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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卖鸡的隐患

    不管旁人的眼光如何怪异,陆珊还是顺了玄芒的意思,坚持让理发店的小伙子给它洗了个头,哦不,是洗了个全身澡。【】

    那小伙子虽然看着呆傻,洗头确实一把好手,他似乎很喜欢玄芒,或者说是喜欢狗,给它洗头时力道适中,还用上了按摩手法,把玄芒伺候得眼睛都快眯起来了。

    “jiejie,你这狗性子真温顺,也不乱咬人,你看它,好像还很享受?”小伙子啧啧称奇,感觉这狼狗真的太人性化了,尤其是它眯眼的样子,看起来真的跟人一模一样!

    陆珊尴尬地笑了两声,淡瞥了玄芒一眼,心里也觉得纳闷。

    她跟玄芒相处了也有一段时间,对于玄芒的高傲和毒舌深有体会,就连昨天面对叶钢的时候,这头银狼亦是一副“全天下老子最牛逼”的架势,丝毫不把对它具有威慑力的叶钢放在眼里。

    但是今天它似乎有些反常,不仅拉着陆珊来到这个连她这个人类都没见过的古老理发店,还态度友好地让一个陌生人替它洗头。

    这,实在是太离奇了!

    等玄芒被小伙子洗干净,从穷*流浪狗变成高富帅银狼后,这种华丽丽地转变让当时狼玄芒很满意。它抖了抖身上还未全干的毛,动作优雅地站起身走到陆珊脚边站定,狼头一昂,示意她付钱走人。

    “这狗,这狗都快成精了吧!”这下不止洗头小伙惊讶,就连理发师林师傅也不由多看了玄芒两眼,不住地惊叹它拟人化的表情和动作。

    陆珊付过钱后,玩笑似的回了一句:“我这狗都活了好几百个年头,可不是成精了嘛!”

    说完话,她抓了抓玄芒的狼头,离开了理发店。

    等一人一狼走出了小巷子,陆珊才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那家理发店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不然,以玄芒的性子,它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进一家理发店啊!

    但是这一次,陆珊却是想岔了!

    玄芒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反问:“本尊……我并未发现有何不妥?不过,刚才伺候我沐浴的人类不错,比我以前的奴隶都温柔。”

    陆珊喉咙一噎,狠狠瞪了它一眼,敢情它把人家洗头小伙当成奴隶了啊!

    不再搭理这头突然抽风的银狼,陆珊转身就进了医院,并未注意到玄芒语气的变化。

    陆珊去食堂取了朱师傅昨晚就替她熬上的鸡汤,照例又打了两份早饭,这才回到叶钢的病房。

    因为受伤体虚的缘故,叶钢这个点还没有醒来,陆珊轻手轻脚地把早饭放在柜子上,顺手打开鸡汤的盖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鲜香扑鼻而来,陆珊情不自禁地吞了一下口水,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手中的汤。

    眼角余光瞥见一道银光闪过,再看时,就见原本威风凛凛的玄芒如同一条哈巴狗似的四肢趴在她的脚边,眼巴巴地盯着她……手中的鸡汤,两只狼眼里露出强烈的渴望。

    “本……我已经好几百年未曾吃过食物,快让我尝一口吧!”玄芒一开口,就严重破坏了它威武高傲的外表形象。但它作为一头饿了几百年的狼,此时只是言语上的急切已经是它顾忌了形象的结果了。

    玄芒眼里的渴望实在是太露骨,陆珊自诩为有医德的兽医,对动物十分友善,最见不得它们凄惨的一面。她也不吝啬,很干脆地找了个大瓷碗,用筷子将鸡汤里的rou夹出来一半,放到一个角落。

    玄芒有些纠结地看着墙角的鸡rou,那浓郁四散的香气引诱着它干涸了几百年的胃,两边嘴角已有液体溢出,它伸出舌头舔了舔快要流出来的口水,垂下头张嘴咬住瓷碗的边缘,将碗挪到了柜子上。

    它是高贵的银狼,不是狗,它不要做狗!

    “你又要干嘛啊!”陆珊对玄芒今天的反常已经无力了,见它将瓷碗放回柜子上,以为它嫌rou少不够,便迅速地将鸡汤捂住,警告它,“你可不要得寸进尺,这些都是留给叶钢的,他现在可是病人,你也好意思在病人嘴里夺食?”

    被陆珊这样鄙视,玄芒气得内伤,但它已经决定要好好抱陆珊这个人类的大腿,所以并不敢真的得罪她。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置乎?”

    拾得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玄芒在心里默念了这两句,便不再看陆珊,搬了根木凳放在柜子前,身体一跃,四肢稳稳落到凳子上,四个狼爪刚好占完凳子的面积。

    “你还真的挺讲究,吃个饭也要上桌。”陆珊一边说,一边往旁边挪了点位置,以免把玄芒给挤下去。

    玄芒先是人性化地深吸了口气,将鸡rou的鲜香完全吸进胸腔,然后才伸出舌头迅速地卷了一块鸡rou放进嘴里。整个过程,玄芒的动作都看不出一丝急切感,姿态非常优雅,看得陆珊一愣一愣的,连手里的活都停了下来。

    虽然它的动作并不急躁,相反还给人一种慢吞吞的感觉,但是不过眨眼功夫,一大瓷碗的鸡rou就都被它吃光了。玄芒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利齿,微微抬了抬眼皮,说道:“以后我要上桌吃饭,不要真把我当成狗,我是狼,身上流淌的是骄傲尊贵的血脉,怎能跟狗一样在地上用餐?”

    陆珊嘴角一抽,什么都没说,淡定地继续做她没有做完的事。

    等叶钢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温馨的场景。他的小妻子站在床边摆碗筷,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她的身上,耀眼的光辉环绕在她周围,就像他小时候听老师讲过的九天玄女一样美丽。

    那头被她捡回来的银狼此时正站在她的旁边,神情温顺,如果不是他见过几次狼,肯定也不会认为这是一只狼。狼生性多疑,凶狠,极少有人可以驯服狼这种动物,也不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驯狼。

    叶钢想,或许陆珊真是天上的仙女也说不定,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就像这头银狼,就像……她给他喝的泉水。

    一想到泉水,自从陆珊来到医院后,他每天都会喝到的两杯泉水,叶钢的目光不由变了变。他是一个出色的军人,思维敏捷,观察力很强,也许他的外型会给人造成一种误解,让别人以为他是一个老实的大男人,跟细心绝不沾边。

    但作为一名经常要出危险任务的军人而言,不注重细节绝对是致命的缺点。

    或许一开始,陆珊给他倒水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往深处去想。但自从马院长告诉他,原本被判了死刑的腿情况突然开始好转的时候,他不得不重新将怀疑的目光放到那杯让他每次喝完后都感觉浑身舒畅的泉水上去。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叶钢仍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每次喝水的时候,他都会留意自己身体的变化。

    陆珊刚把东西收拾好,一转眼就看到叶钢睁着眼定定地看着她,稍微怔了一下便反应过来,轻声问道:“叶钢,你醒了啊?我给你打水洗脸,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叶钢对上她温柔含笑的目光,胸腔里如同充满了无数个酸酸甜甜的泡泡,让他像漂浮在空中,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他闭了闭眼,爽快地回道:“好。”

    对于叶钢的寡言少语,陆珊早已习惯,而叶钢脸上时常面无表情,她也并未注意到叶钢的异常。因此,此时的陆珊丝毫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已经引起了叶钢的怀疑。不过就算她知道了叶钢的真实想法也不会惊慌失措,叶钢只知道泉水,或者说他只是怀疑到泉水这里,却并不知道,这泉水究竟从什么地方来?

    而陆珊,当她在平乐县百货大楼里第一次用泉水救人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她拥有空间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能力,这能力给她带来了自保的能力和无数的好处,那她也会在不暴露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给予他人应有的帮助。那么要满足这个前提,则必须寻找一个挡箭牌,陆珊的挡箭牌则是——重cao旧业!

    她也想过以叶钢的军事素质,应该很快便发现泉水的问题,但她早已找好了托词,所以并不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

    吃完早饭后,陆珊又帮助叶钢解决了生理需求,她撩开窗帘,阳光顿时洒了进来,铺满了整个房间。

    看外面天气正好,陆珊干脆建议道:“叶钢,今儿天气真好,阳光明媚,很适合散步。要不我去借个轮椅,推着你去楼下晒晒太阳?整天待在病房里,人都快发霉了。”

    叶钢皱了皱眉头,不太赞同:“不了,上下楼不太方便,我就在病房待着挺好的,坐在床上也能晒太阳。”

    “哪有什么不方便的,实在不行我可以找护士帮忙抬你下去,这个你不用担心。去吧去吧,我现在就去借轮椅。”陆珊说做就做,干脆不等叶钢拒绝,直接出门借轮椅去了。

    看着陆珊的背影,叶钢深吸了口气,身体微微往后仰,靠在枕头上,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白色的天花板。

    他其实也很想出门,从受伤到进入手术室,再到住进这个病房,除了去做特定的全身检查,他就一直待在这间病房,这张病床。他甚至都已经闻到自己身上的霉味,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在发痒,想要动一动。

    陆珊提议让他坐轮椅去楼下晒太阳的时候,他心里是欣喜的,但他住在七楼,上上下下的极为不便,他不想让陆珊劳累,所以只能拒绝。

    但他没想到陆珊竟然这么坚持,这坚持让他无奈的同时,又觉得很幸福。他知道陆珊有很多秘密,但那又怎样?她是他的合法妻子,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是会在一起的,这一点谁都不能改变!

    叶钢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在病房耐心地等待妻子回来。而他本该去借轮椅的妻子,此时却出现在离医院有十五分钟车程的郊区。

    陆珊看着手表,此时已是早晨六点钟,刚好是她昨天和刘乔木约定的时间。她要趁着这个时间把鸡放出来,然后赶回医院,幸好她杜撰的家庭住址离医院并不远,虽然是郊区,但是坐车只要十五分钟,来回一趟并不算赶。

    陆珊看着眼前东一家西一家的农家小院,旁边是一大片菜地,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菜地里一片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看起来分外讨喜。她所处的位置属于l市城郊,l市城区并不大,这个时候的城市建设远不如后世那样快速,现在这个地方还是农村,可是再过十几年,或许这里就是繁荣的商业街,或者高档的住宅小区。

    她正想得入神,突然听到“嗡嗡嗡”地声音由远而近,抬头一看,便见刘乔木开着三轮货车向她的方向驶来,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

    待车开近后,刘乔木把火熄了,车还没停稳,就见那女孩猛地跳下车,惹来刘乔木担惊受怕地瞪她一眼。

    女孩看起来跟刘乔木差不多大,穿一件白底红碎花薄棉袄子,下面配了一条满大街都能看到的藏青色裤子,脚踩一双胶鞋。女孩身材圆润,长得并不高,脸蛋也圆圆的,五官平淡却很耐看。

    她看到陆珊站在小巷子口,便赶紧走过来,热情地招呼道:“是陆珊妹子吧?我叫黄莺,是木头哥的对象。怕木头哥一个人忙不过来,我今天跟他一块儿来卖鸡,不过你放心啊,虽然多了一个人,但是我们并没有跟你多出钱的意思。我就是来帮木头哥的,不是帮你的。”

    这时候刘乔木也停好车走了过来,听到黄莺的话,顿时又瞪了她一眼,然后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对陆珊说道:“陆珊,这是我对象黄莺,她这个人性子直,不太会说话。”

    黄莺这时候也明白自己刚才说错话了,她吐了吐舌头,说:“我刚才说错了,不是不想帮你那意思,我就是想说……哎呀!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陆珊忍不住笑了出来,她习惯性地抬了抬手,顿时止住了黄莺的话,“很高兴认识你,黄莺……姐,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不过,我确实想要再找一个人帮刘哥。既然黄莺姐来了,那我就不用特意去请人了。”

    “哎呀你还是误会了,陆珊妹子你真的误会了,我真的就是来帮忙的!”黄莺见陆珊提到请人,以为陆珊误会自己是厚着脸皮来多挣一个人的钱,顿时急得脸都红了,下意识地看向刘乔木。

    刘乔木也是一惊,他是生意人没错,但绝不贪人小便宜,更何况陆珊给他一天纯赚一百五,这样的活儿别说两个人,就是三个人也挣不了这么多啊!他哪能再让她掏钱?

    于是,他赶紧解释:“陆珊,黄莺就是来帮我收钱的,她算术好,算得快,这样不耽误时间,能卖得快点!”

    “刘哥,黄莺姐,你们别多心了!”陆珊叹了口气,面露诚恳,“我这儿鸡还多着呢,一个人卖得卖多久啊!我既然决定请两个人,自然有我的道理,刘哥你也别拒绝,这多少只鸡要卖多少钱,我心里都大致有数。黄莺姐收钱的时候,可别算错了,这可关系到钱,任务重着呢!”

    她这十天大概要卖好几万只鸡,光刘乔木一个人卖,恐怕光算账都要把他算迷糊。所以找一个帮手是必须的,本来陆珊还愁找谁,现在刘乔木倒是歪打正着帮了她一个大忙。

    黄莺本来还要说什么,却被刘乔木阻止了,刘乔木看着憨厚,实际上并不愚蠢,他自然听出了陆珊的话外之音,顿时便觉得这个比他还小的女孩真是很会做人。

    等陆珊放鸡的时候,黄莺本想来帮忙,却被刘乔木拉走了。

    刘乔木虽然不知道陆珊为什么不愿让他们帮忙,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所以干脆不问,只按照陆珊说的去做。

    陆珊这一次放了三千只鸡,刘乔木的三轮货车按照陆珊的要求放了三层木板,这样每一层放一千只鸡,虽然挤了点,但是却勉强放得下。这样,三千只鸡至少可以卖一天,陆珊就不用下午再出来放鸡。

    做完这一切也才过了五分钟,陆珊并没有要求去地磅站称重量,不是因为她对刘乔木很信任,而是她没时间。

    不过她对于刘乔木是否会贪钱这一点倒是很有信心,无他,只因这些鸡的重量都差不多,每一只都是八斤左右,就算想做什么手脚也不可能。至于一些蝇头小利,她向来大方,更是不会在意。

    “哇,这么多鸡,陆珊妹子,你们家到底有多少鸡啊?”看到满车的鸡,黄莺忍不住惊叹。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陆珊听到这句话顿时一惊,糟了!她只想着怎么赚钱,却忽略了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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