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美味山鼠
之后的几天,李罗每天都是在练拳之中度过,每练一次,他对蓝氏拳法的熟练程度就增加一分,体内的“气感”也愈发强烈。 数天之后,“气感”已经增强到了颇为粗壮的程度,从一开始只能模糊感应,到后来甚至能感觉到身体内有股力量在微微跳动。 “气感”的明显变化,说明李罗的真气正在一点点从微弱变到强大,刚开始,真气只能缓缓流经少量经络,然后就如同沙漠中的一道泉流,慢慢渗入沙子之中。 几天之后,真气数量变得越来越多,动力也越来越强劲,不但流经的经络变得越来越多,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就如浅溪到大河的变化一般。 经过无数次的感知,李罗发现,全身真气的流动,隐隐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那就是丹田。 也许,真气涌入丹田之日,就是他真正练出真气之时,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能真正运用真气,而不仅仅只是拥有区区“气感”。 李罗是如此猜测的,而唯一练出真气的前人蓝显,也支持了这一猜测,因为他的真气出现之初,也是在丹田之中。 练拳之余,李罗也曾想过,真气,会不会也是异能的一种?二者同样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而且,一般人难以拥有,只有极少数天赋异禀之人能有幸得到。 可是,再一想,真气和异能还是有所区别的,异能是通过觉醒,突然出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像上天赐予的礼物,不要也得要。 而真气,就目前来看,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努力的修炼是不可或缺的前提。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能练出真气的,同样的蓝氏武学,蓝显和李罗就能练出真气,而其他十几个老头却一个人都练不出来。 异能需要觉醒,真气需要修炼,这是二者产生的主要区别。 练武的不光是李罗,还有姬薇、金胖子、姜敏茹和诸葛浅素,就连蓝显年仅十岁的小孙子蓝星,如今也是天天打拳,锻炼身体。 小男孩以前也练过祖传拳法,不过都是练着玩的,如今才算真正开始系统性地修炼拳术和棍术。 想要在末世之中生存下去,强健的体魄是绝对必须的,如果能练出真气,生存的概率就能大大增加。 几人中除了李罗之外,天赋最好的应该要数姬薇和诸葛浅素,姬薇的表现并没有出乎李罗的意料,要知道,在练武之前,姬薇的身手本就比他还要出色,蓝氏拳法对她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 而诸葛浅素所表现出来的练武天赋,却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这位箭术出众的女孩子,以区区普通人的身体素质,练拳的速度却几乎不不输给身为异能者的姬薇。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比姬薇更加刻苦,每天除了花少量时间练箭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用来练武了。按诸葛浅素的说法,她的箭术已经到了一个瓶颈,练武能够增强她的力量,能让她拉开更强的弓,从这里可以看出,诸葛浅素更加注重箭术,而非搏斗能力,练武的最终目的还是提高箭术。 除了自身实力,箭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弓,一把好弓无疑能让一名箭手变得更加强大。 诸葛浅素现在拥有的这把反曲弓,是她花了大价钱专门定制的,质量无疑相当出色,不过在弓力上就显得有些不足了,其实50磅的弓力在女性箭手用弓中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可是用来战斗还是略显不足,距离太远,就算射中了,也无法穿透丧尸的头颅。 诸葛浅素对挂在蓝显家墙上的那把强力古弓颇为眼红,她曾试射过几次,古弓的弓力和稳定性都让她十分满意,甚至堪称惊艳。 所以说古人的智慧实在是不可思议,制作的弓竟然比现代人用现代科技制作的弓还要好,性能还要出色,就是弓力实在太强,诸葛浅素打小混迹弓箭圈,从没听说过弓力比这把传统古弓还要强的弓。 毕竟弓这玩意儿,做出来就是为了让人用的,现代人没有古代人那么变态的臂力,用的弓自然也就没有古代弓那么强的弓力。 李罗打完一套拳,站定身子,缓缓吐出一口长气,看了看旁边,金胖子和诸葛浅素还在认真练拳,姬薇和姜敏茹却早已经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墙边,一边惬意地靠着墙晒太阳,一边相互讨论着做针线,两人对练拳的兴趣都不大。 李罗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做针线怎么比得上增强实力来得重要呢?女人的心思实在是看不懂。 不过这些话他不会说出口,之前金胖子已经这样嘲笑过两女,差点被姬薇暴揍一顿,好在当时罗梦云在场,姬薇比较收敛,没有真的动手。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李罗怎么可能还会自己找不痛快呢? 刚才真气消失的位置离丹田已经很近了,李罗正想再接再厉,抓紧时间再打一套拳,突然看见蓝星提着篮子,牵着他那条大黄狗,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向村后山林走去。 “喂,蓝星,你要去哪儿?” 蓝星停下脚步,回答;“我去山里收夹子,顺便摘点野菜。” “外面很危险,我陪你一起去吧。” “太好了。” 说着,李罗朝蓝星走了过去,蓝星显得很高兴,有人能陪他一起去,又能作伴,安全又有保证,简直求之不得。 李罗帮蓝星拿着篮子,两人朝村子后面走去,很快钻进了苍莽的原始山林。 低头走过一根低垂的树枝,李罗好奇地问;“你在山里下了夹子?什么时候下的?” “昨天傍晚下的,现在差不多应该能有货了。” 小男孩显得颇为愉悦,口气中带着期待,山路崎岖,颇为难行,但蓝星小巧灵活,走得十分轻快,李罗得加快脚步才能跟得上。 “山上猎物多吗?夹子能出货吗?” 蓝星牵着大黄狗,又蹦又跳,愉快地说道:“多着哩,山鼠、野兔、野鸡,什么都有,不过一般最多的还是山鼠,我昨天一口气下了二十个夹子,用吃剩的番薯饭做了饵料,应该能抓到不少东西。”
“山鼠啊……” 李罗舔了舔嘴唇,嘴馋不已。 “小李哥,你也知道山鼠好吃?” “当然知道,”李罗露出了回忆的神色,怀念道;“我小的时候,我爷爷还活着,他弄过一次爆炒山鼠rou给我吃,那个味道,啧啧,我到现在还能记得。” 山鼠,是浙赣闽山区特有的一种老鼠,生活在海拔一千多米高的丛林中,主要以香菇、笋和地瓜为食,当地人一般都叫它“香菇鼠”,个大,性情凶猛,味道特别鲜美,而且十分滋补,是极其受山中村民喜爱的一道美食。 如果让李罗在山鼠和野兔、野鸡之间选一样来吃,他宁愿选山鼠,也不选兔、鸡,因为山鼠rou实在是太美味了,它生活在野外山林,吃的是新鲜的天然植物,生活在干净的洞xue之中,整天漫山遍野地跑,rou质极其细嫩、鲜美,营养而又卫生,简直就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不过想要抓山鼠并不容易,山鼠善于打洞,俗话说狡兔三窟,山鼠一点儿也不输给兔子,只有有经验的山民才能抓到它们,外行人想抓实在是太难了。 自从李罗的爷爷去世之后,李罗就再也没能有机会享受过这道美味。 一想到这次能吃到山鼠,李罗的兴头立马就上来了,催促着蓝星快走,两人很快来到了第一个夹子处,蓝星把上半身钻进了一处干枯的草丛中,扒开枯草寻找夹子。 “咦?” 蓝星忽然疑惑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夹到了吗?”李罗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蓝星的语气有些怪异,说:“夹是夹到了,不过……” 话说到一半,蓝星就拿着一根钢丝把夹子拎了出来,李罗仔细一看,夹子并不大,巴掌大小,估计也就只能夹夹老鼠、野兔之类的小型动物。 夹子的机关已经被触发了,上面原本应该是有一只山鼠的,可是现在却没有了,两人之所以能确定夹到的是山鼠而不是野鸡野兔,是因为夹子上面正夹着半条细细的鼠腿,只有半条腿,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除了半条腿,夹子上面还多了一些暗红色的血迹,显然是断腿的时候洒到的。 “啧啧,好刚烈的鼠。” 两人不禁啧啧感慨,为了逃生,竟然能自断一腿,山鼠的性情的确是有够凶猛的。 “走吧,去下一个夹子,第一个就夹到货,这是个好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