。” 待常乐走到叶晴柔身边的时候,叶晴柔突然伸出手抓住了常乐的耳朵,愤愤然的道:“你小子是不是钻钱眼里了?我这么大一个小竹园的经理,至于黑了你那点钱吗?” 常乐哀嚎几声,最后还是没能挣脱,主要是叶晴柔抓的太死了,使劲会把耳朵扯掉。 “叶姐,我错了我哎,我不该那么小心眼,不过你也知道,我就是个穷人,五百五十万对你来说真心不多,但是对我来说,那真是一笔雄厚的资金,最主要的是没投资的横财,宝宝心里爽啊!” 叶晴柔早就觉得常乐无耻,此时一看,哪里是无耻,简直是不要脸,刚才那话要是被李家的人听见,能把李霸气吐血了。 叶晴柔松开常乐的耳朵,低声说道:“我接到情报,李霸下了重金请了杀手要对付你,你最近小心点。” 常乐刚要说话,眼神一变,直接把叶晴柔扑倒,同时响起‘噗’的一声,就看见小竹园的一个美女迎宾应声而倒,另一个先是一愣,紧接着转身就跑,连滚带爬的往小竹园内部冲,并且吓到失声。 狙击枪! 常乐此时搂着脸色冰冷的叶晴柔躲在一个角落,叶晴柔冷喝一声,“不是我的人。” 常乐眼睛瞪的老大,看着狙击手的方向,透视异能穿过墙壁阻碍,此时狙击手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撤退了,这是一个很有经验的狙击手,一击不中,果断撤退,丝毫不拖拉。 “他走了,安全了,不过他危险了。” 常乐说完左手动了几下,随后脸色一变,急忙窜了出去,头也不回的奔着狙击手的方向飞奔。 叶晴柔脸色微红,看着常乐飞奔的背影,碎道:“小混蛋。” 常乐没跑多远就躲在了一处拐弯的角落,盯着左手嘀咕道:“怎么就这么巧?抓哪不好抓人家那里,不过还挺软的。” 说着常乐还嘿嘿一笑,“一手握不住啊!” 鹰眼是活跃在非洲的优秀雇佣兵,同时也是一位兼职杀手,只要价钱合适,他不管目标是谁,都会接下来,这一辈子,只认钱,不认人。 被鹰眼瞄准镜盯上的人无疑都去见了阎王,也间接的展现出鹰眼高超的狙击技术,一弹一桶金,五年无一败,死亡之眼,这是鹰眼最高的荣誉。 但没想到是,在小小的香坊市,他面临了两次失败,第一次是这次来香坊市的目的,狙杀一个驻军的司令,当时还没准备好,就被另一个狙击手发现,差一点就死在军区。 第二次就是刚才,一个青年居然躲过了他的狙杀,这让鹰眼无比沮丧,觉得应该听信中间人的话,不能进入华夏,华夏地区号称是佣兵的死亡之地,并不是瞎说的。 鹰眼决定了,离开小竹园的范围后,立马回非洲,不在华夏停留,钱重要,但命更加的重要,没了小命,再多钱有个卵用?
鹰眼之所以被称为鹰眼,是因为眼神特别好使,就像是翱翔在高空的雄鹰,眼神锐利,刁钻,这种人对枪械有些天生的亲近感,枪械握在手中,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 也多亏这双眼睛,使鹰眼避过了很多次围捕和绞杀。 可悲催的是,他遇见了有透视眼的常乐,早已看清鹰眼面容的常乐一直等着鹰眼下楼,所以鹰眼下楼之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目标常乐。 经验老道的佣兵生涯让鹰眼第一个反应就是抽出腰间的手枪,他相信,以他的速度,绝对有把握在常乐还没动作的时候枪杀,也算是完成了任务,鹰眼心里窃喜,头一次遇见目标送上门的。 嗖的一声破空响声。 鹰眼已经举起来的手枪掉落在地上,而常乐手里正掂着另一块石子,就是路边捡的那种,很不起眼的石子。 “你...” 鹰眼大惊失色,终于明白遇见高手了,但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常乐两个大嘴巴扇吐血了,再想说话已经说不出来了。 “不用你说话,我知道是李霸买凶杀我,恩,你是杀手也是雇佣兵,常年活跃在非洲,叫鹰眼,号称死亡之眼,你咋这么能吹牛逼呢?来华夏执行两次任务都失败了,你不觉得丢人吗?” 说完,常乐突然笑了,又是一巴掌打在鹰眼的头上,“当年‘狱火佣兵团’覆灭,你幸运的躲过一劫,怎么就不知道珍惜生命呢?你个龟孙!” 鹰眼双目露出震惊,他在狱火佣兵团呆过这件事,除了他没有人知道,怎么面前这个青年会知道,他是谁?狱火佣兵团的覆灭和他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没有人给鹰眼回答了,因为常乐已经把手放在了鹰眼的脖颈上,就听常乐低声道:“到了下面,给火凤凰问好,告诉她,这辈子我都是她的噩梦。” 咔嚓! 常乐徒手捏死一个杂碎,随后拍了拍手,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嘀咕道:“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被当成目标换赏金。” 照片发出去之后,常乐才拖着鹰眼的腿向着小竹园走去,猎人变猎物,这就叫因果循环。 叶晴柔看见常乐拖着一个人回来,有些惊愕,还没等发问,就听见常乐喊道:“叶姐,发财了,你是不知道,这货值一百万美金,我勒个擦,最近一定是人品爆棚了,跑路都能捡到钱。” 跑路...... 叶晴柔顿时无语,原来常乐刚才突然飞奔,是抓了她那啥跑路,不过叶晴柔也不是笨人,稍微一想就明白过来了,什么跑路,不过是常乐的托词,这杀手绝壁是常乐拿下的。 常乐拖死狗一样把鹰眼拖到叶晴柔面前,不等叶晴柔说话就拿起狙击枪后退两步,道:“我去送礼,这一百万美金就当是小弟一片心意了。” 送礼,当然是给李霸送礼,华夏,礼仪之邦,作为新生代五好青年,当然要礼尚往来。 只是... 常乐突然摸着头转回身,把一张银行卡扔给叶晴柔,“叶姐,记得把钱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