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烟云错在线阅读 - 第二十三章 金银石头

第二十三章 金银石头

    传鹰自己对着自己的脸看了一会儿,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还满脸困惑:这动物原来长这样啊……好吧。

    不过一个长相而已,也没什么可继续纠结的。他站了起来,随便的沿着溪边走,一个时辰之后,溪流入河。他面前是一条大河。

    这河倒是还没结冰,波涛滚滚的。传鹰看了看:虽然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但是既然有河在面前,那就过去吧!就好像如果面前有路的话就走吧、有马的话就骑吧。都是这么自然而然的事儿。

    树下还真有个艄公,不过船停得有点远在没结冰的地方下了锚。而艄公在岸上收个鱼干,看到传鹰远远走来,就站住了。

    传鹰走到艄公面前,看了看他标准的艄公装束,又转过脸看了看船。

    艄公是看了看他的马,问:“客官,你渡河啊?上哪去?”

    传鹰想了想:“……仁岭。”他甚至不知道仁岭在哪,但这两字是如此自然的出了口来。那艄公一听,脸色却变了,摆着手、斜着眼看他说:“那里打着战呢!我可不敢在刀口讨饭吃。你这生意,看来我是做不了了。客官别处去找船吧?”

    传鹰听说打战,又偏着头想了想,并没有非常理解、也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他听说找船,却想起来了,刚刚袋里的纸片上画有船。他打开袋子,又想起来了:那纸片已经被他丢了。

    银票虽然丢了,但是金银色的小石头还在。他把两颗石头递给艄公。艄公一看,眼睛就亮了:“客官!你可是非要渡河,找其他船不方便,故此要我渡你一渡?渡过了就把金子给我?”

    传鹰听他在提问,想想也没什么可反对的,就点了点头。

    艄公道:“那好!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客官出手大方,我这性命也不妨拼一拼!那就渡你过去好了。不过你的马也要过去吗?”

    马担心的望着传鹰,生怕刚认了主又要失主。传鹰看了看它的眼睛,就紧了紧缰绳:抓住的这只动物挺好的。目前不想放!

    艄公又道:“客官这是好马啊!没处寄放,当然要一起渡河是吗?”

    传鹰开始喜欢这个艄公了:都不用他说话的。艄公自己就会帮他各种脑补。他只要点头摇头就行。嗯!很省力。

    艄公领着传鹰和马儿渡冰上船:“这边走!这边冻结实了,不会踩穿。我的船还好,刚好容得下这马。”

    上船时,艄公扶了一下马背。那马长嘶了一声,举起蹄子就要踢他。传鹰看了马儿一眼,马儿就收脚了。

    其实传鹰也并没有要阻止它的意思。是马儿自己记起来了:主人还没下令,它就踢人,这可不好。

    艄公躲过马蹄,惊魂稍定,道:“好烈的马!性子虽暴,倒是一匹好马。”

    传鹰听他夸自己的动物,心里欢喜,点头笑笑。

    那艄公又道:“在这江边来往的人马我看得多了,难得有谁能比得上阁下这一匹。这是哪儿来的呀?”

    传鹰不知怎么回答,就拉下了脸。说话间,艄公已经解了绳子,倒也没有追问,就往对岸划去。

    传鹰看着滔滔江浪,脸绷得死紧。艄公问:“客官,你这是第一次坐船?”

    传鹰想了想,并没有以前坐船的记忆,那想必是第一次了。他点点头。

    艄公又问:“这年头好不太平。客官你怎么一个人出门,而且要往战场上去?”

    他一边问,一边盯着传鹰的马。传鹰想:“他想拿我的动物?”心里就很不舒服,暗暗道:“你要敢动手,我就要让你有苦头吃了!”

    艄公眼珠一转,又问了:“客官怎么不回答?哦我知道了!客官一定是另有任务,譬如说是朝廷的命官,跟队伍失散了,所以要赶去归队。因为涉及秘密,所以不方便跟我说,对吗?”

    传鹰松了口气,满脸的“你总算又开启了帮我想答案模式”的表情,又点了点头。艄公道:“唉!不怪小人胆小。像客官这样有秘密的人,我是不敢沾的。幸亏你给了我金子。那我只好拼命冒险一把了。”

    传鹰听他提起金子,又想:“他还想要我的金石头?”

    那金银二色的石头,虽然好看,传鹰还不怎么放在心上。然而要叫别人抢走的话,他是不愿意的。当下他暗暗伸指入袋,捏了捏金石头跟银石头,觉得银石头稍微硬一点,就扣了一颗银石头在指间,等着艄公如果上来抢的话,他就把艄公射死。

    那艄公却并没有那意思,只是仰天一笑,长啸为歌。传鹰听他啸得好听,就替他打起了拍子。要说这个世界没有啊卡拉什么的,江湖人物要舒适心情,有一种选择叫“长啸”,这啸还有讲究,能啸成美声唱法。

    有个典故,就是有个高人善啸,能啸出帕瓦罗蒂的高度来,觉得自己无敌了,猛听人说还有一个高高手,那才是绝代一牛逼!高人不服,就去拜访那个传说中的高高手,结果见了面一看:很普通嘛!心里就有点看不上。但面子上还是很客气的,聊了一会儿天,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高人看高高手不出手,他就主动说:“其实我来呢,是听说你善啸。正巧了,小子也善啸,要不给您听听?”

    传说中的高高手道:“那也好。你试啸来。”

    高人就开始啸了,那声音真是响遏行云!他觉得发挥得特别好,把脖子拧了几拧,得意的看了看高高手。

    传说中的高高手点了点头:“果然不错。”说得很平和,也没有要跟高人较量的意思。高人很失望,想着:“他也许是盛名之下,其实难符吧!”总之呆得也够久了、茶水也泡淡了,没意思了。他就告辞下山了。

    下山没走几步,就听见高高手道:“你特意来看我,我也没什么可以送你的。如今你要走了,我就一啸为你送行吧。”

    当时他离高高手已经有了点距离,而高高手也没有特意提高嗓门说话,说出来的话也不见得特别响,然而就像是贴在高手耳边柔和发出的一样。

    高人怔了怔,回身再作了个揖,朝山下走,就听见高高手的啸声响了起来。

    这一啸就好像整座山都在跟着震荡回旋,在荒山野岭吼出了一个维也纳的效果。但觉八荒**,尽在一啸中青山绿松,皆在胸襟里。

    高人就在这啸声中下山,步步像踩在云彩里。山脚下他的家人接到他,发现他面无人色,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噗嗵就朝后面跪倒了。后来他再去找,就找不到那传说中的高高手的存在了。

    这艄公的啸声,虽然比不上传说中的高高手,也没有能够声遏行云,但是声传十里八里,还是办得到的。传鹰自己也是响当当的汉子,不觉得吵,反觉带劲,拍着膝盖给他伴奏。

    待近岸边,见岸边已经有人候船。艄公对传鹰行礼道:“大人请去吧!不用另外给我赏赐了。金子还请收回吧。”

    他这是看破了传鹰手里另外扣了金锞子。传鹰愣了愣,张开手,就把金锞子留他船上了。船要靠岸。岸上人看见传鹰,呵问:“你是谁?为何会有金大人的马?”传鹰不知如何回答。艄公则迅速问:“怎么?他不是金大人吗?”

    岸上人摇头。原来他们都是朝廷的人。那金大人,就是当初传鹰交手的追杀者之一。他们都被埋在雪谷里,朝廷不知详情,只道他们执行公务中遇险失踪。

    那艄公原是朝廷的接头人。传鹰无巧不巧,上了他的船。艄公见那马认识,又认得他袋子上的朝廷暗记,以为他是自己人,听他说要上战场,更是以为没错了,就发啸声让自己人来迎接。

    如今岸上人既然认得传鹰是伪,艄公就荡起船只,将传鹰连那马咕隆咚都倾到水里。传鹰想挣扎出来。艄公将他像蛇一样缠住,哪里肯放。

    传鹰无奈,在水底揍艄公的脑袋。只是水底不容易使出力气,他倒是被艄公一记短刀,刺入肋下,血顿时染红了江水。

    传鹰又击了艄公一拳,这次使的是寸劲!即使在一寸之内发力,也有裂石之力。艄公终于闷哼一声被击退开去。

    传鹰脱身,一看马还在旁边挣扎。是他把这动物从雪山上带出来的,不忍心看它死,拖了一把,让它出水去。

    马蹄搭住了岸,上面有人看到金大人的马出水,忙拉住。传鹰看这马应该是不会死了,就放心了。那艄公却又卷来扭住了他。

    传鹰花了大力气,好不容易把艄公打死。那艄公似一条死蛇般卷着身子顺着水流漂下去了。传鹰失血过多、头晕眼花,被卷到急流里,也再无力抗争,就顺水被冲了下去。

    岸上的人还在商议:“这是金大人的马、那却不是金大人。这便怎么回事?”“想是贼子昧了金大人的马,贪心骑出来,正撞在我们刀下。”“能把他生擒就好了。”“格杀也不错。殷老大立了功,是要赏的。”“你看河里刚才恁多的血!”“如今又没了。”“我们再找几圈去。”“却是要小心!”“只怕殷老大凶多吉少。”“这等急、这般冷,我看那贼子也该是死了。”“也是,我们替殷老大报个战死的大功。”“原该如此。”

    那传鹰被水一路冲将下去,却竟没死,只是昏迷,被浪又拍到了下游的岸边,给树根挂住了。他在那儿绊了好一会儿,才悠悠清醒过来,觉得冷。

    从雪堆里爬出来他都没觉得冷,现在冷起来了。都是艄公给他扎了口子放了血,伤了他的防御。

    他爬上岸,抖抖嗦嗦的走,觉得再不给自己暖和暖和他就要挂掉了!

    正想着呢,就到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有灯有火有笑有粗口有酒香有rou!

    这是个很下等的酒铺。rou号称牛rou,其实估计就是打死流浪狗做的香锅,再搞不好,说不定是偷的人家的猫狗!没有拿老鼠做rou就算是有良心了。

    即使如此,那里也有温暖和欢笑。传鹰立刻向飞蛾扑火一样过去了。

    转眼之间他又被小伙计挡在了门外。小伙计秉持老板的吩咐:没钱的不准进来!这种湿答答的流浪汉,更不能放进来!

    “钱……?”传鹰很困惑。小伙计啪嗒嗒把新收的铜钱打得啪啪响给他看:“对!钱!”

    新进店里的客人啃着卤牛rou,也对着传鹰吡牙笑:“没钱你来干啥?”

    话说,按照他给的价钱,他啃的绝不能是牛rou,不是猫的就是狗的。绝对的!

    传鹰走开了。小伙计借着灯光,终于发现他的衣服虽然又湿又脏,但好像质地还可以。他大发善心喊了一嗓子:“你到当铺看看啊!”

    “要是有力气,不如到鸭店看看啊。”客人补一句,然后就嘎嘎大笑起来。

    那当铺就在酒铺的隔壁不远,传鹰按着店里小伙计的提示,去那里应急。那是个昏黑的小巷。而当铺里尽管有灯光,却仿佛比小巷更昏黑似的。

    传鹰走进当铺,请求:“我当东西?”

    “啊?”高高柜台里的朝奉有气无力的,仿佛是耳背。

    “当东西!”传鹰又叫一声。于是朝奉也怒了:“当什么说清楚!你叫什么叫?啊?”

    “……”传鹰如果力气仍在,一定把他给拖出来吃了!但现在失血过多、精力衰竭,连个小孩都能欺负他。他只好忍气吞声:“衣服。”

    “哦,”朝奉道,“拿来看看。”

    “……”传鹰无语的望了望高高的柜台。如果是刚从雪山出来时候的那体力,他直接蹿上柜台毫无问题。但现在,他爬不上啊。

    “要不要当?”柜台里的朝奉又甩出一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催他。

    “……要。”传鹰道。“那你拿上来啊!”朝奉道。

    “……我上不来。”传鹰道。“谁要你上来了?你把衣服拿上来啊!”朝奉又道。“……拿不上来。”传鹰又估了一下自己跟柜台的距离,认命道。

    衣服就在他的身上。他爬不上柜台,就没法把衣服给朝奉。看来这任务他是没法做了。他很遗憾。

    而朝奉在柜台里深刻怀疑今晚是来了个砸场子的!专门欺负上夜班的!他终于降尊纡贵的探出头,眯着眼睛往下头看了看,确定不是来了砸场子的,而是来了个没脑子的:

    “你把衣服脱下来,递上柜台,不就递给了我?”他好心的提醒。

    “……哦。”传鹰觉得这主意真好。他把衣服脱下来递上去。

    朝奉拿起背心,把手上的烟斗搁在一边,将衣袍摊开来打量,又对着灯光照了照,问:“你要多少钱?”

    传鹰看了看他们墙上贴的招牌,问:“那写的是啥?”

    “……童叟无欺。”朝奉木然道。“哦。”传鹰点了点头,一副“那你就按这口号给我办吧”的表情。

    “……”朝奉决定了:这人果然还是来砸场子的吧!他怒道:“我问你想要什么价!”拜托,他只是想先摸卖主的心理价位啊。

    “你问我?”传鹰也怔了,“你不知道吗?”

    “……”朝奉知道啊!光是这衣服上镶的珠子就够几贯钱了。但他不确定顾客是不是知道啊!如果按普通破衣服卖的话一个大子都够了好吗?

    好吧,这个顾客这么刁钻,可能是识货的。朝奉以退为进:“这衣服破了,我不能收。你标个价,我给你寄卖。”

    “寄卖?”传鹰两眼茫然。“嗯!”朝奉点头。

    “我要钱。”传鹰道,“穿暖和、吃好的吃饱,多少钱?”

    “……一两?”朝奉试探道。“那我卖一两。”传鹰道。

    朝奉觉得这家伙可能真是傻子。他道:“我看你现在拿到手十个铜钱就不错了。”传鹰听了不干:“我要穿暖和。我要吃。”

    “十个铜钱也够了。”朝奉哄他。现在只要把这衣服……上的珠子哄到手,那就是赚到了。可不能让这条大鱼跑了。

    “够了吗?”传鹰果然不懂。“是的!”朝奉愉快的去拿出后面库房里人家断当的一件破棉袍,还有他自己打算当夜宵的馒头,烤一烤之后,也是香气四溢的:“这就够十个钱了。”

    传鹰觉得很好。他答应了。不过在朝奉把馒头和棉袍交给他、让他在当票上签字画押的时候,他忽然又聪明起来了:“钱。”

    “钱在这里了啊!”朝奉挥舞着馒头跟棉袍,“这些就是钱换的!”

    “还要钱。”传鹰斩钉截铁。他知道馒头吃完还会饿的。留下钱,他下次还能买东西吃。不然再饿起来怎么办呢?

    朝奉生气了:“没钱了!你衣服是破的。没钱了!”

    他当然是在讹传鹰。传鹰也看出来他眼神不正。所以传鹰坚持要更多的钱。

    朝奉怒了。他用各种理由对传鹰攻击了一番,以证明传鹰的要求是多么不正当。可是传鹰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他要更多的钱去买馒头。

    朝奉只好又给传鹰排出三个大钱,并且宣称:“只要再多一个钱,你就是要打劫我!我这个馒头。”特意把大馒头在传鹰的鼻子面前转了转,“也不给你了!”

    传鹰不想打劫朝奉。他只想吃更多的东西。但是馒头的香气往传鹰的鼻子里钻。传鹰就妥协了。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眼前的馒头和大钱比理论上也许可以拿到的更多的钱,来得实在。

    他换上新棉袍子,揣着三个钱和一个大馒头,把那袍子买了下来,珍惜的捧着出去了。如果让他知道曾经被他漫不经心丢弃的银票,到底能买多少馒头和棉袍子,他说不定会懊恼得捶自己的。

    有的人视金钱为粪土,不是真的慷慨,而是还不了解金钱的价值。

    朝奉坐在柜台里,愉快的检验袍子上的珠子,果然如他所想,是很好的淡水珠。光是这一笔,就能值十几两银子啦!

    他觉得这个夜晚真是令人愉快,是不是可以下板打烊了呢?他望望外头熹微的月光,还有远方的灯火。夜未央。这个夜晚让他觉得还会发生什么事似的。

    他暂时没有合上门板,袖着手半是打盹、半是出神,守着低低的灯火。又有一个客人进来了。她衣着破烂,不像是有好东西能典当的客人。但是朝奉对她并不轻视。他知道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逼到一定份上,人是会去偷的!

    衣着破烂的小偷,也可能偷到好东西。他们只求脱手,甚至不要当票。而朝奉对贼赃可以使劲儿的压价。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哪!

    他饶有兴味的等着那小偷把东西呈上来。那女破烂把手伸进又黑又臭的衣襟,掏了半天,没掏出什么来,忽然把衣服散开了。

    她的身上也不怎么干净、身材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年轻了。但是好歹还是个女人的身体。现在她就打算拿这身体换口饭吃。

    她低着头,等着,因为冷,微微发着抖,皮肤的颜色更难看了。有点害羞,把头埋下去。但也不敢埋得太低,因为有人说过她的脸长得还是可以的,特别是侧着看。所以她侧着头,稍微让客户看到一点点,希望可以为她加分。

    柜台里冷静如死。女破烂等了一会儿,大气都不敢出。房间里只听到她牙齿打架的咯咯嗒声。如果可以,女破烂恨不能跳进柜台,趴在男人身上,抱住他,这样至少可以暖和一点了。

    一个人快要冻死的时候,廉耻还在其次。女破烂已经过了考虑廉耻的奢侈了。

    忽然之间朝奉叫了一声:“涵娘!”这时候的“娘”并不是“大妈、mama、你老了”之类的意思。“姑”也并不单是“mama的姐妹”。这两个字都表示年轻美好的女性。所以很多人用它来命名。

    女破烂一听“涵娘”两字,如被蛇咬,抖簌了一下,迅速的把衣襟拉拢,埋头往外冲。朝奉一时激动,从柜台里跳出来,追上她,拉住了叫:“涵娘?”

    女破烂绝望的抬起了眼睛。镜头一晃到第二天,还是这个当铺。阳光铺了满地,像是烂银子。有几颗扯下来的珠子滚落在地上。有血迹。但是流出血的尸体已经跟人犯一起被押走了。

    人犯是个光身子的女人。衙役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老娘儿们也敢杀人!还光着身子!”其实当时她并没有丢掉衣服。只是破烂的衣服并不牢靠,在与衙役们的拉扯之间,就像旧纸片一样的破碎了。露出身子。那身子依然脏污、形状不算很好、并且不年轻了。但只要是“光着的”,衙役们就还是愿意津津乐道。就因为他们是男人。

    他们在那当铺里,做着最后的扫尾工作。把墙角地上的小珠子也找到,拿走了。这些是以“证物”的方式没入官中的。最后的下场不好说。大部分成了太太鞋上的饰物、小妾盒里的添妆、或者被赏给得脸的丫头去了。有的“证物”甚至连在案卷里被列明的机会也没有。就好像它从来没在世上出现过一样。

    本地的太守稍微有点cao守,还是把这些珠子在案卷上列明了。在他的英明领导下,本地的仵作查出来,这些珠子是从一件衣服上扯下来的。那衣服是朝奉刚刚收进去的。

    由此,太守得出结论:朝奉刚收了衣服,珠光外泄。女破烂从门首进过,见财起意,想盗窃不成,以至杀人。

    那杀人的证物:当铺的裁布刀,还沾着血哪!

    太守觉得他的理论编得很圆。能当上地方官的,除了要懂人情世故之外,一般还都要有一套编故事的能力、以及坚信所编故事即为真实的能力。

    不过那女破烂始终嘟哝着什么“冤家”以及“上辈子我欠他的”之类的话。这太守还颇有cao守,留了个心眼,多去调查了一番。

    调查果然有结果幸亏朝奉跟那女破烂住得离本地不远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之前,倒是有正经住处的。她爹娘死得早。她在一个大户人家里作女佣,作了些年,存了些钱。太太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给自己作主,找了个老公。

    那老公吃她的用她的,倒也不算倒插门,仍然维持着他自己的姓氏,做着家主。女破烂肯出钱供他,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比她年轻,长得还好看。可惜他做人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爱打老婆。

    很多人认为男子汉只要其他方面顶天立地,打打老婆不算大毛病。那是因为他们没做过被打的老婆,或者认为作一个被打的女人那是前世不修、今生的报应。打人的是替天行道来报应她们的。至于他们这些看戏的,只要作好当今社会要求他们的本份、偶有出轨再去捐点钱修修来世什么的,就不用怕了。

    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妇之前,也去捐钱修了来世。只可惜她的今世就要过不去为了她一个菜做得不合老公口味,老公发了火。她居然敢还嘴。她老公揪着她,几乎没把她从窗口丢下去!

    这次事件令女破烂痛定思痛,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请求与老公和离。

    那时的女人不能休夫。如果老公也不肯休她,她是跟他拆不开的。为了让他答应休她,她不得不又出了一笔钱。

    这笔钱让她一生积蓄为之一空。而那男人就有钱去做小生意了。女人想着只要有两只手在,还能把钱赚回来的。她不怕吃苦,去做了洗衣妇。

    大概只是做了一年吧?她把主人家的衣服洗坏了,不得不又赔了一大笔钱。

    她说是主人家讹她的。据说是因为主人她不成,所以拿这个坏招来陷害她。然而家主婆坚决否认了这荒谬的指控,说是她想故伎重施主人,可是没有得逞:“看那婆娘的臭皮rou!谁要睡她呢?”

    后来渐渐又有传闻出来,说那主人想睡那女人是真的,但是被家主婆撞破了。家主婆很恨这洗衣女人,就有意弄坏衣服要她赔。这传闻如果传到家主婆耳朵里,是要被家主婆撕嘴、举着鞋底追打过一条街的。不管怎么说,洗衣妇就这样败落了,最后连个栖身之处都没有,成了个女破烂。

    而那男人的小生意做得还行,最后回乡开了个当铺,不用到外头风吹雨打了。

    时过境迁,有一个寒冷的冬夜,那女破烂冻饿得不行,终于要出个下策,找人卖皮rou,好换一碗饭。她走进一个当铺,正遇见以前的男人。新仇旧恨交织心上,她就拿起裁布刀,把朝奉给捅了。

    以上,就是太守结合新情报,完成的新故事。

    这个新故事就是他公正开明、勤聆民风的证明。他觉得这是可以上报讨赏的。

    至于破烂妇还嘟哝着什么不满的话?似乎是说那朝奉拿刀剔珠子,拿出来追她,要跟她相认,她没脸认,推托拉扯间,他摔了一跤,刀子才不小心扎进他要害的?嗐!凶手终归要给自己推托之辞的!这话如何听得。

    她还说什么她如果杀人,不会主动报官去?拜托!她也没有报官啊!只是在杀人现场来回徘徊,人家看见她可疑,才报的官。

    总之这些杀人凶手很可能脑子有毛病,所以时而嚎啕大哭、时而大喊冤枉、时而又一切都认了只要你板子打得够漂亮,把他们坏了的脑子打好!

    太守就这么上报结案。然后很快,上面就派了一个大官下来。

    这是钦差、听说是督国殿下的心腹,姓安。

    这位安大人真好看。太守是这么想的。男人少有长得这么好看的。更少有长得这么好看、还英气的。更更少有这么好看又英气了、却让人心里发毛的。

    太守看了看炉火的方向,想,火还是要烧得旺一点才好。

    安大人却不怕冷。他拥着白狐的大裘,益显得唇红齿白、鼻梁英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