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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神都京城

    第六十三章神都京城

    马场的马,在方圆三百里地内无人能比,老板姓吴,三代以前以一片荒芜的草原养马起家,相马之术虽不算顶尖,但也在行业内小有名气。

    吴老板胖硕的身体,坐在摇椅上,摇椅并没有摆放在优雅的地方,而是又臭又乱的马厩里。马厩现在更臭了,除了那具无人认领的伙计尸体,还有所有的马的尸体——吴老板三代所创下来的基业,就在这一天毁于一旦。

    吴老板痴呆的摇晃着椅子,时不时的干笑几声。门外的行人唯之避恐不极,外人只知道这个老板疯了,早上将自己养了十年的伙计刚杀了,下午就把所有的牲口都毒死,然后一个人坐在肮脏臭乱的马厩里发呆。

    在一个月前,一个大人物经过这里,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好生喂养一匹马。吴老板是什么人,相马之术超于行业水准,一眼就看出此马不凡。可惜这匹马刁嘴得很,马场最后的马料只勉强吃几口,幸好吴老板也不是平常人,想起西北一处专业的马料,专门饲养非同一般的马。

    这种马很特别,天生便像人一般带有自然之力,全力奔跑起来,比最快的马还要快上三倍,健走如飞。这种马大多有价无市,最出名的莫过于追风和疾风两匹快马,这两匹马本是一母双生,成年后追风卖给了魔族大将军施錾作为坐骑,疾风下落不明。吴老板有幸在前些年见过一次疾风,而这次寄养在他的马场的马便是疾风。他不管这个人是怎么得到这匹绝世好马的,大多绝世的东西都是沾满了献血的。

    这种马只吃西北一处自然之力旺盛的土地所种植的草料,价格当然不菲。

    刚将马料进来的吴老板还想着这次可以借着这匹绝世好马好好赚一笔,想不到回来后居然给不识货的伙计以廉价卖出。

    这匹马是绝对卖不得的。

    他将一生之心血全部杀掉,等待死亡的降临。

    那个人来了,是在第二天的清晨。

    他冷冰冰的走了进来,望着死一般的吴老板,道:“我来取马。”

    吴老板没有答话,一夜未眠的他,懒洋洋的抬头看着这个头发花白身材魁梧的老人,笑了笑。

    来人皱紧眉头,质问道:“马呢?”

    吴老板道:“卖了。”

    “卖了?”来人懒得问马是怎么卖的,“你知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吴老板也不怕了,既然都要死,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知道,死路一条。”

    来人摇了摇头,道:“不不不,我觉得你可能想错了,我认为你的下场应该是生不如死,然后,等我折磨够了,就灰飞烟灭了。”

    吴老板惊恐的望着这个人,他很后悔,后悔等这个人来,他应该昨天就死了,起码死算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他想起了自杀,现在就自杀。

    可是他已经不能动弹,一下也不能动。

    来人将脸凑近,巨大的恐惧压迫着他的心脏,心脏似乎被某种特别的力量挤压着,他的脸马上变成了紫黑色,血液从他的鼻子里冒了出来。

    那股力量似乎又消失了,他松了口气。

    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吴老板呵呵的笑了笑,之后全身胀痛,整个人从内到外爆破,血液和rou块撒满一地。

    水妙自然不知道这一切,胯下的马儿跑累了,停下在路边吃草,左挑挑,右挑挑,都找不到合适的。

    水妙才懒得管这匹马吃不吃,坐在一旁,从怀中掏出那块从琉璃岛偷出来的玉石,翠绿色的玉石,能吸收自然之力,并且能感觉到,自然之力正缓缓流向自己的体内,解除了僵尸之体对他的嗜血欲望。

    嗜血的欲望消除了,肚子又开始饿了。

    不用吃血度日,又要开始依靠五谷杂粮了。

    水妙心中一喜:“这块玉真特别,居然有这种功效。”

    却见一股股白光向旁边飘散,水妙奇特的看着白光走的方向,那匹瘦弱的马正吸食着泄漏出来的自然之力。

    水妙倒吸一口凉气,只见马儿开始津津有味的吃着路边的绿草。

    水妙一呆,心道:“原来这货不吃马厩里的马料,是因为没有自然之力的配合。”

    他站了起来,摸摸马儿的头,嘀咕道:“马儿啊马儿,我需要自然之力,你也需要,倒也还真是天生一对。”

    说完他马上后悔了,天生一对好像不是这么用的吧。

    马儿嘲笑般长嘶一声,又低头吃草。

    大概休息了半天左右,水妙采了些野果果腹,又继续上路,马儿吃饱了以后,速度明显比之前快了五倍不止,一天便走了两千多里,水妙的头发都被吹的东倒西歪的。

    又行了四天,白天上路,晚上休息,到了京城城门外。

    水妙履行诺言,将马儿放走,可是马儿似乎不太愿意离开。水妙这一行带着这么好的马进京城,要知道,京城里的人可不是土包子,相马厉害的人多了去了,万一惹了不必要的麻烦。再者,之前说好的还它自由。

    马儿跑了几步,又回头,水妙摆摆手,示意它赶快走。

    马儿长嘶一声,算是和水妙作了告别。

    神族的都城水妙没有来过,原本想着和僵族的也差不多,这一看傻眼了,光城墙就有二十丈高,巍峨高耸,如大山一般。城墙上精锐的士兵左右巡逻,规规矩矩。

    守城的士兵左右站着十八人,鹰一般的眼睛扫视着进出的所有人,所有进出的人都按照右边走,也就是说,进去的人走右边,出来的人走左边。光城门就有三丈宽,一个贼眉鼠眼的人还未到城门,便被叫住,这人也是慌不择路,扭头就跑,城门上的弓箭手立刻射出一箭,不偏不倚,城门上的弓箭手距离那人至少有二百米,一箭便射在胸膛上,巨大的箭羽射穿那人的胸膛,插在地上,那个人被斜着定在地上,不一会儿就有士兵匆匆过来收拾掉尸体。

    从头到尾,没有见弓箭手的身影,只见箭飞了过来,收拾尸体也是干净利落,没有人士兵盘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水妙感叹:“王城之中,果然视人命如草芥。”

    水妙泰然自若的走进城中,这种时候慌不得,一慌就跟刚才那小贼一样,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走到最后一个守城士兵时,那士兵忽然叫住他:“那牵马的侠士,请留步。”

    水妙心里一紧,怎的还是出事了,自己明明已经掩饰的很好了。

    却见那士兵倒也客气,引着水妙到了城内墙角,鞠了一躬,道:“先生可是水妙?”

    “是的。”水妙心里想着,自己在京城中又没什么认识的人,这个人直接叫出自己的名字,倒也真是奇怪。

    士兵解释道:“我家将军知道先生一定会前来,便命我在此守候。”

    水妙奇怪道:“他知道我要来?”

    士兵左右观望,微笑道:“先生,这里说话不方便,还望移步。”

    水妙皱眉,想了想,这不会是诈吧,但又想想,自己还有什么值得对方骗的。

    水妙跟着士兵来到一家客栈,士兵已脱下军服,换上便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士兵径直走上楼,进得一间客房。

    关上门,士兵便跪下,感激涕零道:“我家将军说您会来,我们都不信,想不到先生真的来了,属下替兴家军谢过先生。”

    水妙心底一凉,原来是兴家军的将士,想不到跑来守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