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回 鱼皮棺材
“翁姑翁姑,我问你说,昨日有雨,今日可晴?翁姑翁姑,我问你说,天上星斗,几何破晓?翁姑翁姑,我问你说,水中鱼虾,几尾为贵?翁姑翁姑,我问你说,灵州贾二,身在何方?”马程峰嘴里小声嘀嘀咕咕好似念咒似的,一边念一边围着那十来个人转了一圈。 正在他最后一句话落罢之时,突然左手中攥着的黄纸自燃了,烫的他赶紧摊开手掌打落纸灰。他刚好这时就停在了一个年轻男子的面前,这男子无论从岁数还是打扮都与贾二完全一致。如果中记录的这个法子没错的话,那么此人必是贾二无疑了! “程峰……你……你刚才念的是什么呀?谁是翁姑?”常小曼好奇问道。还从未见马程峰施展过这门禁术呢,不仅没见过,简直就是前所未闻。 马程峰说我也不知道翁姑是谁,反正中就是这么写的。其实这法子属于问鬼,而翁姑就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媒介。 “我知道我知道,翁姑是一位南方的土地婆婆,相传她性格特别孤僻,只喜欢小女孩不喜欢小男孩,好像与土地公不和,后来被世人拜做了邪巫,不过翁姑的确也是南方的土地公。”胡小狸给她俩解释说。 甭管这翁姑到底是何来历了,现在看起来这法子是管用了。如果想偷贾二阳寿的话,那么刚才,马程峰可就不是这么问的了,就要问,翁姑翁姑,我问你答,灵州贾二,寿终几何? 只要请来了翁姑,翁姑就会附在贾二身上自己站出来,用奇怪的口吻告诉你,他还有几年阳寿。马程峰可再问,翁姑翁姑,贾二阳寿天命不允,地命不授,今日我需,暂借我身…… 至于翁姑与盗阳寿的这个人之间主次关系马程峰也还没弄明白。总之,盗阳寿乃是盗门中的禁术,法子更是五花八门,然而却几乎没有一个是万无一失的。世上本无白来的东西,更何况是寿命呢?老天爷没有眼瞎的时候,得你可得来,但还需还!活人还不上,就要由子孙后人来偿还,其实跟贾家这次闯出的祸事是一样的道理。 “他就是贾二!快走!”马程峰二话不说,从地上就把贾二给拽了起来。 贾二眼神木讷,行动僵硬,好似木偶一样,怎么摆楞怎么是。倒也没有像老瞎子所说的那般阻止他们。 他们三拽着贾二,刚想跳回那口水潭中,突然,背后好似刮起了一股阴风,直吹他们的脖颈子。三人定住身子,齐齐回头一瞅……不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河神的虔诚信徒全都站起身来,朝着他们这边走过来了。 小曼见情况不妙,从腰间就拽出了手枪,马程峰赶紧按住她说不能打。“这些人的情况八成跟贾二一样,阳寿都没尽呢。你现在杀了他们,不是要犯事吗?” 那十来号人如同行尸走rou一般,朝着他们扑了上来。马程峰说咱也甭管这些家伙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这些家伙行动缓慢,想从地下水脉中游出去追上他们可是太难了,可正在三人打算跳进水潭时,身后传来嗡地一声。 “啊?不好!”马程峰大骇,也顾不得贾二了,一手一个当时就把两个姑娘扑倒在地。就在那一刹那,头顶上一个银白色的大物件直擦过他们的头皮飞了过去。 哗啦一声,那东西落入了水潭正中心。 大伙惊魂未定,站起身来仔细一瞅,水潭正中间飘着的不是别的,正是那口鱼皮棺材呀! “程峰?”小曼拽住了马程峰的胳膊。 “可能是里边的大粽子,好啊,来吧,我倒要看看天底下还真有河神?那这河神该是长什么模样?是不是龙王爷亲生的?你们退后。”马程峰抽出了七星刃横在中间,满身的杀气释放而出。 这水潭大小本就不大,一口鱼皮棺材飘在上边足足遮挡住了整个水潭,他们想重新游回去可就绕不过去。 自从那鱼皮棺材从半空中飞出来后,身后所有行尸走rou全都瘫倒在了地上,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好似,那棺材中的力量再不需要这些寄生品了。
贾二斜倒在一旁,小曼以为他挂了呢,赶紧试了试鼻息,还好,气息虽然微弱,可还有救。只是,现在再想走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鱼皮棺材落在水潭正中间后,清水顿时渗入鱼皮中,让它焕了新的一层色彩。刚才所见,这口鱼皮棺材表面布满了鱼鳞,因为悬在半空中时间太长的缘故,所以那些鱼鳞大多也都干枯了,可现在刚被水一泡,鳞片又复苏了过来,好似一条鲜活的大鱼就摆在面前。 但它并不是鱼,它只是一口棺材,莫非……这鱼本身就是棺材的形状?或许河神就长这个模样? 棺材外的那层鱼皮已经被水泡的越来越软了,慢慢的,附着在表面塌陷了下去,露出了下边包裹着的一个人形,马程峰眉头紧皱,虽说他见识广博,可别说他了,就连中也没记载过这么邪乎的事啊? “玛德!老子今儿就不信这个邪了,倒是要看看,这层鱼皮里边到底包裹着什么魔鬼!”马程峰拎着七星刃几步就走到了水潭前,他高高举起宝刀,直看得半空中寒芒乍现,七星刃从天而降,在那鱼皮棺材正中间留下了一道整齐的切缝。 “嘶……”众人看到眼前一幕同时咂舌。 那层鱼皮中间竟然包裹着女人,那女人浑身****一丝不挂,好似娘肚子里的胎儿似的,蜷缩着身子抱着自己的双腿倒在里边。这女人皮肤惨白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头,眉毛,乃至身上所有该长毛的地方都没有长。 她把头裹在小腹下好似在沉睡,而那半被马程峰劈开的鱼皮棺材,就等于是她的茧子,如今她破茧而出了。 “呀……她……她……胸好小。”胡小狸这节骨眼上竟然冒出这句话来。差点把常小曼给逗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