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啃麂腿老少相惜
十月小阳春之后,天气就骤然冷了下来。太阳虽然挂在天顶,但西面的天空却布满了层层叠叠的卷积云。 “这入冬的第一场雪,怕就要下了啊……”林严民抬头看着如鱼鳞一般的云层,心中不由得划过一丝隐忧——若是那小贼有心,就可以让积雪掩盖掉他活动的痕迹,到了那时,追踪就再无可能。 “那小贼不会走的……”林谦却方始知道他心中所想,淡然一笑道:“他一直以来若即若离,总是与我等纠缠不休,怕是存了想要和我们作一了结的心思啊——呵呵,年轻……真好啊,血气上涌,便可作生死之决,全无后顾之忧。” “哼哼……”林严民哼了两声,颇有轻蔑:“这小贼我看也是个薄情寡义之徒,行事肆无忌惮,全不为他身后的文家考虑……” “还有更好的考虑嘛?莫非还要让他回文家去让我们一网打尽不成?” 林谦腹中暗诽,但他知道林严民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心有不忿,才在口舌上诋毁一二而已。因此反而顺着话头道:“呵呵,文家只是那小子的外家,他也只是看得通透,知道这些是顾不过来的。” 文家,说到头只是陈绍庭的母氏一族,在利益允可的前提下,可以照顾,但一旦涉及生死之争,哪里顾得上这么多?不然你外婆家照顾了,那自己的岳家要不要照顾?亲家要不要照顾?金丹人仙三百人寿,孙媳妇的呢?重孙、重重孙的呢?三代以下,后辈数百上千人,你一个个都能照顾得来嘛? 家族,从来靠自己,对别人,只有能否合作利用的价值,而不是靠的照顾。 …… 寂静的山谷中,忽然若有若无,传来了一阵怪异的香味。林谦鼻子一抽,笑道:“这小子倒不是虚言,于烧烤一途,果然有些天分!” 林谦抽的是鼻子,林严民抽的却是脸皮。他亦知道陈绍庭曾经往林谦头上扔了一包鸡骨头,让老头儿闻闻烧烤手艺的事情,此后还有凌空撒尿,偷扔石子,言语谩骂……等等下流手段,不一而足——碰上这许多事情,这老儿竟还能笑得出来,平时言谈,也只称“小子”而不言“小贼”,如此心胸,他亦不由佩服三分。 他却不知林谦对自己这个大侄子却小气得很,曾经的几句言语不恭敬,都一一记在了心里。唯有对上陈绍庭,总让这老头想起许多少年时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儿,这才起了惺惺相惜之心。 “蠹……蠹……” 两人的脚步声在峡谷中回荡——这样的地形,两人根本没可能对陈绍庭造成威胁,也用不着偷偷摸摸,反不如光明正大前行,显一份心胸气概。 拐了一个弯,又跃上一块大石,果然就见陈绍庭懒洋洋坐在溪边,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捧着一条烤麂腿大嚼。 “哈哈,小兄弟好生悠闲啊……”林谦一如既往的和气,林严民虽然怒目圆睁,却也没有相骂。 “前辈来了?”陈绍庭故意不理林严民,只和老头儿说话:“晚辈这儿刚烤好了麂子,前辈要不要过来吃点?” 随即死不要脸补充了一句:“前辈若是过来,小子立马捧着这麂腿到别处去吃……”说罢还装模作样欲要站起身来。 可怜林谦刚刚心中一动,人家就立马回绝了他近身的可能,一个咯愣,几乎就地打了个踉跄。不过他这老脸也是够厚:“哈哈,老夫这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小兄弟有意,就将东西拿到你我中间,待你退回去之后老夫再过来拿好了,这位置,就不必让了。” “**的,还真要?” 这些轮到陈绍庭一个踉跄,无奈只有拿出小刀,割了另一条麂腿下来,走过去放在了中间:“前辈请用……”说罢还白了林严民一眼,好似在说:“老子就拿一条腿过来,就不让你吃!” “多谢小兄弟了……”林谦亦是规矩,老实待陈绍庭退了回去,这才上前,取了麂腿,好像故意配合着陈绍庭气林严民一般,向他扬了一扬:“你也来点?” 林严民身子也是一个踉跄,连忙摇头不迭——“死老头,人家摆明了不让我吃了,你要真愿意,直接割半条过来就是。你这么开口问一句,我**的还好意思吃嘛?” 林谦却是无所谓,见林严民摇头,嘿嘿一笑,就随意挑了块石头坐下,慢条斯理吃了起来。吃了几口,还对陈绍庭道:“小兄弟,若不是你我为敌,老夫还真愿意有你这么一个往年之交……” 陈绍庭嘿嘿笑道:“若非为敌,前辈又岂能看上我这一个忘年交——哈哈,这世上,有许多事,便都是如此的……” 若非为敌,岂能相惜! 无论为敌为友,人,至少需要在某一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才谈得上相知相惜。 若非这段日子林谦和陈绍庭一直周旋,劳心劳力,他一个隐居多年的金丹,又岂会看得上一个炼窍后期人物,怕是连眼角瞄一瞄都没这个可能。 听了陈绍庭这一言,林谦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猛地扯了一大块麂rou狼吞虎咽地吞下,高呼道:“好个少年,你若不死,老夫寝食不安!”随即将麂腿一扔,复大叫道:“今日承这麂腿之情,你死之后,我林谦当为你烧上一把纸钱。此番转战千里,击杀无数之壮举,必为你传扬天下!” 金丹人仙,吐口唾沫砸个钉! 他自忖做不到为陈绍庭年年烧纸,便只说我你烧把纸钱,他说要将陈绍庭的事迹传扬天下,那就一定会传扬天下!前一句,顾全的是自己的颜面,后一句却根本不考虑灭了始洲林氏的威风——金丹人仙,有己无人! “哈哈哈哈……”陈绍庭亦仰天长笑:“前辈心意,小子先行谢过!但两位前辈不死,小子亦仿如心中块垒,不除不快!” 说罢掷麂腿于地,又以法术洗清了手指间的油腻,将手往林严民一指问道:“林前辈的名字,我是知道了,却不知这位前辈姓甚名谁,可否告知?” 林严民一直被两人冷落,心中恼怒,嘴上却不得不答:“老夫亦姓林,名严民……” 林谦犹在一边补充道:“严师诤友的‘严’,百姓民众之‘名’。” “好!林严民!”陈绍庭突然瞠目戟指,大呼道:“你可敢孤身与我一战!若敢战!便即来!” 战? 还是不战? 明明只要两大金丹上前,即刻稳cao胜券的时候,被陈绍庭突然这么一问,林严民顿时一愣——若战,他自己却委实没什么把握,若是不战,被人家这么当面挑衅,他一个老牌金丹的面子,以后还往哪儿放?
但所谓的没把握,只是没必然决胜的把握——打个平局或者两败俱伤的把握,林严民还是有的。所以他一愣之后,立时勃然大怒,脚步一迈,就要上前。 “且慢!” 却是林谦伸手拦住。 战胜!就是脸面!战败——人都没了,哪还有脸? 这天下,朝代更替无数,壮烈者不知凡几,但真正被人记得的又有几人?无数的烈士,还不是被冠上“余孽”之名,遗臭万年? 林严民或许还要脸,但林谦却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小子,我们这可不是擂台比武,而是生死之战,无所不用其极!” “所以,你有什么手段尽管用来,但接不接,如何接,却取决于我,严民是不会上当的……” “哈哈,想不到两位前辈皆是无胆之人。哼哼,即如此,咱们以后各凭手段就是……” 陈绍庭这个不要脸的碰上另一个不要脸的,他也无可奈何,唯有垂头丧气的哼哼了一句场面话,身形一晃,神行符使出,到了崖顶百丈开外,随即展开身形,疾驰而去。 林谦二人也不着急追赶,一想到今天终于让这小贼吃了一瘪,不由得相视哈哈大笑,才从一处斜坡缓缓上崖。 而就在这时,远处二三里地外,猛然间有四道澎湃血气冲天而起,一个如金铁交击般的声音骤然响起:“广泗林弘志在此相候多时,小贼何不与我一战!” “弘志小心!” “二四莫和他硬拼!” 林谦、林严民大惊失色,一面大声出口提醒,一面血气鼓涌,急冲而上。脚下劲力勃发,仓促间竟将斜坡上一块桌面大小的巨石都踩得摇摇欲坠,晃动了几下之后,终于下方泥土塌陷,轰隆隆滚了下去,一时间泥土碎石四溅、树杆残枝乱飞。 这位林弘志,乃是端国广泗省人,乃是始洲林氏三十七房家主。因为在族中排行第二十四,故而人称金拳林二四。此人身高七尺六寸,魁伟雄壮的和一只狗熊都差大不多。皮粗rou厚,拳力更是刚猛,走的是沉桥硬马,强打硬拼的路子,性情也有些暴躁。因为广泗省离这儿较近,林家九个后辈退出后,最先通知到的就是林弘志,故而才会在这个时候恰巧赶到。 他这样的战斗风格,最是为陈绍庭雷霆暴阻路,辛羊刺连发的手段克制。故而林谦二人才会这般着急,发疯一般赶去。 “硬拼,哈哈,这小贼拼得过我嘛?” 偏偏这林弘志性情暴躁,于强拼硬打一途,连林谦这等隐居多年的人物也能硬撼,平生从不服人。故而被林严民这一声提醒,反而激起了他心中傲气,舞着两个拳头,朝着陈绍庭疾扑而上!而身后的三大元替好手,却是身形左右一分,以林弘志为中心,盘成一个弧形,亦随之进逼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