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封未寄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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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归来,国庆假期还没结束,无聊的刘一莎给远在江西南昌读书的好友朱叶写了封信,告诉她今年暑假归来,自己已经和男朋友分手了。希望通过和好友的倾诉来缓解压力。信文如下: 朱叶: 我刚从鞍山的千山旅游回来。千山之行纯属突发奇想,很喜欢自己每个假期有层出不穷的想法,用最少的钱、最旺盛的精力,去完成生命中应有的一些经历。主要在过程中,可以得到的东西太多了。旅行可以让人抛开暂时的烦恼,投入到自然的怀抱,躯体在累着,心则可得到安慰。 在为旅游投入的几天里,我确实让自己的烦恼走远了些。我的烦恼来源于我的爱情。这种情绪在上封信中已经向你透露一些了。我的爱情结束了。她来得快,走得也快。有时感觉自己竟像小说中的人物的遭遇,那么戏剧化。 8月底暑假从家回来时,我们就知道双方父母不同意我们交往了。他父母不同意主要在于年龄方面的差异,还出于他前途的考虑。 听起来,一切都很有理,而且确实在为我考虑。如果这是一位旁观者对我说的话,也许我会很感激他。但是换成他,我总感到有那么一种相当令我悲伤的东西存在。 当初,他说他不要成熟,成熟意味着过于实际,一点美感都没有。可如今他一丝浪漫的想法都没了,彻底被他父母说服了,在不耽误我的青春的美妙的话语下,他把提出分手的权利让给了我。 我同意分手,首先是基于他没有要求我永远跟着他,那还有什么意思呢。只有他想我俩能在一起,才是一切的前提啊。 他还有很大的抱负,他想出国,家里会为他准备的。所以,爱情在他眼里也就失去了魅力。男孩子有理想是值得赞同的。如果是别的男孩这么做了,我会认为他十分了不起的。但是,换了他,我只有感到一些悲哀了。 可以说理想不同吧,家庭背景有很大差异,我们是走不到一起去的,这才是分手问题的实质。 我们爱得很美好,但是若谈及婚姻,我们竟然没有一项主要因素是匹配的,比如我比他大三岁,而中国传统社会是男比女大;还有就是我出生在农村,而他的家庭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都非常好,不是他的家庭嫌弃我的家庭与他们格格不入,就是我会担心自己的父母受委屈;另外,婚姻中不可不涉及的生活习惯的问题,他在东北,我来自江南,语言、饮食习惯都需要彼此有太多迁就才可能彼此习惯。 经过双方家人的分析,我现在懂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不是单纯的两人的意愿可以决定的事情。我看到一个学者比喻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居然用了这种比喻,就是“一个厂家的矿泉水瓶盖另一厂家的盖,可能会漏水。” 有深刻婚姻体验的人都这么说了,说明我和他的家人反对我们交往是有道理的,我和他都是明事理的人,我们的确从内心放弃了。 人生恍如梦境,怎么就让我碰上这样一个极端的不适合结婚的人呢?当初陷入爱河时我不懂啊。如果懂,应该不会选他吧。现在我也知道什么叫门当户对了,以后我们可能都会去寻找条件适合的人去结婚,但是灵魂相似的人还能碰到吗?还能碰到精神上旗鼓相当的人吗? 他教我的,女孩要靠自己,自己有本事了,心中才不慌,可以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情。他说我和他都不是长久拼搏的人,但大学时要好好努力,这样今后才可能有安逸的生活。是啊,现在已经大三了,确实该为今后的就业问题考虑了,权当爱人变成“导师”了吧。 这种经历挺不好受的。女孩一旦不见了爱情,整个人就仿佛空了。可恶的是我们是同班同学,小小的教室,每天上学都得面对彼此;可悲的是,我还不能恨他,怕伤了自己;可怜的是,心中还存有对他的感情。反正,我是现在最可怜的人,总陷入那种不可自拔的愁虑中。 有了这种经历,也算自己的财富吧。 跟你倾吐了这些,感觉很舒服。 我会走好我的路的,同样的祝福给你。 并祝你秋日拥有灿烂的笑容! 莎莎 1997年10月5日于长春 考虑到这封信中涉及比较多的沈毅的隐私想法,所以刘一莎在写好这封信后并未将信寄给朱叶。但写信的过程本身已经达到了宣泄的目的。刘一莎有这样一个挚友是幸运的,中学时她们就经常就各种话题展开辩论,别人以为她们在吵架,但是她们吵得灵魂升华。所以,失恋后,通过和朱叶的通信,刘一莎得到很好的精神慰籍。 刘一莎的信里已经意识到爱情和婚姻的不同了,这在她谈恋爱前是没有这种意识的。婚姻讲求很多条件的匹配和捆绑才能长长久久、和睦安宁,比如经济条件是否相当,家族之间关系的纽带,等等。 人们通常认为婚姻是讲条件的,爱情是单纯的生物学特征吸引,不讲条件的,其实这是有偏差的。科学家们说,久经考验的市场法则在****领域也一样适用,就是谈恋爱前,双方都会考虑“爱上TA是不是一件合算的事情”,这和大多数的生意行为是一样的。刘一莎和沈毅应该都没有意识过,他们并不是一时冲动而跨入爱河的,他们经过了5个月的试探才走入这一步。
对于刘一莎,她曾经能答应和沈毅正式约会,除了确实爱慕他之外,她至少考虑过沈毅家境好、有才华、有教养,和他在一起说明自己身上有能让条件这么好的人倾心的东西,这是个人价值被明码标价的另外一种呈现方式。也就是说,和沈毅交往,让刘一莎显得优雅。 对于沈毅,他会向刘一莎发出正式约会的邀请,除了他已经控制不住的爱慕之心外,他至少考虑过刘一莎有魅力、有文艺气质、广受欢迎,若能让刘一莎成为自己的女朋友,就能证明自己比其他追求刘一莎的男生更优秀,他只需要通过刘一莎的认可就能证明自己的优秀,而之前他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不是班级干部、学习不优异、身体不强壮,他喜欢的古文和音乐在男生群里是小众爱好,显示不出他的优秀。 刘一莎和沈毅的金星星座都是金牛座,他们不是一见钟情那种STYLE的,他们的爱情其实是经过反复考虑的,并不盲目。只是,爱情和婚姻确实不是一回事,两人都是理智的,所以选择了分手。尽管分手的行为很让内心受伤,但也只能受着,正如宋丹丹在自己的自传《幸福深处》提到: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只有当步入中年的时候才会明白它有多么深刻。 正青春的刘一莎和沈毅依据各自的感悟只能判断到两人是不是适合谈恋爱,绝对没有能力判断是不是适合结婚的。 年轻的大学生想找的是和自己相似的人,一起分享快乐的时光,这时他们最需要的是共鸣,是热烈的爱情。弗洛伊德说:越热烈的爱情才会越美满。 而漫长的婚姻中,两个太相似的人,优点加剧,缺点也加剧,对以稳固为主要特征的婚姻是不安定因素,爱情对于婚姻的重要性不是那么必需,有的婚姻到最后已经没有爱情了,只剩亲情。莎士比亚说:“不太热烈的爱情才会持久。” 弗洛伊德和莎士比亚真是两个矛盾的人,那么请问两位大师,人们是需要热烈、美满但短暂的爱情,还是需要平淡但持久的感情?总之,人生没有完满就对了!或者说,要想情感体验丰富,只能不同时期、从不同人身上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