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人模狗样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等门外面听不到声响,李真低骂一句,他才不相信王玄机那些打击自已的话呢。 他从内衣口袋里掏出叶小柠的照片,站在明亮的窗前仔细端详着。 但见照片中的女孩面容惊艳绝美,气质绝论,无论从哪个角度瞧去,都是极其的美艳动人,令人怦然心动,久久观之,竟然令人有些丧魂失魄的感觉。 李真不禁赞叹:“真是个万里挑一的绝色女子啊。哼!叶小柠啊叶小柠,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将你追到手。”他暗地里发誓。 正好旁边衣柜有一面镜子,李真随意一瞥,但见镜中男人长发凌乱,胡子拉碴,眼光涣散,光这副尊容肯定会吓跑多少佳人,再加上这一身朴素寒酸得简直乞丐一般的衣服,让人联想到他就是从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浪汉或捡废品的。 他心想,就凭自已这副形象,难怪被人称乡巴佬或捡破烂的。 今非昔比,老子可是有着百万身家的家当,不能再搞得这样寒酸,否则怎么去追冰山女神啊。这副尊容去追求味小柠,也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啊。 不行,我一定得装扮一下,不说很光鲜,也得让人看得舒服啊,对了,咱先去理个发吧,再回来洗澡,换身体面的衣服。 想到这儿,李真就开始行动起来。 他关上门,下楼到街上找了一家理发店,让人给他理了一个比较阳光的平头,刮尽脸上的胡子。 当他洗干抹净后,帮他洗头的小妹子们都不禁看呆了,要不是看着他穿着很旧,差点有人会问他要电话号码。 李真边照镜子边叹息,洗头妹问他为什么叹息,他不好意思地说自已帅得差点儿爱上自已了,惹得整个店里的员工都哈哈大笑。 之后李真回住处,开始洗澡,然后从破蛇皮袋里掏出一个包得很严实的塑料包,放在床上仔细的打开,里面却是一套做工极为精细考究的深蓝色中山装。 这件中山装是他师傅李星魂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特地为他准备的,平时他都舍不得穿。 今天这还是第二次拿出来穿。 他记得第一次穿是师傅带他去访一位二十年没见的老友,那天师徒打扮得跟两个新郎一样。 换上白色衬衫,再套上中山装,站在镜子面前,那整个人的气质就不同了。 但见镜里面的男子肤色稍黑,却是剑眉星目,鼻直唇方,加之利落的短发,干净的下巴,极具阳光气息。 他本来身材修长削瘦,却极具肌rou,呈现着柔和的线条,整个人如同一柄古意盎然的宝剑,蕴满了神秘莫测苍劲有力的意气。 当李真低下头一看时,顿时浓眉轻皱,一脸不快。 原来脚上破旧的解放军鞋子影响了他的心情。 于是他拿上手机,直接推门而出。 到街上又找一家鞋店,买了一双黑色真皮鞋,迅速换掉,这样一来,就是无比阳光帅气,看得鞋店的漂亮老板娘都不停地向他抛媚眼。 最后李真利用的帅气成功地让老板娘给这双真皮鞋打了五折,其代价是留了电话号码给那个漂亮风sao的老板娘。 当李真重新站在静芝饭店的时候,黄静芝看呆了。 黄静芝知道李真其实长得帅,只是因为没有好衣服衬托着,这时一见,顿时觉得李真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帅气。 这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还真不假啊。 “怎么样?帅吗?不要说谎喔。”李真在两人面前转一个圈,得意忘形的笑道。 那灿烂的笑容让几个路过的年轻女子都侧目而笑。 “很帅,相当帅了,保证回头率百分百。”黄静芝边笑边竖起大拇指称赞道。 平时她看惯了西装男,夹克男,及风衣男,但很少看见有男人穿中山装,并且还是一个如此阳光帅气的男子穿出来,那效果简直象电影明星一样,精练大方,极具男子神韵。 “我看一般吧,虽然穿得人模狗样,但还改不变那种乡下人的特性。”王玄机见黄静芝双眼放光默然不语,于是不咸不淡地说道。
对于黄静芝这种表情,他心里不嫉妒那是假的,只是他也由衷地暗赞李真这个小子,还真是长得讨女人喜欢。如此一来,就能更加衬托出自已的平凡普通了。 “我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李真瞪了王玄机一眼。他当然知道王玄机有些吃醋了。不过他就是要这种效果来打击王玄机,因为刚才王玄机打击他追叶小柠是幼稚行为。 接着他又朝王玄机扬了扬新买的苹果7S,傲然道:“懒得理你们,我去泡妹子去啊。再见。”径直朝女校门口走去。 “切,不可一世。” “哼,你赶紧加快速度搞完装修,好开门做生意,赚了钱,你也可以学他一样不可一世啊。”黄静芝没好声气地说道。 “那当然,我若是有钱,可比他更会装逼啊。”王玄机不屑地说道。 李真在去校门口的时候,还特地从一家眼镜店买了一副太阳墨镜,戴在眼睛上,然后施施然朝前走去。 那神气活灵活现的一个纨绔公子形象。 当他走到百里西的地摊前面停下时,百里西竟然没认出他来,很是殷勤地问道:“这位帅哥,你想要什么?” 李真不作声,只是掏出金黄色的苹果手机在手上把玩着,并且微笑着瞧着老头儿。 百里西仔细瞧了一阵,不由笑骂道:“原来是你这臭小子啊,果真买了手机,就来我这儿显摆啊,还穿得这样人模狗样,想来耍老头子的威风吧。” “那当然,这是新到的苹果7S,比你的要高一个档次,怎么样,金色的,漂亮吧。”李真摘下墨镜,得意洋洋地笑道。 “行啊,这么快就来打压我,既然这样,是不是该请老头子喝杯酒庆祝一下呢?”百里西揶揄道。 “没问题。”李真爽快地说道。 于是一老一少,两人收拾家什,朝附近一家有点上档次的酒馆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