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十字军东征(8)
综合所有人的意见,我立即做出布置: “我和汉斯带领骑兵先行出,摘掉一切不必要的装备轻装上阵,争分夺秒的赶时间,延森作为向导与我们同行,方便指路,公牛率领剩下的步兵分两个批次交替行进,同骑兵保持足够的救援距离,科勒的弓箭手压阵,缀在步兵的后面,随时准备接应。” 马背上的颠簸,成为融进中世纪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骑在它身上的时间,比躺在床上的时间都要长,虽然后腰的刀伤仍旧不时示威似的隐隐作痛,但是我面对这种高强度的长途奔袭早已习以为常,每当胃里面翻江倒海要吐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拿下面的话来安慰自己: 背着你跑吐血的马儿都没有抱怨,你有什么权力得便宜还卖乖的吐槽! 进入敌人警戒的危险距离,延森找了一处被风的山坡安顿下所有的骑兵,大家抓紧最后的时间整理装备,让战马嚼一嚼青草恢复体力,作为内应的弩兵此刻换上了奈梅亨的十字战袍,仍旧小小的像根咸鱼干,领着我们几个人悄悄的摸到诺曼底营地的后面,居高临下的观察着动静。 “看来理查公爵力排众议的做了决定,他们南面的营帐正在收拾,可能要开始行动了。” 弩兵指着离我们较远的一片空地,那上面来来往往的许多士兵,正将捆扎好的营帐抬上马车,作为观察哨的大树上,也不见了卫兵的身影,到处是乱哄哄的繁忙景象。 “如果咱们从这里冲下去,正好撞进公爵近卫军的营地,借着马力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们贵族和普通士兵的营地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公爵的营帐被包裹在一堆大大小小的营帐中间,近卫军全部衣甲整齐的在那巡逻,我们即使凭借一时的突然性扎进去,也很难迅扩大战果,反倒给训练有素的近卫军喘息的时间,据说诺曼底的近卫军,个个是以一当百的勇士,几十名骑兵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盘小菜,不值一提。” 我还是很了解自己手下这群新晋骑兵的实力,况且刚刚经历一场恶战和长途奔袭,战斗力更要大打折扣,同人数上持平的诺曼底近卫军交手,胜算不大。 “那大人您的意思是?” 延森盯着我等待答案,一次次胜利证明奈梅亨伯爵的军事天才,他相信这次也一定能有什么绝妙的计谋。 我为难的撇撇嘴,恐怕这次要让自己忠实的粉丝失望。 “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盯住敌人,看架势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拔营,咱们只能祈祷公牛的步兵快点到来,完成对敌人最后的合围。” 说到这,我才有点后悔当时火油用的太多,哪怕能剩下一点点,也有把握乱中取胜。 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小飞虫惬意的扑着翅膀,仿佛刚刚做完美容的贵妇人,拿腔拿调的从草叶上款款便便的落到我的鼻尖,探头探脑的用它那千百万颗复眼不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不满意似的又扭着腰肢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无聊的把嘴里嚼烂的草棍吐到地上,扒拉开头顶上用来遮阳的树叶,瞅一眼山脚下依旧乱哄哄收拾着要离开的诺曼底大营,重新隐藏在繁茂的灌木丛中,权当自己是一只潜伏隐忍等待机会的豹子。 “一向急性子的公牛,怎么这时候慢吞吞的像个腰间盘突出的老太太?这么长时间了连个影都没有,也不派斥候过来报信!” 我不耐烦的对身边的汉斯和延森着牢sao,战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消失,错过最佳的攻击时机,就好像让一个色狼放过床上扭捏作态的性感***潜意识那种抓心挠肝的痛楚不是谁都能体会得了的。 “再派出斥候,务必要和他们联系上。” 汉斯打两名骑兵披挂上马,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展开搜索,一直像个雕塑般一动不动的弩兵,忽然压低声音招呼我们,指着山脚下的营地说道:“他们似乎有什么行动,您快过来看,大人。” 当我们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许多诺曼底膀大腰圆金刚一样魁梧强壮的近卫军,走在前面驱赶来来往往搬运东西的士兵,几个侍从牵过来同样高大神俊的战马,然后跪在地上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上马凳,恭敬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那是诺曼底公爵!” 弩兵捂着嘴惊呼:“他身边的几个人,都是诺曼底的主要封臣,最后佝偻着腰灰突突的是斯维基伯爵,看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用他介绍,穿着染成黑色铠甲的诺曼底公爵,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散着骄傲的贵族范,好像狐狸身上的sao味,隔着几百米便开始污染人间。 我盯着他趾高气昂的走在一群亦步亦趋的封臣中间,一边走一边吐沫飞溅不停地说着什么,他的封臣们频频点头附和,护着他来到准备好的马匹边上。 “不好,他要跑!” 汉斯失声叫出来,好在距离很远,并不会被敌人听见,他不好意思的在其他人注视的目光中挠挠头重新蹲下来。 “没错,看架势他要离开,应该不是去战场,也许是改变继续追击的主意,准备向后方撤退。” 我捏着下巴说出自己的看法,转身问弩兵:“诺曼底在别的地方还留有预备队吗,这次伏击只出动了这么多士兵?” 弩兵仔细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然后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具体数目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骑兵全军覆没,步兵除逃回来的就剩下眼前这么点,绝对没有预留的预备队,否则的话公爵大人也不可能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用,以我潜伏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绝没有这么沉得住气。” “如此说来现在是捉住他唯一的机会,上帝可真会给人出难题。” 公牛的援兵迟迟不到,本来想瓮中捉鳖的理查公爵又可能离开,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整理着装备,跃跃欲试的骑兵们,终于下定决心: “既然援军不来,咱们就只能铤而走险的单干,打不赢逃跑还是能跑得了的。” 汉斯心疼得看了看自己手下刚刚组建成军的骑兵,每一张年轻自信的面孔后面,都是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和努力,汗水浸透土地换来的,甚至那些悠闲地甩着尾巴驱赶蚊子,嘴里嚼着草根的战马,都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战友。
奈梅亨的骑兵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兵种,长时间活在传说中,往往重新组建不久,就会经历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然后全军覆没或者濒临灭亡,不得不从头再来,而作为骑兵资格最老的指挥官,他目送着无数才熟悉的战友走向战场,在刀光剑影间灰飞烟灭。 我明白他内心的感受,但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况且中世纪的封建军队,就是为领主卖命的私人武装,唯命是从是必须的素质,胜负千钧一之际,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感情进去。 “我大概思索了一下,不能将现在本来就攻击力不足的骑兵再次拆分,要攥成一颗拳头沉重的打击敌人。” 我依次看向每个人的脸,挥舞着攥紧的拳头,激励觉得毫无必胜把握的他们,争取先统一指挥官们的思想。 “不要迷信士兵的数量,只要做到出其不意,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木头桩子,装饰胜利的注脚而已。” 廷森第一个表示赞同,他信任的盯着我,给自己的战友打气,认真的回答:“您只要吩咐我们怎么办就好,以少胜多向来是奈梅亨的传统,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上帝永远眷顾常胜之军。” 我用剑鞘在地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虽然小时候美术不怎么好,经常将东西画成四不像,但是在这个时代浸yin已久,线条的勾勾画画能力,还是比大多数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贵族都要过硬,片刻之间敌我形势了然于众人面前,我得意挤挤眼睛,指着我们所在的位置对他们说: “由于数量上的劣势,贸然起攻击就像拿一小杯水去救火一样于事无补,反而会白白葬送士兵和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敌人开拔后,行进的队列会是怎样,但是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公爵的队伍左右应该只有近卫军负责保卫,其余的士兵会均匀分布在前后的位置,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难道要用这些骑兵,直接冲击敌人的行军队列?” 汉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像听到多么惊世骇俗的主意,连连摆手否定。 “山地本来就不适合骑兵冲锋,咱们的骑兵一旦丧失冲击的威力和敌人陷入缠斗,这么点人瞬间就会淹没在诺曼底的铠甲里,连朵小小的浪花都不会翻起来。” 我很满意他终于学会思考问题,不像公牛那样只知道低着头蛮干,有点可造之才的天赋。 我拿起剑鞘,接着在地图上标出河流转弯的位置,详细的说出自己的计划:“诺曼底的营地背靠这座小山丘,侧面不远的位置有一条河流蜿蜒而过,虽然在防御上有可以利用的天险,饮水补给也方便,但是却犯了兵家大忌,这种地形被视为绝地,几乎天生就是为伏击者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