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阴差阳错
三鹰帮总部,除了二鹰,就连三鹰都呆住了,更别说常乐和在场的门徒了,谁都没想到,三鹰帮看似文不如二鹰,武不如三鹰的大鹰,居然这么强悍,一掌就把常乐拍飞了,还吐出一口血。 三鹰和常乐有过交手,自问做不到一掌拍飞常乐,要知道他可是内力十重天了,如此一看,大鹰实力已经步入先天了。 “咳咳!” 常乐忍着疼痛从地上爬起来,只是腿一软,若不是飞出去的时候下意识的抓紧狙击枪,没有让狙击枪飞出去,此时已经倒在地上了。 用狙击枪当支撑站稳后,常乐面对虎背熊腰的大鹰,心中说不出的郁闷,今晚还真是一波三折,原本以为自己够小心了,可还是大意了。 早知道就不孤身一人闯入三鹰帮总部了,终究还是太浮躁,以为拥有异能就天下无敌了,不过这也好,至少让常乐长了记性,使以后的常乐更加成熟,稳重,步步为营,从失败中领取教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绑了,先不杀。” 大鹰面无表情,但也是不怒自威,天生就有一股让人畏惧的气质,至少对三鹰帮的人来说,大鹰的话就是圣旨,再经过今天的事,没有人再敢阴奉阳违了。 常乐已经冷静下来了,表情平静,让大鹰不得不刮目相看,心里不由感慨,“这小子是个人物。” 不过感慨是感慨,大鹰何尝看不出来,常乐不会为他所用,他在思考,要不要就地解决了常乐,若是被常乐不小心跑了,对三鹰帮来说,绝对是一个祸患。 “今天就不赔你们玩了,改天再回礼。” 说着,常乐居然不逃反攻,并且是冲着大鹰而来。 大鹰回手一掌,打在常乐的胸前,常乐又是一口鲜血吐出,紧接着飞出门外,之后众人就看见常乐捂着伤口向着暗处逃离。 没错,常乐借着大鹰那一掌的力道,顺着暗中溜走了。 “给我追,不能让他跑了,否则后患无穷。” 二鹰突然吼道,在门徒出去追杀常乐的时候,二鹰走到大鹰身边,道:“大哥,刚才接到的消息,是常乐带着百十来号人灭了李家,并且没留下手尾,做的很漂亮。” “这个人真的不能留。” 大鹰沉默了一会,道:“老三,带着人追杀常乐,不管多长时间,我要看见他的尸体。” 三鹰低着头,他终于知道以二鹰的聪慧为什么会甘心辅佐大鹰了,情义是一方面,实力才是最主要的。 大鹰今晚展露的实力,无疑是凝聚了三鹰帮的众门徒,也让他们看见了曙光,仿佛香坊市的未来就是他们的。 再说逃跑中的常乐,实际上常乐一直在门外,他并没有远离这里,而是在黑暗中转了一圈回到了大门边,之所以没被人发现,是因为常乐变成了一块石头。 白天还觉得有些鸡肋的异能,没想到现在就用上了,也幸好过了十二点,不然常乐就算借着黑暗逃跑,身受重伤也逃不了多远。 “咦?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块石头?” “对啊,以前就一块的!” 两个人搜到这边,奇怪的嘀咕了一声,之后解开裤子,在石头旁撒了一泡就离开了。 俩人走了十几秒,常乐变回了原型,变身一次只有三分钟的时间,刚才俩人搜到这边,并且停留了一会,常乐的内心可谓是备受煎熬。 常乐受了很重的伤,走路都很费劲,但他知道,如果倒在这里,就真的完了,所以凭借着超强的意志力,硬是远离了三鹰帮的总部,并且连连躲避周围搜索的人。 最后常乐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到了哪里,也是实在坚持不住了,就倒在了地上,顺着山坡向下滚去。 等常乐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漆黑一片,常乐先是一愣,以为被三鹰帮的人抓住了,被关在小黑屋里,不过很快常乐就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了,常乐抓了抓下巴,道:“这是哪啊?” 常乐费力的去拿手机,等到拿出来一看,已经碎裂了,用不成了。常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地上,看着满天星斗,突然有些想笑,不是常乐神经,而是大难不死的高兴。 休息了一会,常乐发现体内的伤好了很多,虽然力气没有恢复到巅峰,但也能自由行走了,打一两个小混混也不成问题。 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着,真和乞丐有的一拼,常乐苦笑一声,找了一条平缓的路向前走。 此时在常乐的眼中,夜已经不是那么暗了,刚开始的黑暗,是突然睁开眼睛,一时有些不适应,此时适应后,已经能看清周围三米内的事物了,就像是戴着夜视仪一样,很奇怪。 这让常乐又感叹一声,“异能真霸道。” 没错,这都是异能带给他的好处,透视眼,顺风耳,变身,夜视,力量,现在就差防御力了,若是再有个防御力,那就爽歪歪了。 常乐的方向感很强,之前在部队的时候,经常在深山老林里执行任务,没有方向感就会走丢,更加会害死战友,所以常乐不怕迷路,照着香坊市的方向前行。 走了一个小时,常乐脑中的至尊门突然闪烁了一下,这是有危险的征兆,常乐猛地弯腰,躲过背后的袭击。 待常乐做好攻击准备的时候,突然发现刚才攻击他的那个黑影前冲了几步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的。 常乐经过三鹰帮的事情,变的谨慎了很多,虽然那个黑影已经倒在了地上,但还是没有立刻过去,而是在一边捡起一个石子,扔向那个黑影,见那个黑影没有动作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 靠近了才发现,这个黑影居然是熟人,正是雇主苏雅。 常乐眉头紧皱,苏雅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看样子还受了不小的伤,难道苏家和李家一样?遭受到了袭击? 既然是苏雅,那就不用再小心了,所以常乐蹲下身子,扶起苏雅,刚把手放在苏雅的脖颈上,就被苏雅一口咬住了,常乐瞪大了眼睛,怒道:“你丫属狗的啊?” 苏雅一点反应都没有,常乐也不敢使劲,怕伤害到苏雅,不管怎么说,曾经在秘密基地的时候,苏雅的确给他一种安逸的感觉。
常乐目光忽然变的柔和,摸着苏雅的秀发,轻声说道:“乖,有我在,没有人会伤害你的。” 常乐不知道这句话会不会对苏雅有用,他看得出来,苏雅处于一种无意识的自我防备状态。 让常乐没想到的是,苏雅居然真的松开了嘴,但也在常乐的手腕留下了深深的齿痕,常乐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苏雅遇见了什么危险,就连昏迷的时候都在防备周围的事物。 常乐忽然觉得苏雅很可怜,虽然是苏家大小姐,不愁吃穿,衣着华贵,但安全却没有保障,经常遇到危险。 苏雅靠在常乐的肩头,原本紧蹙的眉头已经松开,状态也比刚才好了很多,此时像是睡熟的孩子一样,嘴角还微微上翘,没有了之前那种防备和慌张。 常乐就这么抱着苏雅,任由苏雅靠在肩头,同时害怕换姿势惊动苏雅,整整一夜,常乐都没有换过姿势,也没有休息,就这么防备着周围,守护着苏雅。 “嗯哼~” 清晨,潮湿的露水让熟睡的苏雅缓缓睁开双眸,此时的苏雅还有些迷糊,没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不过很快苏雅就反应过来了,同时警惕起来。 “醒了?” 略微熟悉的声音响起,苏雅猛地抬头,这才发现,她居然在一个男人的怀中,而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保镖,常乐。 “你...我...这是哪里?” 苏雅突然推开常乐,站了起来,环视周围,发现是陌生的环境。 常乐腿已经麻了,缓了好半天才站起来,道:“我哪知道这是哪里啊,我早上锻炼身体就看见你倒在这里,还有啊,我知道我很帅,但你也不能抓着我就不放手啊?还一个劲的往我怀里钻,我和你说,我的清白你得负责,我还是黄花大小伙呢!” “无耻!” 苏雅一个鞭腿扫向常乐,常乐后退一步,和苏雅拉开距离,道:“你这是要杀人灭口啊?大不了你给我点封口费,我就不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咋样?” “找死!” 苏雅一击不成继续攻击,找找奔着要常乐的命去的,常乐一看苏雅是真火了,赶紧说道:“大姐,我错了,我和你开玩笑呢,我啥都不知道,我失忆了,啊,我真的失忆了,我叫什么来着?你是谁?要干什么?我告诉你,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扑哧! 苏雅突然笑了,之后觉得有些失态,恢复了冰冷的面容后,也知道,八成是昨晚自己冲出那群人的围杀后昏迷了,早上遇见了常乐。 所以苏雅对常乐说道:“失忆了好,记住了,你我的关系就是雇主和保镖只见的关系。” “这话我爱听,以我的职业素养,向来是不谈风-月,只谈钱。” “滚!” 苏雅冷喝一声,之后问道:“这是哪里?” 常乐哪里知道这是哪,他自己都是逃命逃到这里的,不得不说,虽然是逃命,但也阴差阳错救了苏雅,昨晚要是没有常乐的照顾,苏雅此时不死也是奄奄一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