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四天才
天荒城年轻一辈的天才中,谁才是最强的? 曾经公认最强的那个,是孙不二。但是到了现在,更多的人认为是乐天。包括乐天本人都不否认这一点,除了小金鹏王这种已经堪比玄君的怪物外,他不觉得天荒城的玄尊当中还有人可以强过自己。 只是,他忘了一个人。不只是他,所有人都忘记了一个人。 那就是天荒城论身份高贵程度,仅次于上代青王的郡主姬语嫣。 “你去收拾那些杂兵,小金鹏王就交给我来对付。只要我们两个在,人族就完全有实力一战!”姬语嫣声音淡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自信。 乐天吓了一跳,他急忙问:“你身为青州尊贵的郡主,竟然要亲自上战场?别忘了,你可是代表着青州的颜面,如果你在修罗场中出了什么事,可是整个青州的奇耻大辱!” 姬语嫣的笑容更加好看了,似乎在嘲笑乐天的傻里傻气。“你真的以为,所谓的王族都是些依仗身份地位执掌权势的人吗?大周以武立国,只有真正拥有武力的人,才有资格得到权势与地位。九州的王,乃至帝都的皇族,九成九的子孙从小就要接受训练。他们拥有远超过常人的资源,却也付出比常人更加坚信的努力,这才有资格继承天下。” 她眨了眨狭长美丽的眼睛,“为什么我有资格获得九头狮子,让青州愿意为我同天妖阁开战,你以为只是因为我是王族吗?” 乐天听罢摇了摇头,道:“我从来都没怀疑过你的实力。只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 “好啦好啦,不要再说了。你以为单单是我身份尊贵吗?”姬语嫣摆了摆手,没有让乐天继续说下去。“真不知道你是小看我还是在替我着想。不过看样子,你还不知道妖族这次的天才们都是什么身份。” “那个小金鹏王,不仅是天妖阁第一的天才,还是金鹏堡万鹏王的嫡子。死在你手下的陆玖,还是鹿族族长最看重的儿子之一呢!”她扬起修长白皙的下巴,叹口气道:“这可不是一个看身份地位的世界啊!修士所能依仗的最好的东西,还是自己的实力!” 姬语嫣这番话乐天非常的认同,他问:“既然你决定了,我也就不多说了。只是,我想知道你面对小金鹏王,胜负几几开?” 姬语嫣看着乐天的表情颇有些无奈,她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这就是秘密了!总之,你不需要担心我,趁这段时间,抓紧提升一下自己的实力吧!你的小天星掌可以好好练一下,我觉得到时候,会是一个惊喜。” 乐天带着怀疑离开了,姬语嫣的实力他一直看不透。只有在两个人切磋小天星掌的时候,乐天能够略见一斑。这次,突然听到她也要出战的消息,说没有被惊到那是假的。 带着这样的心情,他独自离开了花园。等他走到行宫前那巨大的汉白玉台阶时,竟然发现石狂还没有离开。 他坐在那里,想一块巨大的石头,一个人喝着闷酒。 乐天左右没事,便走了过去碰了碰他的肩膀。“喂,打输了一场就开始借酒浇愁啊?” 石狂斜着眼看了他,从头到脚仔细又看了一遍,良久,他才开口道:“乐天,你他娘的真的是个天才!” “废话,这还用你说!”乐天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了下来,看了眼他手中的酒壶,“这是灵酒?” “金乌卫特制,疗伤药酒。来一口?”他把酒壶朝这边递了递,乐天看了眼壶口的血,客气的挥手拒绝了。 石狂皱起了眉,“郡主跟你说什么了,怎么脸色那么古怪?” “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乐天看了他一眼,并不知道姬语嫣要参战的事情是不是秘密,所以便没有开口。 石狂喝了口酒,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道:“能跟随这位郡主阁下,是你的福气。乐天,把握好这次机会吧!” 乐天反驳:“我所要效忠的,是老青王,可不是语嫣郡主。” 石狂吓了一大跳,连忙朝周围看了看,确认附近没人之后才朝乐天小声喝道:“你不要命了!敢这么称呼上代青王大人!”
“怎么了?我不就是说老……” “快住嘴!”石狂连忙伸手去捂他的嘴,被乐天用手挡开了。 “你要干嘛啊?”乐天一脸嫌弃的看着他。 石狂小声道:“如果这位上代青王是个男人也就罢了,可是,你怎么敢说一个女人老?” 乐天一脸麻烦的表情,“好吧,我知道了。当面的时候,叫青王就是了。” 石狂无奈的道:“总之,我只能跟你说,好好把握这次机会。我们这位语嫣郡主,虽然只是郡主,但是在大周的地位,甚至不比一些皇子、公主低。” 乐天想起之前,姬语嫣和周晓月、周晓茹姐妹在一起的时候。她虽然只是王女,但丝毫没有在两位皇女面前露出敬畏胆怯。 “为什么?” “为什么?”石狂的眼神有些深邃,像是在追忆某些事情。“乐天,你听说过大周四大天才么?” “虽然没听过,但是感觉好像很厉害。” “废话,能够被称为大周四大天才,用脚想也知道很厉害。没办法,毕竟你也算是乡下出来的,不知道也正常。不过,以你的潜力,以后肯定能接触到这些人的。我不妨先告诉你,这四大天才,分别是太子周武烈,曹家曹太常,幽州幽无道,以及青州姬语嫣。除去那些未出世的极少数天才之外,他们四人,是天下公认的大周年轻一代最强存在!我们的语嫣郡主,就位列这四人之一!你现在明白,她有多强了吧?” 乐天的心下有些震惊,他不是没想过姬语嫣会是个高手。但是他绝对没想到,姬语嫣的高度会这么高。难怪她有资格说,自己放眼大周论天赋可以进前百。更难怪她说,她可以应付小金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