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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对于神的理解

    “造物”,乃神之举,吴斌如果可以造物,就可以毁物灭物,如果这真是造物,那吴斌就是在瞬间造物,同样他也可以瞬间毁物与灭物。

    那长桌与椅子,还有盘子,充其量也只不过是级别高点的移物,所以并不算是造物。

    如果吴斌真有“造物”这实力,在与人对战的时候,他完全可以瞬间造一物于对方体内,破坏对方的身体,也可以一下子让对方消失,而这消失,就是完全的消失,让对方凭空的消失,完全的不存在了,不存在这个世界,不存在这个空间,当然,他如果真能这么做到,也只是把人或物瞬间分解掉了而已,而并不是真正的让人或物在这个空间消失掉。

    吴斌如果真能造物,那可想而知,当初光泽的实力就真的如同神一般的存在了。

    造物不同于战斗,战斗中,你可以制造出蘑菇云那样,比原子弹还要厉害的爆炸,但如果要制造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事物出来,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水果,那也是要比制造爆炸要厉害的多的多的,哪怕这爆炸是如同蘑菇云一样比原子弹还要厉害的爆炸,这造物也要比它强千倍万倍。

    要知道,制造一个爆炸,或是一个攻击波之类的,不管是大是小,这制造都是一个状态,不管这状态是气态、液态还是固态的,这也只是一时之间的事,或是一段较短时间内的事,并不是长久存在的,而且这个状态,追其根源,也只是移物,只不过移的范围大了,或是移的复杂了而已,但造物却并不是这样的。

    造物,是要让此物长久存在的,不是出现一下或一段时间就好了,这可是一个实物,如果追其根源,那就是重组,物的本质重组,是更高深的移物,如果按老浅他们的理解方式来说,那就是分子等的重组,也就是最小单位的重组,暂且叫做“最小子”吧。

    爆炸之类的移物,是物的移,其实这是大件,一物或多物的移,或是一类物或多类物的移,或是几个都一起,几几组合的移,说到底,这是宏观的移物,而造物,则是微观的移物,它把物拆分成一个个最小子,然后再把这些最小子移来移去,组成新的物。

    造物,可以把任何物拆分成一个个最小子,然后组成新的物,也就是把一物或几物变成新的物,不管是空气、水还是其他的各种物,只要有这实力,都可以把其变成想要变成的物。

    也许造物最好的境界就是赋予造出来的物以生命,更厉害的是赋予其思想与智慧,使有生命的物的等级变的更高(这要讲到更高层次的东西,比方说磁场,灵魂,物质和意识的转换与结合,空间的形成与存在的原因、原理和状态等等,以后的章节会讲到)。

    “神,对于所有人来说,无非就是宗教、信仰、物种、种族,生物等级以及思想之类的方面的描述,我想各位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但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神,只不过是一个词,并没有专指什么,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中,比方说特定的文化,特定的场所等等中,才有了专门的所指,而其实从所有的文明看来,任何的文明,其实都没有专门的所指。”吴斌开始述说起他对“神”的理解来。

    神是万能的,神是神圣的,神是最有智慧的,神是最仁慈的,神是最善良的,神是最美的,神是最好的。。。。。。

    神可以有好多形容,关于神,人们也总是往好的方面去想,而且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神都是在引领着人们的。

    对于正常的理解,神就是超越正常的存在,他肯定是超越正常人的,超越普通人的,是最强的,最好的存在,当然,这样的解释,基本上是在宗教信仰上,或是国家与地区层面来上说的。

    在宗教信仰上,神是他们认为的最高领导,从国家与地区性来说,神也是他们的最高领导,总而言之,在一定的范围里面,神就是他们的最高领导,这范围包括地域,阶层,人群等等的分类,也包括了思想方面的分类。

    如果说有人或某些人信奉某存在为神,这还好说,虽然不能具体说,但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的神是存在的,不管是精神方面的,还是真实方面的,确实都是存在的,这些人是发自内心的信奉神,是神的本质使他们信奉,无人可以去影响他们,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如此一来,这一方面的神,也就不用多说什么了,这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有些神,却是另一类的,他们以自己的形象、思想或能力,或是行为作为引领,让一些人认为他们是神,或是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让一些人发自内心的认为他们是神,这样的神,其实已经使信奉他们的人,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都得到了禁锢,认为永远都不能超越神,只能得到神的引领与指路,这样的神,属于另一种的存在,而真正宗教信仰自由的信奉者,有极大的可能成为这样的神。

    真正宗教信仰自由的信奉者,他在信奉他的神的时候,得到了他所信奉的神的本质的引领,在形象上、在思想上,在能力上,在行为上,都有可能达到他信奉的神的高度,甚至还有可能超越,因此,这样的信奉者,就有可能成为神,这样的信奉者,基本上都会认为,人人皆可成神,而之前所说的两种神,他们都有可能成为,而这之后的几种神,他们也有可能成为。

    接下来要说的,是第三种神,这类神,他们本身也有引领众人的想法,而他们与他们的信奉者,或只是他们的信奉者,又大力宣扬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如此一来,信奉他们的人就越来越多,他们只是要让越来越多的人生活的更好一些,用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也就是用他们的方法,让越来越多的人过上好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信奉他们,信奉他们的方法,这样的神,旨在引人处事,改善环境。

    第四种神,他们本身并不会认为自己是神,但他们的信奉者却认为他们是神,并大力的宣扬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这样的神,其实是一个精神上的象征,只不过,这样的象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只被当作信奉对象,一种是他们最后会融入信奉者的队伍中,最终成为第三种神,总之,这样的神,是他们的信奉者在借用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不过,大多数宗旨都是好的,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生活的更好一些。

    第五种神,则是被利用的存在,只是他们的信奉者为了某种目的,或是为了某些利益,以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作为主旨或引领标准,以达到这些信奉者的目的与利益,当然,这些信奉者的目的与利益,也有各种各样的,也有为了更多的人生活的更好一些的目的,也有为了金钱、地位、权力等等的,也有为了让他们这些信奉者得到神一样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的,这些目的与利益都各不相同,信奉者信奉的神不一样,他们的目的与利益同样也不一样。

    第六种神,他们也是自己要成为神,不仅如此,而且他们还有目的性,他们认为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已经可以让他们成为神了,于是,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大力宣扬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他们同样也让他们的信奉者大力的宣扬,以便让他们可以更快、更好或是更大的达到他们想要的目的,获得他们的利益。

    第七种神,他们认不认为自己是不是神,他们无所谓,他们的信奉者认不认为他们是不是神,他们也无所谓,他们的信奉者多不多,对于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宣不宣扬,他们同样也无所谓,他们认为他们足够自己过好自己了,他们认为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无需去管周围的一切了,这样的神,在这么多种神中,是真正的大成者,他们无所谓自己所拥有的,也无所谓自己的本质,也无所谓追不追求本质,他们与第一种神是区分开来的,第一种神,还是在追求他们的本质的。

    当然了,某些第七种的神,也可以被认为是第一种的神,因为某些第七种的神,确实有他们的本质,也在追求他们自己的本质,只不过与第一种神所不同的是,第一种神在追求他们自己的本质的时候,还要顾及到一些周围的方面,而他们,则是毫无顾及。

    神的种类大致已经分了,而综上所述,神其实就一个形容,就是超越常人的存在,而他们的形象、思想、能力与行为,就是超越常人的依据与实力,而且所提到的这些,肯定是超越常人的。

    所以最后,神的概念开始变得清晰又模糊起来了,清晰的原因,就是超越,而模糊的原因,也在超越,而这超越即会造成清晰,又会造成模糊,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两个字——“相对”。

    如果加上“相对”两个字,这超越对于神的概念来说,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神除了有实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使他们成为了神,也就是,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他们的实力对他们的信奉者来说,是有帮助的,也就是说,在某些相应的情况或环境下,他们的实力是对他们的信奉者有帮助的,而这帮助,也是他们的信奉者认为的得到的帮助,并不是傍人看来的帮助,也许有的时候傍人看来,这帮助对这些信奉者是有害的。

    如果有实力让人信奉,这信奉的程度可以强也可以弱,而且这实力还可以帮助他们的信奉者,那么,从相对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信奉者与神,有很多。

    下属与上司,贫民与富人,平民与贵族,民与官,百姓与恶霸,兵与将,权位低者与权位高者,世俗人与有超能者,低种族与高种族,底阶级与高阶级,这都是信奉者与神,只不过,在这些关系中,神者可以继续为神,本该作为信奉者的人,可以继续信奉,也可以不信奉,甚至还可以反抗。

    讲到这里,吴斌说,这只是他对于神的第一种理解。

    对于神的第一种理解,其实还是有点世俗观念存在的,毕竟这还是属于等级制度方面的,即使不是等级制度,也是按强弱,大小,好坏等等方面来区分的,是一个程度问题。

    而对于神的另一种理解,吴斌认为,真正的神,也许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其实他们可以与我们毫无关系,与信奉者也同样毫无关系,如果真要有,也只是一些联系而已,他们或许是不同空间的存在,或者是不同形式的存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