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少年当自强
在父母去世之后,苟扶个意气相投的族人一起踏上了前往北方的求生之路。 虽然苟扶是这群人中年龄最小的,但是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和天生聪慧的脑袋,他最终成为了这个小团体的首领,带领着他们成功的来到了汉中。 这个能干机敏的同族少年很快就引起了李冰的重视,立刻成为了李冰麾下一个小小的队率。 进入了汉中军营,苟扶算是彻底的开了眼界。 厚的能立起筷子的米饭,清爽可口的小菜,暖和的衣服,这些曾经可望而不可求的奢侈现在他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 当然了,还有艰苦的训练,可是说实话,这些让那些明人子弟叫苦不迭的训练真的能叫艰苦吗? 对苟扶和他的同伴来说,这样的生活真的是不要太轻松。 苟扶的同伴们满足了,这样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就是传说中的天堂,还能不知足吗? 但是苟扶真的是无法知足,在同伴们为这样的生活感到欢呼雀跃的时候,苟扶的眼光却始终只窥视着李冰拥有的一切。 这个人一样也是賨人,十年前也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山匪,可是看看他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穿着的是华贵的衣服,出入骑着的是高头大马,吃的是新鲜的rou类,虽然遮遮掩掩但是苟扶知道他家中有好几位美丽的女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我苟扶真正想要的,而要过这样的生活就得有获取功名的机会,可是机会在哪儿? 对功名的疯狂渴望几乎都要将这个少年折磨的发了疯,所以当他得知李冰准备选拔几个人前去巴郡打探消息、煽动破坏的时候,他感到机会终于来了。 他立刻就在第一时间报了名,这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艰巨任务,以他的聪明机智李冰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所以他很顺利的得到了这份差事。 但是李冰不知道,这个看着谦卑的少年心中埋藏的是怎样疯狂的一种志向,他想做的根本就不是打探消息这样的小事,这才有多大的功劳? 作为一个巴西郡的本地人,苟扶心中清楚地知道现在巴西郡等地的危机,所以他想要的是一举拿下这个益州的战略要地,为自己创造一个鲤鱼跃龙门的机会。 不过心虽大,但是也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实力,否则就不过是一个笑话。 苟扶虽然有这样远大的志向,但是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威望并不足以成功的完成这样疯狂的任务,所以他还需要借助更有名望的人的力量。 要是别人知道了或许会耻笑他,他一个穷苦少年能认识什么有力的大人物?但是苟扶还真的认识一个这样的人,这个人就是他童年时就认识的好友王平。 王平虽然只比他大两岁,但是在賨人里的威望却是苟扶根本无法企及的。 王平的父母两支人都是正宗宕渠县一带賨人的后代,其父姓王家和母姓何家相邻不远。 在他出生的时候,晴朗的天空顷刻间雷电交加、暴雨如柱。 到了正午时刻,突然震耳欲聋的一声滚地雷声在王家屋前惊响,大门前侧并排的两棵高大的白果树被雷电击中,两树腰上均被雷电烫伤还留下碗口大的两块印记。 这两棵白果树当时已有数百年历史了,树高数丈,树冠高大威耸如华盖,邻居们都觉得十分奇异。 而伴随这声惊雷他的母亲一下就临盆分娩了,小王平呱呱落地了。 惊雷中王家喜得贵子,王家和邻里都感到惊奇,也不知是祸是福,为了祈求保一家平安,父母为其取名王平。 賨人是迷信的,王平出生时的这种异象既让他们感到无比畏惧又让他们感到无比欣喜,对这个孩子自然也是敬畏三分。 而就像很多人预料的那样,这样的一个孩子给家族带来的果然不全是好事。 王平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便得了重病,王家尽力医治,甚至还卖掉了祖上传下来耐以生存的几亩林地、几挑薄田和一些简单的家业,也请了巫师道士等画符作法,但均不见明显效果。
终于在王平五岁时,其父亲去世了,王平只能随母亲在王家山老屋居住。 但缺少生活依靠又缺当家人的孤儿寡母生活是何其艰难,同时,古王家山一带林木参天兽蛇出没,常有威胁,所以在王平六岁那年,其外祖父将其母子接回娘家。 为了使王平免遭外姓的欺负,外祖父让他干脆改随母姓叫何平。 王平的外祖父是当地有名的猎户,擅长弓射,还会石匠手艺,所以何家在宕渠賨王部族中还能勉强维持生计,算是一个中等家族。 虽然王平外祖父识不了几个字,在賨人部族也不是大姓家族,但为人和善,一生奉行要交给后人一门技艺谋生的理念,这对王平的成长有一定的影响。 不过在东汉末年这样一个社会动荡的时代里,人人都难自保,其母子在何家也没有多大的地位,仅靠外祖父给的点庄稼地自己种,生活依然艰难。 所以王平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前往二舅何展的作坊里学习铁匠手艺。 何家人几乎都没文化,何展也同样是向道士学了几个字,但他除了把自己仅认识的十余个字教给王平外,还传授了武艺给王平。 也正是在何展这里,王平得以认识了賨族知名的豪杰驮马道人吴魁。 小小年纪的王平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机遇,立刻请求拜他为师,而吴魁在听说了王平出生时的灵异之后也欣然接纳了他。 吴魁实际上是五斗米道里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张鲁的父亲张衡掌权的时候就是一名祭酒了。 但是后来在张衡死后五斗米道内部斗争的十分厉害,尤其是张修的崛起更是令吴魁极为不满的同时也极为害怕。 他见势不妙同时也有点心灰意冷,就干脆跑回了老家,极其幸运的躲过了后来张修带来的一连串腥风血雨。 回到家乡后他因为长期爱牵一匹骡马驮包袱四处传道而被人这样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