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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二 兄弟

    (PS:这几天事情太多,马上又要出去,所以实在赶不急了。还好前段时间随手写了一章外篇,先献给各位朋友,明天争取努力多更一些,请各位朋友原谅。)

    天空阴沉沉的,没有太阳,只有袅袅黑烟缓缓飘荡,成群结队的乌鸦在半空中盘旋嘶叫,不时有几只落下,雕啄着地面上堆积如山的尸体,暗红色的鲜血汇成小溪,顺着沟渠流淌,飘起一面面残破不全的蒙古军旗,也飘起一支支被血水泡得发涨的断臂残肢。血水缓缓流淌,慢慢流进北面的汉水,将可以通行战船的汉水染成桃花一般的颜色,漂浮起密密麻麻的尸体。

    放目看去,旷野之中已经没有了别的颜色,只有被鲜血染成的暗红色,无论是山丘、草地、道路、河流、襄阳城墙和万山的山顶、山脚,都已经是一片血红,堆满躺满一具具、一片片、一堆堆的完整尸体和不完整尸体,真正的尸山血海。

    背着药箱的我,就站在这片尸山血海当中,闻着刺鼻的血腥味,踏着可以淹没脚背的血水和软绵绵的尸体,寻找尸骸中可能幸存的受伤同伴。其实我并不是军医,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宋军士兵,只是这次襄阳决战的规模实在太大了,短短一天一夜的时间里,我们和敌人总共竟然有超过十万人丧命,受伤者更是无法统计,军队里的随军太医和医药院郎中根本忙不过来,不得已才抽调了一些军队充当临时军医,抢救战场中幸存的同伴——我的所属的部队,就是被抽调军队的其中之一。

    伤兵太多了,我军虽然大胜,但受伤的伤员还是多得数都数不过来。伤员里,伤势重的和比较轻的也都有,有的只需要包扎一下伤口,上点药,搀着他就能步行回军营,重一点的只能用担架抬回去抢救,至于郎中们能不能救回他们,就只能是听天由命。也有伤势过于沉重的同伴,我还在给他敷着金疮药的时候,他就不知不觉的停止了痛苦呻吟,永远的停止呼吸,对于这样的同伴,我只能用手轻轻的合上他圆睁的眼睛,低声说一句,“兄弟,我已经尽力了,安心上路。”

    躺在尸体堆呻吟求救的伤员,有我们的同伴,也有奄奄一息的敌人,那些祸害我们汉人时凶神恶煞的鞑子和色目人,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以前凶狠残暴,流着眼泪和鼻涕,用我听不懂的语言或者生硬的汉语苦苦哀求,“宋人军爷,我投降,救救我,救救我。”我不理会他们,我背上的麻布绷带已经不多了,药箱里的金疮药也不多了,要留给我们大宋军队的同伴,怎么能拿去救这些敌人?治好他们,他们又来杀我们大宋的百姓怎么办?

    “宋人大爷,救救我,救我。”一个右手只剩下半截手臂的蒙古将军爬在地上,用他仅有的左手拉住我的裤脚,流着眼泪哭泣哀求,“我是千户,我对你们还有用,救救我,我有妻子和两个孩子,我还不想死。”

    我嫌他烦,一脚把他踢开,到另一边去救一名我们大宋的士兵,给同伴上药和包扎伤口的时候,他在远处一直大哭不止,哭的声音十分凄凉,嘴里叫着一些古怪的名字——大概是他的家人名字吧,我大声说,“活该,狗鞑子!”

    我身边抬担架的同伴已经全部抬着伤兵走了,我因为药箱里还有一些金疮药和绷带,就没和同伴一起回营,孤身一人继续在战场上寻找还有抢救希望的同伴。往尸体堆积最多的万山走了一段路后,我的脚忽然被人拉了一下,我低头一看,发现是一个蒙古士兵拉住了我的裤子,他是黑眼睛,没留蒙古胡子,看得出是一名中年的蒙古汉兵,身上没什么出血伤口,就是右胸不正常的凹了下去,大概是那里的肋骨断了几根吧,所以他嘴里还在吐着血,染红了他的脖子和衣领。

    “汉人兄弟,我是汉人,我投降,救救我好吗?”他呻吟着向我哀求。我本不想理他,可考虑到同是汉人的份上,我就说道:“我救不了你,我药箱里治内伤的药散用不光了,你自己听天由命吧。”

    “我不要药,你屙些尿在葫芦里给我喝就行了。”他艰难的举起一个装水的葫芦,恳求着说道。我笑了,“要喝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你在开玩笑?”

    他没笑,艰难的答道:“我没开玩笑,《千金方》里说,打伤瘀血攻心,服人尿可治,童子尿效果更好。”

    我脸一红,心说他怎么知道我是童子——我都快满十六岁了,可是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不过我也很好奇人尿到底能不能治病,就真的尿了一葫芦喂他,谁知道他还真把我的尿喝了下去,我又等了一会后,他还真的不再吐血,又恢复了一些力气,从地上挣扎着艰难坐起,说道:“谢谢兄弟,我向大宋投降,求你们别杀我。”

    “大宋一般不杀汉人俘虏,只要你别耍花招,我当然不杀你。”我告诉他,又问道:“你刚才说《千金方》,你懂医术?”

    他点头,答道:“我是大名府观城人,从小学医,后来一直靠行医为生,两年前梁仲梁大人扩充军队,就把我招进了他的军队当郎中,我手上没沾汉人的血。”说到这,他又向我恳求道:“兄弟,请你搀我一把好吗?我身上刀伤没事,就是肋骨断了四根,疼得没力气站起来。”

    我想起我们军营里那些忙得晕头转向的郎中,就说道:“既然你当过郎中,那我可以送你进俘虏营。不过你别耍花招,否则我的刀子可不认人。”他点点头,答道:“谢谢兄弟,你放心,我家里还有媳妇和孩子,不会自己找死。”

    我搀起他,并且很小心的没碰到他骨折的地方,他很感激我,连声道谢,我们俩就这么往虎头山脚下的军营慢慢的走了过去,路很难走,土地完全被血水泡烂了,踩下去就是一脚血泥,还到处都是残枪断刀和血rou模糊的尸体,加上他的伤势不轻,所以我们走得很慢。

    路上,他告诉我说,他其实不想来襄阳打仗,可北方太穷了,这几年又不断的打仗,税役一年重过一年,前年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两股鞑子和解,忽必烈拿河北所有的粮食去送给阿里不哥,河北的汉人只有拿树根草皮和观音土充饥,听说还有人吃人的。虽然他是郎中,可也找不到饭吃,鞑子又说参加军队可以到南方来抢粮食回去养家糊口,他没办法,眼看着媳妇和三个孩子就要饿死了,就到梁仲的军队里当了兵,换得十斤搀了麸皮的杂面去给媳妇孩子吊命,他自己就到了襄阳。

    他的话,我信,也不是完全相信。不过看在他是郎中的份上,把他带回去说不定能多救几个兄弟的命,所以我就暂时相信他,我还告诉他说,其实这一次我可以不来襄阳打仗的,只因为我父亲在出征前忽然病倒,我家又是军户,没办法只好由我这个长子顶替父亲出征,还好大宋军队现在的将军都很好说话,就没让我这个新兵直接上战场,我才没在昨天的战斗中丧命。

    就这么一边和他聊天一边慢慢的走,又走了一段距离后,我的裤角又被人拉住,这次是一个鞑子军队的色目人,他腿上有一条很长很深还在流血的伤口,差不多可以看到骨头。这个色目人的汉话很熟练,也很聪明,他举起三块金子,又说,“宋人大爷,求你给我上点金疮药,我的血快淌光了。”

    看着那三块亮晃晃的金子,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我们大宋的百姓虽然饿不死,可也很少能看到这么三大块金子,要是有这三块金子,我找个漂亮媳妇肯定不成问题。看看周围没有同伴,我就翻了一下背着的药箱,药箱里用雄猪油和松香、冰片这些杂七杂八的药材熬成的金疮药还剩三四两,大概能救这个色目人一条命。我拿出药,笑着说,“算你运气好,最后一点药了。”

    可能是因为我拿出了最后一点金疮药吧,我身边的两具血rou模糊的尸体忽然动了起来,一个是蒙古鞑子,一个是汉人,都穿着鞑子士兵的服装。鞑子对我说,“宋人大爷,我肚子上中了一刀,还在流血,不过肠子没出来。救救我,我这身衣服是昨晚上才换的,其实我是蒙古的大将军,你把我交给你们宋人的将军,一定会升官。”

    “兄弟,我不想死,我投降。”汉人的伤更重,一只右手已经被砍得只剩下一点皮连着,虽然他用破布捆住了右手,可血还是在缓缓的流淌,脸色也非常的苍白,如果再不上药,他肯定活不了。汉人没答应给我什么,只是哭着有气无力的哀求,“汉人兄弟,我也是汉人,你救救我吧,求求你了,我家里还有父母要养老送终,我要是死了,他们也会饿死。”

    “你的手都断了,就算活着回去又能有什么用?”色目人嚷嚷起来。

    那个鞑子也说,“没了手你怎么养父母?回去还不是饿死?别和我抢了,告诉我名字和你家的地方,我叫我的家里人给你父母送点钱和粮食,比你回去强。”

    汉人说不过他们,只是哭着说不想死,继续有气无力的向我哀求,可我手里的药只能救一个人,到底救谁呢?

    我忽然想到一个最聪明的办法,向我搀着那个郎中问,“你是郎中,你帮我看看,救谁更有希望。就这么一点药,先救能救命的,别浪费了。”

    郎中很艰难的跪在地下,仔细检查了一番三个人的身体,然后指着色目人和鞑子说,“他们俩个伤不是太重,只要现在就止血,肯定能救活。”郎中又指着汉人说,“他的伤太重,除了手断了,身上还有六处伤口,就算现在给他上药,恐怕也……。”

    象是听到了死刑的宣判,汉人伤心的哭了起来,可能他真的快死了吧,就连这绝望的哭声声音都很小。鞑子和色目人却争得更凶了,一个答应给我更多的金子,一个说他自己知道鞑子军队的很多秘密,把他交上去就能立大功,让我这个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升官。有了金子我就可以讨媳妇,升了官我就可以领更多军饷,我都动心,也都想要。

    “那到底救谁?”我把问题交给那个郎中。郎中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们北方的汉人,经常被蒙古人欺负,要打就打,要骂就骂。色目人是蒙古人的帮凶,经常抢我们汉人的女儿去糟蹋,还替蒙古人征粮收税,打我们骂我们比蒙古人还凶,我们要是交不上粮食和税,色目人就把我们交给蒙古人,让蒙古人砍我们的脑袋,或者把我们吊死。”

    “狗蛮子,你说什么?你是谁的部下?叫什么名字?”鞑子和色目人都气势汹汹的冲郎中吼了起来。我想了想,忽然往鞑子受伤的肚子狠狠踢了一脚,又往色目人受伤的腿上猛踩一下,疼得他们俩象杀猪一样的惨叫,然后我蹲下去,把最后一点金疮药涂到了汉人还在流血的断腕上。

    汉人哭,鞑子和色目人看着我手里的金疮药,眼睛在喷火,我快要把药涂完的时候,郎中忽然撞了我一下,把我撞开,他自己却发出一声惨叫。我回头一看,鞑子正好从郎中撞我的肩膀上抽出一柄带血的短刀,我气红了眼睛,抽出腰刀把鞑子的手砍断,然后又对着他的身体挥刀猛砍,直到把他的肚子砍得血rou模糊,肠子内脏流满一地。

    “杀得好,狗鞑子,敢偷袭宋人大爷,活该你死。”色目人讨好的说着,眼睛却恐惧的看着我那柄滴血的钢刀。我没有犹豫,直接一刀捅进他的肚子,把他肚子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比他腿上的伤口更长更深,他肚子的脏血也溅了我一身。

    我从还在痛苦抽搐惨叫的色目人手里拿出那三块金子,一块自己装了腰包,另外俩块递给郎中和汉人,说,“想办法藏好,军队里经常有人会搜你们的身,别让他们发现。如果你们能带回家去,就能养家糊口了。”郎中和汉人都不敢接,我硬塞进他们的手里,然后将他们两个搀了起来,说,“兄弟,我们走。”

    傍晚,阴沉沉的天空下,三个血人互相搀扶着,艰难的穿过尸山血海,走向已经打满火把的大宋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