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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四章时代的特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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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想说说同学聚会的这个饭店,可不说也罢。这样的饭店只能吸引刚进城的土老冒儿的目光,他们肯定恨不得把眼馋的目光印在出入这个饭店的人身上,像我当年一样。我当年倒是很羡慕这样的饭店的,的确如此。这饭店刚好位于一个十字街口,四通八达甚是方便。你要是一抬眼,就能看到饭店金碧辉煌的大门——现在我都知道,那只是一层纸,纸下面就是水泥。不管怎么地,皮包的好,门口的小姑娘也漂亮,对人也有礼貌,说明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也说明这给饭店的档次。看来这个马而保为了这次同学聚会真是煞费了心思的。如果我不是亲自开着车,沿着经一路走上纬二路,再拐到经九路过一个转盘,直奔纬二十八路,来到这个饭店,我肯定不觉得这是在省城,说是在广州也行,在北京也行,在上海也行,在兰州也行。反正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城市。那帮没文化的官僚们一个劲儿地搞城市改造,往自己的政绩上贴金字招牌,把城市改造得千篇一律面目全非,就像傻逼女孩花上几千块去照所谓的婚纱照,漂是漂亮了,可她自己都认不出是自己,反正一张白脸上有那么几个器官,只好挂在自己的家里,时时提醒自己:那是我!老怕一不留神忘了那墙上挂的是谁呀。城市就像这种婚纱照,我看都懒得看。

    不过在这城市里开车真的很惬意。外面春雨淅沥,寒风料峭,车里却温暖如春,听着邓丽君的歌,座着凌志400柔软的座椅,感觉还是很惬意的。我这辆车估计省城里还不多见,那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流行用皇冠、桑塔纳之类的车,凌志400算是新车,看着高大上,座上去更高大上。

    人家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头猪,从小就被养在猪圈里,那东西刚进去不安分,东奔西突想窜出来,可栅栏太高,它窜不出来。后来它长大了,又因为它的粪便和废弃的饲料把猪圈也垫高了,它一抬腿儿就能出来,可它直到被卖的屠宰场挨那一刀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窜出猪圈。什么什么家总结说:认识的习惯性。我就是那头猪。大家都是一块儿警校毕业,一块儿当了警察,偏偏我出了事儿,进了监狱,就像你辛辛苦苦垒起的积木,被命运之神蛮横地一脚踢倒了。你再看和你同时起步的人,就得仰视了。不过我知道是谁害的我。从那时起我就过起了阴黯的生活,与他们的主流生活格格不入。说实在的,高档饭店我进的不少,跟着混蛋牛春会的时候住的都是五星级饭店,(这地儿没人敢去查,万一遇到父母官咋办?)吃了睡,睡了吃,来情绪了就找几个小姐da炮,过几天牛春会交给我一辆车,我开回来就找牛春会拿钱了。即使是现在,就是很多年之后,我想起那段生活还觉得不是人过的,简直糟糕透ding。

    我下了车,抻抻那身高档西装,昂首挺xiong地走进去。到门口我还想,我终于和他们同起同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