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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来自地球(上)

    转自:水木社区(Fri

    Jun1012:57:562011),站内

    “玛丽,你——”

    我“砰”地一声,推开虚掩的房门,眼前的情景让我顿时呆住了。

    我的女友玛丽穿戴整齐,背着大包小包,拉着两只旅行箱站在房门口,好像正要出门。她身后的房间中,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和杂物都已不见,只剩下几件破旧家具。看样子,如果我再晚来片刻,看到的只能是一间空房间了。

    “乔什?你怎么——”玛丽惊呼了一声,然后好像做错事被抓住的小孩一样,红着脸低下了头。

    “上帝,我真不敢相信,”我喃喃说,“这几天你一直没联系我,还以为是你的工作忙。莫妮卡告诉我说,她看到你在买旅行用品,以为我们要去度蜜月。我本来不信,给你打电话,发现你已经停机,只有自己跑来……想不到居然是真的!你为什么要悄悄逃走?”

    我越说越是气恼,但是看到女友楚楚可怜地站在我面前,双手不安地握在一起,心中的一团火却发不出来,也不知是爱是恨。

    “对不起,乔什,”她无力地说,“你放我走吧,我……我必须得走,飞机过几个小时就快起飞了。”

    “你要去哪里?”

    “中国。”

    “为什么好端端要去中国?就是为了躲着我?”

    玛丽踮起脚尖,在我脸上轻轻一吻,好像是表示歉意。

    “都是我的错,求求你别问了……”

    我心中的恼怒被浇熄了大半,颓然说:“如果你要分手,我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自从半年前相识后,我和玛丽迅速坠入了爱河。交往了半年,我以为我们之间水乳-交融,但我现在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她。

    “对不起,不是你的原因,乔什。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们……真的不能在一起。”

    “但我想经过了这半年的相处,我有权知道是为什么。告诉我好吗?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我尽量柔声说。

    “乔什,你……你不会相信的。”玛丽咬着下唇说。

    “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

    “乔什,你帮不了我,谁也不能。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是因为……因为我已经没法在这个国家呆下去了。”

    “为什么?难道你是一个通缉犯?”

    “你不懂的,因为我……我……”她涨红了脸。

    我静静地看着她,她脸上充满了忧伤和烦闷。

    “好吧,”她深吸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中的行李箱。“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做……我会告诉你真相,你如果不相信,我也没办法。”

    “亲爱的,我怎么可能不相信你?你对我太没有信心了。”

    玛丽轻轻叹了口气,放下了背包,向房间里走去。

    “我的真名不叫玛丽,”当我们一起坐在房间中仅剩的一张沙发上时,玛丽开始了她的讲述,“当然也不姓史密斯。我不是美国人,也不是来自内布拉斯加。我是十二年前从法国搬来的。”

    “这么说,你……你原来是法国人?”我惊讶地说,但也不算太惊讶,我知道她的法语非常流利,是法国人也不奇怪。

    “……不完全是,我是89年东欧动荡的时候,从罗马尼亚到法国的。”

    “那么你是罗马尼亚人?那时候你还很小吧?”

    “不是,不过我在罗马尼亚跟那些吉普赛人住了很长时间,前后有四五十年吧,更早的时候,我是从德国——”

    “等等!你在说什么!?”

    她却没有理会我,一直说了下去:“二战前,我是一个**员,纳粹上台后,我从德国逃到了罗马尼亚。更早的时候,我当过罗莎卢森堡的助手,当然她不知道,我还曾经认识马克思,那是燕妮介绍我们认识的,我们一度是很好的朋友。但当时我不知道,他会对历史有那么大的影响……之前我住在奥地利,用的身份是法国大革命时出逃的贵族。大革命前我确实在法国,不过不是贵族,只是当过女佣和女工,更早的时候……”

    “慢着!”我忍无可忍,叫了出来,“这算什么?一个无聊的玩笑?”

    “乔什,我说的都是事实。”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这么说,你是想告诉我,你是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所以要不断地迁移以躲避人们的注意?”

    她默认了。

    “真有趣,我以前不知道你那么讲故事的天赋。”

    “我说过,就是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的。”

    “我不是不相信……不,我当然不相信!”我感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这太荒谬了,难道你要告诉我,你是个中世纪的吸血鬼?”

    “我不是吸血鬼,除了永远不会老之外,我和常人没有区别。”玛丽沉静地说。

    “那么说你是个永生者?请问你多大了,三百岁?五百岁?”我讥嘲地说。

    玛丽却正色说:“我不知道自己具体有多大了,在我最早的记忆里,人们从不计算岁数,他们不过是出生,长大,繁殖,然后死去。”

    我不耐地说:“胡扯,都是胡扯。你还要继续这个无聊的游戏么?”

    玛丽叹了口气:“我已经告诉了你真相,乔什,你可以选择不信。但我没有别的可以告诉你的了,真的没有。”

    “好吧,”我想了一下说,“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的话,那么告诉我,你究竟是来自什么时代的人?”

    “我说了我不知道,乔什,我不记得我的人生是如何开始的,那已经是太古老的事了。我如今所能清晰记得的最早的事情是,一天深夜,我独自躲在一个山洞里,外面冰天雪地,我冻得浑身发抖。然后不知怎么,我回想起来,自己好像曾经在一个部族里住了很久,有温暖的火堆可以烤,但他们说我是怪物,把我赶了出来。而这件事好像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从那天夜里起,我决心每过一年,也就是四季轮回一次,就在心里记下一笔,当时我还没有数字的概念,不过我知道如何区分多和少,就这样我每年都在心里记下来一笔,每一笔都用一根手指代替,然后是脚趾,然后是之前的二十个手指和脚趾都用一个指节表示,指节用完后我开始用一个肘关节和膝盖来代表所有的指节……直到人类发明了数字和纪年,在那之前我已经在心中记下了一万多次四季的轮回。”

    “这么说来,你活了一万年?”

    “在人类有纪年之前,从那以后又过了四五千年,但我已经学会了数字计算。”

    “一万五千年……”我喃喃说,“这真是……我从没想过自己的女友是一个活了一万五千年的西比尔。”

    玛丽却认真地说:“我不是一个西比尔,我就是远古的西比尔本人,我用过这个名字。虽然关于我的传说已经面目全非。”

    “好吧,”我啼笑皆非地摊了摊手,“那么,请你证明给我看。”

    “乔什,你想要什么证明?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我学会了十多门欧洲语言,包括拉丁语和希腊语,我对各国历史也相当了解……”

    “这一点,哈佛和耶鲁的高才生都能做到。”我干巴巴地说。

    “好吧,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十八世纪,我曾在一个伯爵夫人家里当厨娘,但是有一个仆人冤枉我偷了东西,其实是他自己偷的。我被开除后到了巴黎当女工,几十年后又见到了那个冤枉我的坏人,发现他居然就是——”

    “让·雅克·卢梭!亲爱的,这是《忏悔录》里的故事!你看的故事太多了,以至于混淆了历史和现实。”

    “但《忏悔录》里没有告诉你,他又在巴黎见到我之后,一下子变得神经错乱,以为是见到了鬼,这也是他后来精神失常的原因之一。”

    我愣了一下:“可是……这事无法证实。”

    玛丽皱起了眉头:“乔什,公平一点。书上有的,你觉得我是从书上看的,书上没有的,你又说无法证实。那么我说什么,都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还要说下去呢?”

    “好吧,”我尝试让自己冷静下来,“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一万五千年之中你都干了些什么?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可证实的线索来。”

    “自从我有了最初的记忆后,”玛丽说,“因为天气严寒,我就一直向南迁移,我后来知道,这大概是由于冰河时期的缘故。那时的世界很大,无尽的天空和大地,到处都覆盖着森林和草原,和后来的世界完全不同。我不记得自己具体去过哪些地方,但后来推想,至少走到了非洲中部和亚洲南部……”

    “等等,在原始社会,你一个女人走遍世界?随便一只剑齿虎就可以吃掉你吧?”

    “那时候旧大陆没有剑齿虎,不过倒是有欧洲狮和猛犸象,”玛丽轻易识破了我设下的陷阱,“当然,的确不可能靠我自己,一路上,我有时加入这个,有时加入那个部落——”

    “你是一个外来的女人,手无缚鸡之力,怎么能随意加入其他部落?他们怎么会接纳你呢?”

    “乔什,那时是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社会,女人是优秀的食物采集者,并不比男人逊色。”

    我确实忘了这一点,一时哑口无言。

    “更何况,由于千百年的经历,我掌握了食物贮藏消毒、分辨和采摘草药、预测天气、疗伤治病等丰富的生活经验,”她继续说,“因此非常受欢迎,当然是在其他人不知道我能够永生的情况下。我渐渐也学会了掩饰自己,比如随着岁月的流逝,将自己打扮得和其他人一样老迈。但每过二十年左右,我还是要离开原来的部落,过了四五十年再回去,当初认识我的人已经死光了。”

    “可是这几千年中,你从没有碰到过猛兽、瘟疫、洪水、地震之类的?一直能存活下来?”我还是将信将疑。

    “当然我生过病,也被野兽咬过,但不知为什么,我的身体自愈能力也远远超过常人,即使手脚断掉也能重新长出来。我想可能和我的身体细胞能够无限繁殖有关。而我又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所以比别人能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存活下来。七千年前,我到了美索不达米亚。我和几个游牧部族一起在底格里斯河边安顿下来,慢慢学会了种植庄稼,变为农耕社会。我亲眼看到,一批批部落如何变成村庄,村庄又是如何变成小镇,小镇如何变成大镇,而大镇又是如何变成第一代竖起城墙的城市的;我亲眼看到,一代代普通的部落酋长,如何给自己加上越来越长的头衔,穿上越来越华贵的衣服和饰品,拥有越来越多的武士,最后建立宫廷,变成国王和贵族;我见过人们如何发明文字,如何冶炼钢铁,如何建立神庙,如何发动战争;我见过巴比伦如何兴起,也见过埃及如何衰落,我见过尼尼微的辉煌,也见过特洛伊的毁灭,我当过奴隶也当过贵族——”

    “等等,那时候已经是男权社会了,你作为一个女人,是如何左右逢源地生活下去的?他们不会发现你的身份?”

    玛丽脸上出现了一抹红晕,我以为自己抓住了她的破绽,但是她却摇了摇头,发出一声叹息:“大概比你想象的要容易。那个时代,没有人口登记,也没有国家普查,女人,特别是下等阶层的年轻女人,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是作为战利品和玩物存在。”

    “一个年轻的女奴,被奴隶主买下来,自然也不会费心调查她的过去,可能没几年就被他卖掉或者送给别人,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会受到他的宠爱,成为他的姬妾,但几年后也会被他厌倦,打入冷宫。如果他还不厌倦的话,那个女奴会设法用刀剑划伤自己的脸,让自己变得丑陋不堪,最后被抛弃……而那些贵族自己往往也风光不了多少年,很快就被别的贵族或者国王所杀。然后又是新的轮回,新的转手……稍加掩饰就不会有人注意到,那个女奴永远也不会老。就这样,我被不同的男人所拥有,又被他们争夺和抛弃……”

    “但这样的生活……未免太悲惨了。”我说。从交往之初,玛丽就跟我说,她曾经有过复杂的过去,但我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复杂。这没有让我嫌弃她,只是多了对她的一份复杂的怜惜之情。可我忽然惊觉,这么说好像我已经开始相信她了……真的应该相信她吗?

    “悲惨,但或许也值得。”玛丽静静地说,脸上出现了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沧桑之感,“我曾经叫做西比尔,叫做欧罗巴,叫做海伦,更早的时候叫做盖娅,还有许许多多被遗忘的名字……在男人的残酷战争中,我是被掠夺的战利品。在文明的毁灭后,我却仍然活着。也许这就是女人独特的柔弱和坚韧吧。在战争和毁灭之中,在被践踏和被蹂躏的间隙,我能做的就是将几千年古老的智慧和文化传给一代代新的人,不让它们遗失殆尽。”

    “你为人类保存了文化?”

    “我能力很有限,做的不多。何况我的思想在当时也没有脱离蒙昧,我只知道我曾经亲眼见过,亲耳听过的很多美好的东西在战火中消失了,后世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希望让它们多保留下来。我曾是克里特岛上的巫女西比尔,当野蛮的迈锡尼人占领克里特岛后,我试图教给他们之前的文字,但不是很成功,他们只会用其中一部分符号,那些古老的文字最后还是失传了。”

    “你是说线形文字A和线形文字B?”我惊奇地说,这两种文字用同样的符号,但是表达的语言完全不同。其中线形文字A还没有破译出来。

    “后来人们是这么叫的。”

    我说不出话来,良久方问:“后来呢?”

    “后来我回到了美索不达米亚,住在巴比伦。那是我最成功的时代,我得到了人们的崇信,甚至建立了自己的神权。人们尊称我为伊斯塔女神,我的地位比国王还要高,王朝盛衰影响不到我的地位,四方诸侯都来朝觐。甚至从东方也来了一个国王,自称‘天的儿子’。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位中国的国王。”

    “中国的国王,这怎么可能?相隔有……上万公里吧?”

    “他叫姬满,骨子里是和亚历山大一样的冒险家。他率着庞大的车队访问了巴比伦,并为巴比伦的繁华和富庶所倾倒。他知道我是长生不老者,向我请教永生的秘密,但是我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这本来不是人可以学会的。最后他失望地回到了中国,几千年后,我才知道,在中国的史书中记载了他的访问,称他为穆天子,但却说成是离奇的神话。”

    “但是这段显赫和荣耀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对我来说并不长。后来波斯人入侵了,消灭了巴比伦王国。我被居鲁士大帝所俘虏,被他带到苏萨。居鲁士知道我能够永生,让我教给他秘诀,否则就砍下我的脑袋。我骗他说,长生的秘密在遥远的东方,在中国。于是居鲁士决定带着我东征中国。”

    “结果众所周知,他在中亚被游牧民族杀了,自己的脑袋反而被砍下来当成了饮器。”我沉吟说。

    “是的,连我也被马萨革泰人俘虏了。托米丽丝女王不知道我的底细,但看出我是居鲁士的俘虏,对我很同情,让我做了她的侍女。她死了之后,我又逃走了,辗转到了印度。那是公元前500年左右了。”

    “让我想想,那是佛陀的时代吧?”

    “是的,不过我到印度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我没有见过佛陀本人,但遇到了他弟子迦叶的僧团,我跟着他们走了一段时间,最初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但很快被佛陀的教义所吸引,甘愿皈依,我于是成了一名比丘尼。”

    “你看上去可不像信仰佛教的人。”

    “那是两千五百年前的事了。”玛丽凄然一笑,“当时我厌倦了生命,厌倦了从女王到女奴,又从女奴到女神的无常变迁,只是想得到涅盘,彻底从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我追随着那些僧尼们,在尼泊尔的雪山中修行了三百多年,一度以为自己发现了真理……可惜最终还是没有得到生命的宁静。那些最初一起修行僧人们见我永远不老,以为这是佛法的神通,所以尊称我为‘吉祥天女’,一代代人供养着我。但我看到,随着佛教被印度的君王们所崇信,那些大小部派也开始争名夺利,党同伐异,和其他人没有区别,我苦劝也没有用,他们甚至拿我作为号召,我失望之下,于是又离开了他们。”

    “然后你去了哪里?中国?”

    “我想去,但是不现实。我见过中国人,知道他们是蒙古人种,而我是白种人,接近地中海人种,从欧洲到印度我可以用化妆来掩饰一些细微的差异,但基本的人种特征无法改变。在古代我没法去东亚或者黒非洲,在那里我会被当成异类,难以长久容身。我跟着一个犹太商队回到了巴勒斯坦,那时候罗马人已经征服了那里……后来我在犹太地也住不下去了,又去了希腊,结果被人贩卖,成了奴隶,被带到了罗马。”

    “然后呢?你见到尼禄皇帝了吗?”我越来越被她的故事吸引住了,不禁好奇地问。

    “乔什,你可能觉得这是很有趣的故事,可对我来说,这些都是浸满了血和泪的过去。我在罗马时代一直默默无闻,被那些贵族奴役和玩弄。几度脱逃,都是用刀割掉身上的奴隶烙印,然后躲在山洞里或者下水道,几天不吃不喝,慢慢等新皮长好。这种痛苦你能想象吗?”玛丽说着,不禁泫然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