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藏宝地精
卡扎大口的往嘴里灌着麦酒,借此隐藏心中的喜悦,如果说之前的诺斯是希望之光,那现在的诺斯,在他心里就是冉冉升起的太阳。 “诺斯一定能给世界带来光明,他有这个潜力!他终将达到其他人无法达到的高度!”见识到技能威力的卡扎,坚信的想到,这是却发现酒囊又空了。 “诺斯,我建议你以后,尽量不要在人前使用那个技能,它太明显了。”卡扎一边说着,一边将背包摘了下来,呃,那是个大号的酒囊…… “嗯,除非生死之刻……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那次和鱼人的战斗时,你没看到我用技能?”诺斯将巨大的包裹放在地上,从里面拿出来二把锋利的剥皮小刀,“给你一把,不要指望靠我一个人!” 银背猩猩的皮肤是坚硬的,可这并不代表,他皮肤和肌rou的也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比其他猎物更困难些,可两人用了一个多小时,总归是将之剥了下来。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远远的飘了出去…… “那个地精,怎么跟人类在一起?他们真不错,竟然能杀死那头银背猩猩。”哈克用地精语小声的说着,他和他的座狼,则隐蔽在茂密的草丛里。 “也许他的部落,被巨魔袭击了吧,他真可怜。”哈克旁边的同伴解释道,声音也是同样的微不可闻。 “瞧,他们放弃了rou,只收起了皮,他们难道不知道猩猩rou是最鲜美的么?”哈克的嘴里,永远都是无数的为什么。 “小声点!不要惊动了他们……呃,我们好像被发现了!”狩猎队长里克的声音,反而是最大的。 -------------一只乌鸦晃晃悠悠的飞过---------------------- 诺斯刚剥完了皮,却听见草丛中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一抬头,他立马便惊呆了! 天哪,整整一队座狼骑士!!! “诺斯,千万别冲动,他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卡扎连忙阻止了诺斯去拿武器的举动,紧张的说道。 看着眼前的地精和座狼,卡扎有种窒息感,他知道对方的强大,在丛林里,座狼骑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他们无孔不入的袭击,和追之不及的速度,是所有闯入者的噩梦。 据说,曾经有一队英雄闯入了这里,最后却丢盔卸甲的逃了出来。 “人类……你涉嫌诱拐地精……宣布……以藏宝部落的名义……逮捕你!”地精队长里克,用他那蹩脚的通用语说着,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十多名,骑着座狼的地精。 在他们的的认识里,其他种族都比他们高上许多,而略高的矮人是粗壮而有大胡子的,至于弱小的侏儒,还在矮人的庇护下,不为世人所知。 所以,地精们将诺斯误认为同类……即便他的相貌皮肤有些怪异。 “诱拐地精?”卡扎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眼诺斯,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 “我……”诺斯正要辩驳,却突然被卡扎打断了。 “我和这个地精是朋友,我和所有地精都是朋友!”卡扎觉得这是个转机,连忙强调起了“朋友”,结果它奏效了。 “朋友?”地精们在脑子中,搜索这个通用语词汇的含义,并很快便明白过来。 “你是朋友……我们藏宝部落……热情的……好客的……尊重朋友的……”地精们纷纷用走调的词语,表达着自己的感情,并围绕在诺斯的旁边。 “我像地精?”诺斯奇怪的想着,可怎么看,自己都和地精毫无瓜葛啊! 地精有着蓝色的皮肤,剑尖的耳朵和鼻子,诺斯唯一类似的,大概就是瘦小的体型了吧。 “#@!#¥&!#¥&……”哈克热情的跑到诺斯的身边,不停的用地精语说着。 “呃,他因为长相怪异,所以从小便被他的部落遗弃了!”卡扎连忙用蹩脚的谎言解释道。 “朋友!”哈克对着诺斯坚定的说道,并将之永远的贯彻了下去,即使是那些最艰难的时刻。 哈克此时有些感伤,有些同情这个异样的地精,这是一种同病相怜,他的内心一直都有种悲哀,因为他的父母,却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悲惨。 当然,哈克并不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哈克是一名年轻的地精,也只有十二岁,可是他三岁那年,父母便死于巨魔的袭击,他是作为那个部落唯一的幸存者,被藏宝部落收留的。 诺斯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和卡扎只是感觉庆幸,毕竟他们可没有自信,能从这些地精们的手中逃生。 “上来!”队长里克突然一把拉住了诺斯,将他拖上了自己的狼背。 “来……藏宝部落……欢迎你们……做客……出发!”队长里克“辛苦”的说道。 于是,诺斯便被地精们带向了藏宝部落,对于“藏宝”这个词,诺斯隐隐约约的感觉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是什么。 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诺斯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前,才恍然大悟,原来藏宝部落,其实就是“藏宝海湾的地精部落”。 经过一段崎岖的山路,又穿过一个窄小的山洞,站在悬崖边的洞xue口出,诺斯的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峡谷,也是一个天然的港口,峡谷的中间是一处内海,三面环山,西面靠海,藏宝部落,就在内海边上,建立起了一栋栋简陋的木屋。 “真是太漂亮了!”卡扎惊叹道,湛蓝的海边是无数的花草树木,菁菁生辉,无数的鸟雀在其中鸣唱着。
“来……”哈克突然从座狼身上跳下,将诺斯也拽了下来,拉着他向一处木屋跑去,而那头座狼则自己跑走了。 “给你!!!”木屋里,地精哈克突然搬出来了一个箱子,里面则是五彩斑斓的贝壳和一些小东西,然后犹豫了下,还是推到了诺斯的旁边。 这些,都是哈克积攒的“宝藏”,今天他要将这些送给自己的朋友! “给我?”诺斯奇怪的说道,却有些感动,虽然东西不多,却是一份真情,箱子里摆放的很整齐,箱子也被擦拭的很干净,都说明了它对哈克的珍贵。 虽然,这些都不值钱,可却代表了哈克的真情。 “朋友……我的第一个朋友!”哈克努力的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随后郑重的看着诺斯。 也许别人不会相信这个“第一”,但是诺斯却完全相信,因为他前世也是孤独的…… 诺斯一进入这里,便通过打量屋里简陋的摆设,惊讶的发现,年轻的哈克竟然是独居! 通过观察,诺斯得到了一个结论,哈克是孤独而自卑的,就跟前世的自己一样,用人前的笑容隐藏内心的自卑,不会轻易的和别人交往。 也许是妒忌,每当他们谈论自己的幸福时,就会有种刺痛的感觉…… 也许是自卑,每当他们挥霍时,或者依偎在父母的怀中时,都强烈的羡慕…… 他们,和自己是不同的! “朋友!永远的朋友!”两个有着相同,或曾经相同经历的少年,将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等……我去拿晚饭!”哈克突然说道,然后便跑了出去,不多时便端着一盆油炸鱼回来了。 “味道真不错!”诺斯吃了几口赞叹道,吃完之后,诺斯忽然注意到,自己下午被猩猩打掉许多的的生命值,竟然连续增加了二十多点! “这是什么?!”诺斯连忙问道。 “油炸红腮鱼……怎么?”哈克奇怪的问道。 诺斯没回答,却独自思考起来,难道某些特定的食物,可以少量增加生命么? 自己24点力量,每天只能增加24点生命,可一顿鱼,竟然就增加了20多,这样一来,只要有符合条件的食物,每天岂不是可以恢复100点生命左右! 那样,即便是濒死状态,也只需要一周时间,便能完全恢复了! “诺斯,这里的长老找你……”卡扎突然走进来喊道,他手中的最爱,则从麦酒换成了蜜酒,显然是这里的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