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回 天凤云来
第104回天凤云来 蕲州境内,蕲州府北,蕲州城。 我拄着竹杆,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缓缓穿过城门。 没错,就我一个。 自大沙漠与王子云分别,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多月;我和徐浪等人一路游山玩水,从陵州中部来到蕲州东北,行程近千里,期间亦见识了不少奇闻趣事。 但徐家号有诸多生意要忙,自然不宜在蕲州长久耽搁,几天前已经返程。 那长发jiejie呢? 约摸一炷香之前…… “蕲州城我就不进去了。”长发jiejie如此说道。 “不进蕲州城?那你准备住在哪里?”我奇道。 “哪都不住。”长发jiejie摇头道,“我要回家。” 她这么一说,我惊得非同小可:“回家?回什么家?” “我又不是无家可归的可怜小女孩……”长发jiejie瞄了一眼在不远处独自玩耍的费小花,“这么说吧,这一个多月,外面的世界我也玩够了——我离开无名谷的事,还得回去向家族禀报,小花也要妥善安排,总不能让她整天跟着我们到处跑吧?” “那……我也不进蕲州城了,我跟你一起回去。”我说。 “那不行,老祖宗传下来的训令,就是不得干涉你的行动。”长发jiejie道,“我悄悄跟着你也就算了,可你要跟着我走,那家族里该要惩罚我了。” “可是,你自己一个人走,我不放心呐。”我担忧道。 “我才是不放心你呢。”长发jiejie笑了笑,“我的武功,比你高明一百倍。” “武功再高,也怕暗算呐。”我说。 “完全不怕,不是还有小花么。”长发jiejie道,“何况……我还有护花使者。” “护花使者?”我皱眉道。 “阿大,出来吧。”长发jiejie招了招手。 阿大?这称呼怎么这么耳熟? 这时候,旁边树林里一阵响动,冒出了一颗毛绒绒的黑色头颅。 大猩猩? 还是个熟猩。 因为这家伙脸颊上有一条很深的伤痕,贯穿了一只眼睛。 我弄出来的伤口。 错不了,它正是那个在天柱峰秘密宫和我大战三百回合的大猩猩! 当初被它打伤,掉下瀑布之前,我隐约听到人喊“阿大,住手”,原来是长发jiejie赶来救我了。 “原来它是你养的啊。”我挠了挠头发。 “错了,是它养我。”长发jiejie道,“你想想,我一个人在山谷里,又不能离开,上哪去弄野味和果子?都是阿大帮的忙。” “可它平常跟着你,我怎么没发现?”我又奇道。 长发jiejie一挥手,黑猩猩阿大的形一阵扭曲,凭空消失了。 原来是隐形功法。 “好吧,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叹了口气,问道。 “这一来一回……大概两个月。”长发jiejie沉吟道。 “行,那我就在蕲州城等你啦。”我说。 “千万别等,你该上哪上哪,记住,我不应该干扰你的行动。”长发jiejie很认真的说。 这还不干扰?都干到什么程度了…… “那好,快去快回……” 于是我只能默默接受现实,孤一人进了蕲州城。 看着旁川流不息的人群,看着街边林林种种的商铺,看着前方鳞次栉比的房屋…… 我突然…… 肚子饿了! 不行,得马上找东西吃。 就旁边这两家吧。 左边一家,是五层楼阁,红墙绿瓦,雕梁画栋的天凤楼。 右边一家,是两层小楼,素墙灰瓦,歪梁破柱的云来楼。 这些况,站在门外稍微一张望,便是一目了然。 当然,东西好不好吃,和外部装修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往往街边一小摊,露天摆卖的便是人间美味。 还得再看看食客们的表现。 现在离正午还差三刻,恰是吃饭的时间。 只见天凤楼里人声鼎沸,即可看到三五知己笑逐颜开,群约而至,也能看到老饕们油光满脸,心满意足的剔着牙离开。 反观云来楼,里面就那么小猫三两只,吃的也是粗茶淡饭,家常小炒,店小二肩上搭着油乎乎的毛巾,懒洋洋地倚在墙边打呵欠。 该选哪家,这还用说? 我走上了天凤楼。 “客官是来吃饭呐,还是住店?”店小二马上迎了过来。
虽说我拄着一根竹杆,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可好歹穿的是五两银子一件的‘古记号’成衣,穿的更是二十多两的‘鹿鼎号’皮靴,店小二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自然不会怠慢。 “既吃饭,也住店,给小爷我弄个天字号客房。”我大咧咧的说。 “这位少爷,本店没有天字号,是梅竹松,松字房最高,五两银子一天。”店小二赔笑道。 “那就松吧,位置别太高,窗户要靠近院子,房间得宽敞些。”我吩咐道。 “好嘞,矮大松一间。”店小二高声传唱出去,马上有掌柜的拿着名簿前来登记。 交纳了十两银子的定金,我被请到三楼雅座,一个人占据了两排六座的隔间。 从窗口望出去,恰好能看见对面云来楼的招牌。 店小二奉上竹板写的菜单,一大串,估计得有上百个菜品。 “不看了,有什么招牌菜,推荐菜,当红菜,统统给小爷上一份。”我也懒得看,直接一挥手,丢了一锭银子给店小二。 “好,好。”店小二小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诺诺而退。 “对了,我不喝酒。”我突然想起,吩咐道。 “明白,明白。”店小二躬着退了出去。 看着店小二唯唯诺诺的样子,我不长叹一声。 有钱就是它喵的好啊。 别的不说,光是从万雨绅那里得到的戏蟾通宝,就价值上万两银子,一路上吃吃喝喝各种花销,再怎么奢侈也才用了几百两而已。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说和大神打交道,他从指缝里漏出一点,就够你吃喝不尽。 和万雨绅打架的人,只要不死,现在都是富翁了吧? 不过…… 以我现在的况,还用得着投靠郑则么? 从认识郑则到现在,扳着指头一算,其实才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 而发生在我上的变化,完全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 这么鸡血的展开,谁又能预料得到? 我又叹了口气,用雕花象牙筷夹起一枚水晶虾仁,放进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