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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厌恶流血(今天更新万字,求月票)

    新月大陆着名的强盗阿晓斯的宝藏,第一次暴露在世人眼光下时,所产生的震撼,被这个古铜sè漆木箱子带来尤金芬妮。

    洛德铠甲,这可不是马歇尔用来幻想的“护卫洛德之铠”,这是属于第一代洛德骑士勋位获得的御赐铠甲。

    设立洛德勋位的是动百年战争的洛德皇帝,第一次出征法兰时,洛德皇帝就遇到了挫败,撤回樱兰罗之后,洛德皇帝和所有的领主一样,以册封骑士来提高士气,他举行了一次非常隆重的册封仪式,规模和盛况仅次于建国与叛乱内战之后的骑士封赏仪式。

    一共二十五名樱兰罗帝国最勇武的骑士被赐予洛德勋位,除了代表最高荣誉的洛德徽章和富饶的领地以外,他们还获得了一套册封时盛装出席的铠甲。

    这就是洛德铠甲,由当时正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达文西斯设计,作为一个艺术家,达文西斯的设计和洛德陛下要求的一样,完全是为了体现艺术的美感,和激起人们英雄式崇拜的炫目。

    达文西斯彻底忽略了铠甲的防护作用,采用大量的镂空雕刻花纹,让整套铠甲的重量没有过十磅,绝对是世界上最轻巧的铠甲,同样它的防护能力也约等于零。但这种镂空的设计,却如同最华美的油画,让人触目难忘。

    极尽奢侈地采用水晶材料,头盔的面甲是半透明的紫sè水晶打磨制作,眼罩部位更是采用了极其珍贵和罕见地黑水晶。这些水晶都镶嵌在用白银灌注的基架上,整个头盔如同梦之国度中君王的皇冠。

    至于胸甲,护臂,护腿等各个部位镶嵌的珍贵宝石,更是数不胜数,达文西斯亲笔描绘的宗教元素花纹。让铠甲穿着散出一种恍如天国神圣的光采。

    当身着洛德铠甲地骑士们骑着高大的纯血战马走过阅兵广场时,伦德的人们甚至以为这是从天而降地战斗天使,纷纷跪倒膜拜。

    洛德铠甲一共制作了二十五套。成为了最早一批洛德骑士的私有物,流传后代。到如今有些洛德铠甲已经流落黑市,甚至走私到国外,第一代洛德勋位获得后代留存地不到一半,烈金雷诺特家族就拥有三套,一套是洛德陛下亲赐,另外两套是从那些败家的不肖子孙手里收购而来。

    如今的洛德勋位骑士,虽然还是能够获得一套制作jīng美的铠甲,但是却已经不再是达文西斯设计的这种艺术品了。二十五套,已经成为历史的绝版。一些收藏开出十万金币的天价。也没有办法从樱兰罗的老牌贵族们手中收购到。

    这样一套铠甲在尤金芬妮庄园的骑士厅出现,那种历史沉淀下来地尊贵味道,那种璀璨地奢华气质,代表着艺术大师巅峰设计的作品,让所有人的眼睛都无法从那种逼人的光芒上移开。

    人们现,马歇尔的铠甲虽然也堪称jīng美,但是比起这套洛德铠甲。虽然说不上是破布麻袋不堪入目。却也是平平无奇了。

    陆斯恩轻轻地盖上古铜sè的漆木箱子,隔绝了各种羡慕妒忌惊叹的目光。

    心情最难受地毫无疑问是马歇尔。刚才他还在和人夸耀自己地铠甲,现在他觉得将自己的铠甲取名“护卫洛德之铠”简直是他人生中最愚蠢地行为。

    虽然他也觉得洛德铠甲没有任何防御能力,但那绝对是让人眼红的东西,马歇尔打定注意,等会拼着受伤也要把陆斯恩的铠甲劈成碎片。

    “很显然,克莉丝汀夫人对我非常有信心。作为她的仆人,她对我的信心,是我面对一切困难迎难而上的勇气。马歇尔骑士,如果你没有别的什么需要准备的,我们开始。”转过身来的陆斯恩,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握着一根黑sè手杖,这根手杖非常普通,和绅士们常用的并没有什么区别,眼神好一点的人,才可以隐约地看到手杖上铭刻着一些奇怪的花纹。

    莎芭斯蒂安修女缓缓地站了起来,眼睛再也无法从那根手杖上移开,只是大家都有些惊讶于陆斯恩就这般摆出比武开始的姿势,并没有注意到修女的异常。

    “你还没有穿铠甲,你的武器……”马歇尔骑士还没有反应过来,看到陆斯恩露出轻松玩味的表情,这才勃然大怒:“你就打算这个样子和我比武?你侮辱了神圣的骑士jīng神!你不知道骑士比武最基本的公平守则吗!”

    “难道你打算让我穿着洛德铠甲和你战斗吗?众所周知,这种铠甲的防御能力为零。如果你觉得我必须穿上洛德铠甲,才能让你在和别人诉说你光荣比武细节的时候,不那么脸红的话,我也可以穿上,只是骑士的这种虚荣心在你看来真的如此重要?更何况克莉丝汀夫人只是用洛德铠甲,含蓄地表示对我的信心,而我又是如此渴求和芬格尔斯小姐的单独约会,我怎么会输?”陆斯恩再次向芬格尔斯展现他迷人的微笑,后正恰当地露出为没有身着铠甲而为她战斗的骑士忧心的表情,“马歇尔骑士,这只是一次友谊比武,公平什么的并不重要。就当是一次游戏好了。”

    “游戏?”马歇尔骑士在他那只露出眼睛的面盔下狞笑起来,“那我们就玩一次让你终生难忘的游戏好了。”

    奥斯顿先生甚至来不及阻止,马歇尔骑士已经挥舞着锋利的长剑劈向了拄着手杖的陆斯恩。

    陆斯恩向芬格尔斯小姐微笑着挥手,看他的样子,更像是在约会时和情人见面。

    在战斗中将对手激怒,是一种不错的战术,但也有着可怕的后果。

    被怒火支配的敌人往往会暴露出自己的缺点,甚至失去理智的分析,被错误的战术支配,,但是愤怒也会激人的潜能,一条疯狗永远比驯服的狩猎犬可怕就是这个道理。

    马歇尔闪亮的骑士长剑划过空际,在炫目的阳光下幻化成迅疾的白电。

    “嗡”一阵敲打在木头上的沉闷响声让人耳中一阵难受,谁也没有料到陆斯恩那根看似脆弱的手杖居然能架住锋利的剑刃。

    马歇尔狂笑着连续劈砍,他感觉到陆斯恩虽然能够挡住他的攻击,但是反震的力量很小,这说明陆斯恩的招架很勉强。

    “我要杀了你。”透着yīn冷气息的面甲和陆斯恩近在咫尺,马歇尔低声冷笑着,向压在手杖上的剑身持续加力。

    “我相信这是一场拒绝流血的友谊比武。”陆斯恩轻声笑着,他脸上的笑意不曾有一丝减缓,但在马歇尔看来,这只蜜蜂骑士只是在死撑。

    陆斯恩还没有起过一次主动攻击,一直在招架闪躲着,他的动作很灵活,但是却仿佛无力抵抗。

    马歇尔勇猛地劈砍,嘴里不停地出助威的呼喝,他甚至丢开了碍事的盾牌,对手的武器是一根毫无杀伤力的木头手杖,虽然比较坚固,但马歇尔相信这种东西根本无法伤害到被板甲严密保护的身体。

    不需要防御的骑士,杀伤力太让人感觉恐怖了,在众人的眼里,马歇尔就是无尽海洋上狂暴的巨浪,而陆斯恩只是一只随时会被拍碎的小渔船。

    芬格尔斯小姐露出忧伤的神情,“老师,能不能阻止他们比武,我担心陆斯恩骑士会受伤,我可不想因为我,而让一位风度如同绅士般可敬的骑士流血。”

    莎芭斯蒂安却现了芬格尔斯小姐尽力掩饰着的那丝兴奋,如果这位尊贵的落李小姐真的害怕陆斯恩受伤,那么她应该恳求她的父亲奥斯顿先生,而不是要求莎芭斯蒂安修女去阻止。

    奥斯顿才有这个资格,即使是芬格尔斯自己出面阻止,马歇尔也只能停手。

    修女有些感慨,她只是芬格尔斯小姐的教义老师,无法彻底影响这位贵族小姐,芬格尔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贵族阶层某些并不怎么光采的yīn暗习xìng。

    不知道那位格利沙尔塔小姐,会不会受到陆斯恩太多的影响,如果真的如同自己的猜想那样,陆斯恩拥有那可怕的身份。莎芭斯蒂安修女不敢想象,烈金雷诺特家族的继承人继承了陆斯恩的品xìng,那会给樱兰罗帝国和教廷带来多么恐怖的灾难。

    也只是猜测而已,即便是看到了那根手杖,莎芭斯蒂安也无法肯定自己的想法,除非找到那个给自己提示的人,那个扮作尤金芬妮庄园仆人,送来月刊的神秘人。

    莎芭斯蒂安相信,这个人掌握了陆斯恩的某些秘密,才会做如此隐晦的暗示。

    这个人既然还会向自己暗示,那也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怀疑和猜测,进一步地猜想,神秘人甚至了解到了自己的身份,才会针对xìng地做出这种举止。

    是敌是友?莎芭斯蒂安不知道,也不想刻意去知道,只是有些好奇。她即使面对神秘未知时,依然有着凡俗世人无法理解的强大自信。

    陆斯恩绝对不会是朋友,莎芭斯蒂安脸上浮现出温暖圣洁的微笑:“芬格尔斯,你厌恶流血的心情,真的很符合宽容,怜悯,仁慈的教义。你放心,流血的绝对不会是陆斯恩。”

    莎芭斯蒂安,就是第一章出现的那个递给芬格尔斯丝巾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