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破围(5)
夜风将李永仲的话声带出很远。√ “千户将兄弟们托付给我,”他平缓了一下声音,将方才险些没有克制住的激越的情绪重新按捺下来。顿了顿,他看着面前的明军继续道:“我也不说什么大话,只说一句——明日此战,自我以下,敢有逃跑,胆怯者,杀!敢有不听军令者,杀!敢有随意呼叫,扰乱阵型者,杀!” 三个杀意一字比一字浓重的杀字出口,就是军官亦是脸色难看,但事情至此,再也无法。百户官中,颇有些人阴沉着脸死死盯着李永仲背后,心里颇有些不善的念头,但被这年轻人一枪挑死的钱川尸如今还摆在荒滩之上,这个时候,任是什么想法都不得不暂时收敛下来。 李永仲自然不知道身后的军官们里头有人对他怀抱着恶意,但即便他知道了,也只会轻蔑一笑,毫不在意。他扯开喉咙,不管不顾地大声嘶吼:“明日之战,若想活的,跟我来!”他死死盯着已经有些不知所措的兵士,肃容沉声喝道:“你们,想不想活!” 有几个站在前面,稍稍胆大些的兵士在他的逼视下嘴唇嗫嚅几下,最后哭丧着脸干巴巴地挤出一句:“想,想活……” 李永仲挑挑眉,两步走到那已经微微抖的兵士面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又问了一遍:“想不想活?” “想,想……” “想不想?!” “想!” “想不想!” “想!”兵士绝望地闭上眼睛,从胸膛当中将声音挤出来:“我想活!” 年轻人猛地扬声喝道:“你们呢!” 先是一两个,再是七八个,最后所有的兵士——无论是浑浑噩噩的,平素jian猾的,还是敢战朴实的,或者是贪生怕死的,所有人都拼命张大了嘴巴,将那股恐惧,愤怒,渴望,挣扎经由胸膛,震动声带,最后冲出喉咙:“想活!想活!想活!” 崔州平在百户官的身后,悄悄地攥紧了拳头。然后他轻轻一笑,独自走开——哀兵气势已成,明日的胜败已定。案忽然对这个陌生的年轻人起了几分兴趣,虽然现在他不会做什么——崔州平一笑,慢悠悠地朝几个文官所在的地方走去。 兵士们散去休息,李永仲将所有的百户与总旗叫到一处,开始为第二天的战斗做准备——他另外也叫来了曹金亮,刘小七与另外几个伍长,而陈明江则沉默地把着刀柄站在李永仲边上——他不知道陈显达是怎么和自己的义子说的,但自从千户官再次昏迷之后,陈明江也就一步不离地跟在了李永仲身后三步之处。 “闲话少说。”李永仲简单明了地开口,同时示意陈明江拉开地图,“咱们现下在所谓平山坝的所在,你们也见着了,这河滩外是一股浅水,这是清水河,下通响水。所以,咱们若想回去,就必须回到大路上!” 他将视线移到郑国才身上,沉声道:“郑百户!” 郑国才毫不犹豫地抱拳躬身应道:“在!” “明日,你率本部并周百户麾下,为前锋!” “是!” “冯宝群!” “在!” “你率本部为后队,保护伤兵与辎重,备好药材绷带,战斗开始之后,随时准备接收伤员!” 冯宝群听得一愣,先下意识地应了一个“是”,再望向李永仲,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这……仲官儿……收罗伤兵往日里头都是打完了仗再做的。” 李永仲摇头,不止是为冯宝群,也是向其他人解释道:“明日咱们突围,本就是有进无退,兵士们在前头奋战,总是会死会伤,若弃之不顾,让活着的人看了作何想法?咱们将伤兵先行收罗下去,一则是安了兵士的心,二则也是稳定军心。” 见众人一脸恍然大悟,李永仲心内苦笑,不仅是明末,直到几百年之后的清末,战场救护依旧得不到重视,直到近代军制建立之后,才模仿着西方有了医护队,培养了通晓战地救护的医生和护士。而明末别说中国,就是欧洲军队也没有像样的医疗,战争当中死亡率极高,而很多时候,明明只需要一些简单的措施,许多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从建立护卫队开始,李永仲就强行将其中最为聪明沉稳的年轻人送去医馆学了简单的医术,又百般谋划,想办法搞到了川东一带最好的外伤金疮药,又在护卫当中推行基本的卫生习惯,如此种种,几年辛苦下来,如今他这支小小队伍当中,可说拥有全世界最为完善的战地救护技术和理念。 当年洒下的种子,如今终于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 见冯宝群再无异议,他又依次点名:“曹金亮,刘小七,田文天等,明日与郑百户一起为前锋!”说到自己人,他口气陡然严厉许多,“明日,凡李家兵士,皆要冲锋在前!不得命令,不许后退!今晚俱要向兵士们解说分明,每个人都必要牢记各人职责为何!” 护卫军官,以曹金亮为的几人面色沉静,待李永仲说完,齐齐躬身抱拳,大声回应道:“领命!” 军官们都不曾想过李永仲竟然要让自己的护卫担当前锋冲阵,像郑国才之前便对他颇具信心的人先不论,就是那些心有疑虑不安的军官们,虽然暗地里嘀咕腹诽这不过是收买人心之举,但也不得不说,确实因为这个命令,而对这个年轻的盐商有了些信心。 李永仲的安排在继续:“陈升,汪成,刘百胜,陈明江,明日随我在中军!你等务必时刻紧醒,你们不仅是前锋的援军,更是生力军!前锋若陷入苦战,便只有中军能救他们!若前锋进攻顺利,也只有中军跟上能扩大战果!若说前锋是锋刃,中军便是刀身!”他说话时视线一直压在那几个被留在中军的百户身上,眉眼里全是锐气,直压得他们冷汗泠泠,不敢抬头! 又安排几句诸如杂事一类,李永仲终于松口让军官散去,陈明江默默无语地陪在他身边,待人走得差不多了,李永仲忽地扭头冲陈明江笑笑,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只听得骨节吱呀一阵,他呻.吟.一声,道:“明江兄,现在总算暂时无事,咱们聊聊如何?”
“仲官儿若有此兴,明江当然奉陪。”陈明江平淡地开口,问他:“只是不知仲官儿想要聊什么。” 李永仲失笑。其实他说想要聊天,不过是刚才一眼瞥见陈明江之后忽起的念头。这个一贯沉默寡言的青年哪怕是在行伍当中也是极没有存在感,他似乎非常满足站在某个人身后的生活。但想到陈明江不久之前还给了他一句朱升谏太祖的计策,李永仲又觉得,此人绝不像看起来这般简单。 想至此处,年轻人干脆捡了块青石坐了下来,陈明江却不肯坐,依旧站在他身旁一侧。李永仲隐约意识到或许陈明江正在用这种方式向他表明主仆上下之别。就好像他之前对着李永仲能毫不客气地想说便说,原因不过是因为当时李永仲和官军无有关系,陈明江是陈显达的义子和亲卫头子,却同李永仲没什么相干。 “我其实很奇怪。”李永仲默了一阵,短促地低笑两声,“你一向在岳父身边,现在岳父伤重,你却在我这里——我看有些个人,看你那眼神可是不善得紧。” “旁人的事,同我没有相干。”陈显达显然没想到李永仲竟然会同他说起这个,不过他自认坦荡,没什么不能说的,因此平静地道:“义父令我定要寸步不离仲官儿你身边——战阵凶险,若有万一……”他摇摇头,“总之既然义父有名,明江听从就是。” 星斗在深黛的夜空幕布上温柔的闪烁,群山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不知从哪里传来隐约的野兽长嚎,夜风泠泠,搅动那些立在荒滩上的各色旗帜,篝火在风中被扯出奇形怪状,除了巡逻守夜的兵士,大多数人在一天的疲惫之后枕着兵器沉沉入睡,在这深夜的群山绵延之中,人类的活动被压缩到了极点。 “若是岳父的吩咐,那自当遵从。”李永仲站起来,朝陈明江笑笑,“我这身上实在是不成了,又是血又是汗,这会儿都凝成干壳……”他低声嘀咕抱怨道:“除了行盐,还没有这么脏过……” 陈明江忍不住轻笑,这会儿他看李永仲,又觉得有些长不大的少年气了。忍不住开口道:“这行军打仗不就如此?这还算好,以前我同义父在辽东时,那血垢染到指甲缝里头,如何洗都不成,最后还是寻来跟木签一一挑过,方才干净。” 李永仲自嘲地一笑:“和明江你和岳父比起来,我这才到哪里?”他说至此处,在水边蹲下,往脸上掬了捧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待得神清气爽,才舒服地叹了口气,也不知是同他自己,还是同陈明江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若真要死,还是死得干净些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