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近距离忧伤在线阅读 - 第五章 江南女孩

第五章 江南女孩

    刘一莎长得算漂亮的,当然,用“有气质”或者“耐看”可能更准确。刘一莎不清楚自己对男生有多少吸引力,她从小被周围人表扬,都是因为她考上了全市最好的学校,她从来没有因为容貌被人称赞过。

    在沈毅眼里,刘一莎一定是情场高手,因为沈毅能感觉到很多人喜欢她。所以,刘一莎能答应沈毅的约会请求,沈毅暗自窃喜。

    其实,这次沈毅的邀约竟是刘一莎与男生的第一次约会,她根本不是什么情场高手,但她比别的女生经历丰富,这和她的成长背景有关。

    刘一莎出生在安徽一座长江边的城市——江东市,这是50年代末才建立的新型钢铁冶金城市。刘一莎的家乡名为江东,实际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江南,说刘一莎是江南女孩没问题。“滚滚长江东逝水”,长江从源头起是一路自西向东奔流的,但从江西九江至南京段,长江改为从西南向东北流动,这段长江事实上将沿江两岸分为了“江东”和“江西”。在唐朝以前,都是以“江东”称江左地区的。唐朝以后,“江南”的概念取代了“江东”。

    江东市名称的来历与项羽有关。当年,项羽从苏州吴中带八千江东子弟起兵,及至垓下败于韩信,虞姬自杀,项羽败退至乌江边,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也自刎,终未回到江东。项羽自刎的位置,就在今天江东市所在长江的对岸。江东市人为了纪念项羽的霸王气概,取名“江东市”。

    刘一莎的父亲是江东市本地人,刘一莎的母亲虽然出生在江东市,但她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本地人。刘一莎听母亲说过,刘一莎的外公十几岁的时候,由于皖北老家闹饥荒,外公及其兄弟被外公的父母辗转带到了刘一莎出生的村庄定居。刘一莎后来根据外公的年龄推算过那段逃荒的历史,那应该是1920年的事情。

    历史记载,1920年,中国北方爆发的饥荒夺去了五十多万人的生命。这次饥荒主要地域集中在京兆区(北京附近)与直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五省。

    刘一莎外公生活的皖北接近山东,饥荒可能没有山东那么严重,但应该也是生存不下去了,否则不可能背景离乡的。

    安徽境内有两条重要的河:长江和淮河,一江一河将安徽分为了三个区域。淮河以北及淮河以南的沿岸地区俗称皖北,淮河和长江之间的区域俗称江淮大地,长江以南称皖南。安徽三地人在性格上有明显的差异,皖北人性格豪放、粗犷;江淮之间的人聪明,学风文风很盛;皖南人相对细腻、精明。

    刘一莎身上流着四分之一的皖北人的血,她言谈中透着爽朗的气息就不足为怪了。可是,初上大学时,同学们都以为她只是柔媚的江南女孩,连刘一莎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皖北人的豪爽的性格特点。

    1920年的大饥荒还产生了另外一件影响极为重大的事情,就是——闯关东。“闯关东”是指从清朝顺治年间到中华民国这个历史时期内,山东、河北、山西、河南等地的百姓去关东谋生的历史。在“闯关东”的人群中,山东人最多,其次是河北人、山西人、河南人及皖北人。其中,山东人占80%左右。自清至民国,“闯关东”的山东人达2500万人。1920年饥荒引发的闯关东大潮是被学者研究认为的历史上第二拨闯关东大潮。

    刘一莎听沈毅说过,他的祖父母是从山东闯关东来到吉林省的。他的祖父逃荒到东北时投靠的是他的堂兄,一个占山为王的土匪。大概会让人有点惊讶的是,土匪在当时也只是一份收入有限的职业而已。沈毅祖父的这位堂兄还有一个凶悍的老婆,早早地将他的祖父与祖母二人打发远走,临行时赠送了两副碗筷以示亲情。那副碗筷就是沈毅的祖父母初到东北所持有的唯一财物。

    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月,沈毅的祖父母忍受饥饿煎熬的同时充满着对那片黑土地的期待。上天没有让他们的期待落空,但是也并没有因为他们曾经历经痛苦而给予特别的厚爱。沈毅说,他每年都会到祖父母的坟前恭恭敬敬地磕头烧纸,搬来长春后,清明节也一定是要回去的。

    刘一莎的祖辈和沈毅的祖辈曾经在一个接近的区域内生存过,皖北和山东很接近了,因为灾荒,两人的祖辈们,一家向南,一家向北。而若干年后,刘一莎和沈毅在长春相遇。

    刘一莎的外公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刘一莎在小舅舅家看到90多岁的外公,总感觉他像一个修行僧人,已经当镇长的小舅舅对外公也是毕恭毕敬的。外公话不多,做事情不紧不慢,比刘一莎唤为“庙里爷爷”父亲的养父更像得道高僧。就是这么不紧不慢的外公,在刘一莎的表哥们嘴里可是个厉害人物。

    表哥们说不仅自家的孙子孙女怕外公,就连邻居家的孩子都怕外公,舅舅阿姨们也对他毕恭毕敬。那时大舅当行政村大队书记,一次召开的村民大会上,大舅做会议发言,外公也在场,一个村民向刘一莎的大舅提问:“老李,大队能不能和乡里商量一下,今年的公粮可不可以少交点?今年旱的厉害。”

    这个村民话音还没落,刘一莎的外公就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前面打了刘一莎的大舅一个耳光,说:“老李在这里,从哪里又来一个老李。”刘一莎的大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父亲扇耳光,也不敢说半个不字。这就是刘一莎从表哥们口里听来的关于外公的最火爆的故事了。但刘一莎的舅舅们和mama阿姨们却没有外公这样的火爆脾气,因为刘一莎的外婆是本地人,性格极其温和。

    刘一莎家里经济条件好,她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被父亲转到了镇上最好的小学读书,弟弟和她一起被转去。那时,比刘一莎大8岁的哥哥已经在镇上读中学了。每天早上,哥哥都骑着一辆自行车,前面载着刘一莎的弟弟,后面载着刘一莎,三人一起去上学。放学后,哥哥再把他们两人载回家。

    后来,哥哥去合肥上中专去了,改由mama每天早上骑自行车送刘一莎和弟弟,晚上到村口去接他们。虽然,成年后想起来放学回家的路可能比较辛苦,但是,当时在刘一莎心里一点都不苦,她最喜欢放学回家的路。

    那时,她和弟弟每天都要穿过一片田野才能到家,春天和夏天的田野最美了。春天,他们走过金黄的油菜花地,采刺苔吃、摘野生的金银花戴,夏天用手去捉吸在稻叶上的蝴蝶、去扑山雨欲来时低低徘徊在半空的蜻蜓……刘一莎的任务就是在沟渠边玩耍时保护好自己和弟弟。

    初中时,刘一莎考入了江东市最好的中学——天门中学,这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刘一莎从初一起开始了住校生活。初中毕业后,刘一莎又通过选拔考试,升入了天门中学的高中部。在当地,能在天门中学读高中,几乎就等同于上了大学,在这样的中学读书被全城人羡慕,更别说刘一莎所在村庄的村民了。

    在高二之前,刘一莎都是生活在山清水秀的村子里的。她和伙伴们上山采过野果,和男孩子们去水渠里抓过小鱼,还和哥哥一起晚上提灯在竹林里打过麻雀,看mama在自家小池塘里采过菱角。她自小陶醉在乡野,亲密感受着大自然。家里重的农活有人到收割季就来帮忙,她没吃过苦。

    春天里,院子里野草疯长时,和弟弟锄草,看着牡丹花含苞;夏天里,嗅着满院栀子花的香味,总为花上布满的小虫烦恼;秋天里,桂花开满枝头,刘一莎半夜顶着月亮的光华,穿过长长的水泥场和十几节台阶到厨房去找东西吃,月亮好美;冬天很冷,但院子里的自压井冒着白白的热气,夏天井里还可以冰西瓜。刘一莎静静地观察着一草一木的变化,感春伤秋。

    刘一莎的成长经历中,她比农村的孩子多了从小学就开始的与城市孩子一起受教育的背景,比城市孩子多了玩耍于山野的浪漫,比不存在二次婚姻家庭背景的孩子多了一些复杂……各种综合的因素让刘一莎变得非常多面,以致她一入大学,首先因清秀的外貌和温婉的性格被人们确认为江南女孩;随着熟悉,又被确认为知性女生;再进一步熟悉,刘一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笑容让人舒心,她也有北方女孩的爽朗。刘一莎还比其他漂亮的女孩多一点单纯和稳重。刘一莎就是一朵美丽的花,自由自在的开放,没想过去招蜂引蝶,蜂啊蝶啊就自己飞过来了。她自小被男性宠爱,青春期住校时又和男同学们生活在一起,她对男性没有恐惧感,非常自然地接受着男性的喜爱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