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初衷
林子轩上次写童话故事是在六年前,那时候他还在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给收音机前的孩子们讲故事。 他有时候会接到小朋友的来信,小听众们想要听新鲜的童话故事。 可童话故事不是他想讲就能讲的。 这不是在家里给孩子讲故事,什么题材都行,而是面向京城的小朋友,不能乱讲,你要是讲个神仙鬼怪的故事,说不定就被说成是宣扬封建迷信。 所有的稿子都要经过审查,要在杂志或者童话书中出现过才行。 即便你写了一篇新的故事,也要交给领导审核,领导往往嫌麻烦,不予理睬。 有现成的童话故事不讲,弄这些东西干嘛,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林子轩写了几篇童话故事投到了位于沪城的儿童文学杂志社,其中以的影响最大。 这个故事被拍成动画片,在全国各地的电视台不断播出,深受小朋友们的欢迎。 可以说,这部动画片让沪城美术电影制片厂翻了身,重播的次数越多,他们的收益越大。 美术电影制片厂后来还拍了的续集,同样获利丰厚。 不过这和林子轩就没有关系了,他从中只拿到了几百块的改编费。 这就是国内作家的境况,比如这部小说,张亿谋用三万块拿到了小说的改编权,拍成电影后赚多少钱就和原作者完全无关了。 作家处在文艺创作的最底层。 作家投稿给杂志社,杂志社付稿费,这就两清了,没有说卖出去一本杂志给作家提成的。 作家最为可观的收入是版税,这是按照书籍销售数量进行提成。 至于其他改编成影视剧、动画、话剧等艺术形式,一般都是一次性付清改编费用,不会让作家参与后期盈利的分成。 除非是这个作家的影响力能够左右电影的票房,才有资格和制片方进行谈判。 这种情况在国内的影视行业还没出现,不过在西方,那些顶尖的畅销书作家会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签署票房分成协议。 林子轩没有因为几百块卖掉了的动画改编权而后悔。 一个是国内影视行业的情况就是如此,再说他把写出来更多的是为了让小朋友们有新的童话故事,有一个童年的美好回忆。 这是他的初衷。 现在回想起来,林子轩觉得挺好。 如果他没有写,就不会应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要求设计葫芦兄弟的形象,葛尤也不会介绍冯晓刚和他认识,那或许就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六年时间过去,林子轩早已离开了播音主持岗位,有了新的生活。 他这次写这部,主要是为了送给女儿一个能陪伴她成长的故事,还有就是让国内的小朋友有新的童话故事可读。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想法,想通过这个故事进行文化的传播。 如果只是为了书籍畅销,拍成电影赚钱,或者建设主题公园什么的,他没必要费尽心思的改编,直接把的原著写出来就行了。 那样的话不仅省时省力,成功的几率也会大上许多。 这些年,都是西方的童话故事传到东方,而不是东方的童话故事传到西方。 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林子轩想做一种尝试。 他借助原著的故事情节,加入东方的元素,把中西方的文化元素融合在一起,通过这本让西方的孩子也能接受带有东方元素的童话故事。 这是一个西方孩子熟悉的魔法世界。 他们看完之后,或许会对东方的神秘法术感兴趣,接着对东方的文化感兴趣。 这就是互相交流。 当然,事情要一步步的来,他先把故事写出来,看看读者的反应,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林子轩打算把故事寄给儿童文学杂志社,在杂志上发表。 说起来有点尴尬,虽然受到欢迎,在全国的电视台播出,但很少有人知道林子轩是原作者,小朋友看动画片不会去记这些。 而且,林子轩写童话故事属于玩票性质,以后就没写了,不被人关注很正常。
他最有影响力的小说应该是,可惜电影在国内被禁映,没有出版社敢出版,在文学圈子里知道的人很多,普通读者就不大清楚了。 这就造成林子轩在读者那里处在两极分化的境况。 了解他的读者极为喜欢,不了解他的人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作为作家,他在读者中的知名度不高,不过随着系列武侠小说的出版,他以武侠小说作家的身份逐渐走红起来。 他把寄给了位于沪城的杂志社。 杂志社在接到稿件后立刻安排资深编辑阅稿,连主编都被惊动了。 林子轩在文学圈子里的名气已经今非昔比,六年前,他还是个不为人所知的新人作者,现在光凭一部小说就能在文学圈里占有一席之地。 在海外屡获好评,除了法国和荷兰,意大利和日本也准备相继出版。 杂志社的编辑们看完故事,发觉这不是一部普通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有着极为详尽的背景设定,把一个魔法世界完整的呈现在了读者面前。 这和国内的童话故事不大一样,国内的童话故事在背景设定上往往很简单。 比如,就是葫芦娃和妖精之间的斗争,简单明了,孩子们都能看得懂。 但在里,不仅有着庞大的背景设定,还有众多出场的人物,每个人物都有各自的故事,埋下了不少的伏笔。 这显然只是一个系列故事的开端。 光是背景介绍就花费这么多的笔墨,可以想象接下来的故事该是如何的曲折离奇。 编辑们一方面为国内出现如此厚重的童话故事而高兴,一方面觉得遗憾,如果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在国内就好了。 比如说昆仑山上的那个术士世界,应该会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