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个活在过去的男儿
“来,不要客气,远方的朋友。” 茹毛饮血的原始人?这是周小凡的第一反应,不过现代人也喜欢吃五分熟的牛排,一样是血淋淋的一口吃下去,所以,周小凡并没有多少避讳。 周小凡依然饥肠辘辘,拿起自己那只狼腿,也是风卷残云大快朵颐起来了,大约了,啃了约莫半只狼腿的时候,再看石天生,早把那只狼腿吃的干干净净,又拿过匕首去狼身上割了好几大块rou才算吃饱。 等吃完了,石天生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陶瓷做的水壶,咕咚咕咚先喝了几大口,然后递给周小凡。周小凡也口渴难耐,接过来也咕咚咕咚连灌几大口,借着火光这才发现这个水壶虽然是陶瓷做的,但外形却是模仿胡人常用的牛皮水囊,连牛皮缝合处的针脚都模仿的清清楚楚。 周小凡忍不住笑道:“你来自塞外” 在周小凡接过水囊之时,无意露出了胸口那一枚玉佩。 石天生闻声也笑道:“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量远方。” 周小凡闻声也是叹了一口气都是不如意的人儿啊。 石天生边烤火边问:“明天出去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周小凡很爽快说道:“我想去幽州那里看看。” 石天生点头:“那里就靠近塞外了,的确可以去瞧一瞧。” 随即,石天生唱了起来:“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唱吧,拿起随身携带的胡笳吹了起来,吹胡笳时两手并用,需要充足的肺活量,弱不禁风的人儿可是吹不起来的。 胡人的生存条件无疑是极其恶劣的。在蔡文姬的眼里,胡地疾风千里,冰霜凛凛,原野萧条,流水呜咽,毡裘为裳,羯膻为味,葺(草和干牛粪)垒安家,她所看见的一切显然是真实的。这位已经在胡地生活了十二年,嫁为人妇并生有二子的汉女,一旦有了回归中原的机会,立即收拾行装,抛夫别子,绝然离开。 由此我们知道,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只是中原诗人心中最浪漫动人的意象,对于长期生存于此的胡人,却代表了黄沙暴动前的宁静,也是他们将要再次迁徙的预示。 想到这里,周小凡一怔,感觉到一丝苍凉的意味。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从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上,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生死,美人帐下犹歌舞。” 于是保持沉默,石天生也不说话了,俩人沉默许久,各想各的心事。 渐渐的俩人睡意转浓,也顾不得危险了,往柴堆里加了很多柴火后就躺在地上呼呼入睡。 一觉醒来,东方天际已经露出鱼肚白,幸喜一夜无事。
俩人沿着原路下山,走到半道,赫然发现一些尸体夜里已经被野兽吃得只剩下一个骨架,还有一群狼围在周围恋恋不舍地啃着骨头。 石天生大怒,用弓箭接连射杀几只,剩余的一哄而逃。石天生站在骨架旁沉默半天才说:“都是可怜人儿啊。” 周小凡心里也很难过,于是花费了些许时间将这些暴尸荒野的人给埋葬了。 等下到山脚,荒野上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但却触目惊心,因为原来的战场就像一片人间地狱,只见尸横遍野,有的地方尸体堆成了小山,显然这些人不是战死的,而是作为俘虏被集体杀害的,而且,看他们的服饰打扮似乎是黄巾士兵。 这片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的天堂,到处都是豺狼虎豹在撕咬着遍地的尸体,享受着这难得一遇的盛宴。 俩人小心翼翼地穿过战场,却发现那些忙着享受大餐的野兽根本无暇顾及他们。 等来到了附近的村落,他们发现到处都是残垣断壁,有的房子还在燃烧,一个活人也看不见,倒是有不少尸体。 石天生看到这些,说道:“那咱们就在这里分手吧!喜欢乐器嘛,送你一只羌笛吧。”说着把羌笛塞进周小凡的手里。 周小凡微笑着说道:“谢谢了!” “这算是一种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