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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永远大哥

    (第三更。。。昨天晚上有事未更,今天算是弥补吧。呵呵,有票就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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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珉哥?”他略带疑惑的走过来,问道。

    我对他笑笑,“唱的不错。”

    “真的是你?”他惊讶的瞪大眼睛。

    “是啊,过来玩玩。”我悄悄放开苏苏的小手,面朝他说道。

    他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的神色,半个转身,“我要上台去宣布!说你回来了!”

    听他这样说,我急忙拉住他,“不用,我只是回来看看的,再说这里又没几个人认识我。”

    “谁说的,大三大四的,谁不知道你!”万里争辩说。似乎就在转眼之间,刚才还显得台风十足的大四帅哥,忽然在我面前又变成两年前的那个热情洋溢的少年。

    “算了算了,回来转转而已。”我看着他,“最近怎么样啊,快毕业了吧。”

    “是啊,留在学校的时间不多了。同班的都已经在实习了,最近我也经常不在学校,如果不是这阵子在弄今天这个演出,我大概也不会在学校里,就不会碰到你了。”万里无奈的说道。

    这个时候,程璐她们看到我和苏苏去拿水果很长时间都不回去,慢慢的都走过来。

    万里看看她们,接着问我,“小珉哥,你怎么样,已经工作了吧?你毕业我就再没见过你。我们都在传,说你去了北京,进了中国银行总部。”

    “本来是有这个打算,后来也没去。就留在平海市了。”我说道。

    “为什么?不是说当年你都收到他们的邀请函了么?我记得学校当时都轰动了,你想想,是中国银行北京总部啊。”万里不解的看着我。

    “不想去,人太懒了,习惯了平海市吧。”我笑了笑,说道。

    “啊?小珉哥,你这么厉害啊?”苏苏第一次知道这样的事情,吃惊的看着我,

    不仅是她,她旁边的程璐也流露出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但这话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而是另外一个人说出来,不由她不信。

    至于晓凝和灵萱,当然也略略有些惊讶。

    万里看了看我身边插嘴的苏苏,说道,“这是苏苏吧?”

    苏苏对他笑笑,意识到自己不该插嘴打断我和万里的对话,挨到我旁边,装出一副乖乖的模样。

    而我想不到万里认得苏苏,心想看来苏苏在学校里也稍有名气嘛。

    “哪个是你女朋友呢?”万里紧接着看看我身后的其他三个美女,问道。

    本来不想插嘴的苏苏,终于又忍不住,嘻嘻一笑,说了一句,“你猜呢?”

    万里依次将程璐、灵萱和晓凝打量一遍,摇摇头,“猜不出来。”

    “那你觉得,谁跟小珉哥最配呢?”苏苏古灵精怪的又追问一句。

    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们三人的漂亮指数相同,还是因为万里不想因为猜错而冒犯我,万里再次看看她们三个,还是摇摇头。

    “你怎么样,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我岔开话题,问他。

    “我想去北京闯一闯。”他接着开玩笑又说道,“本来还想投靠你的,想不到你留在平海市了。”

    “嗯,现在混出版业,这行业已经属于夕阳产业,不过悠闲还是挺悠闲的。”

    万里微微叹气,“真是可惜了,多少人挤破脑袋都想进中国银行,你还白白浪费一次机会。我要是像你这样能力出色,也不用做乐队这个行当了。”

    “口是心非啊,我知道你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算是人生理想吧。话说回来,如果不是喜欢书,我也不会进出版业。”我看着他在灯光里炯炯有神的双目,说道。

    “那后来这个名额怎么办?浪费了?”万里问我。

    “没浪费,我推荐了另一个人去。”

    “谁?”

    “你不认识的。算了,不提这些了。”我望着万里身后的舞台,“什么时候再上去唱?”

    “现在就去!”万里从旁边经过的某个男生手里夺过一杯啤酒,豪爽的一仰而尽,然后扔掉杯子,转身奔跑着跳回舞台上。

    “想不到小珉哥还认识万里。”苏苏惊喜的看着我,说道。

    “哼,想不到某些人还有着差点混进中国银行总部的运气。”程璐瞥我一眼,不服气的说道。

    兹兹……

    一阵刺耳的调整话筒的声音,传到众人的耳朵里。

    大家回过头,看到万里重新站到舞台上,自动聚拢过去。

    万里拿着话筒,走到舞台最前面的边缘,却并不急着唱歌,而是用他嘹亮的声音说道,“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从来不连唱。但是今天我要破例,要连飚三首歌,就是嗓子哑掉也没关系。”

    呼……舞台下一片议论。

    颇具明星架势的万里拿着话筒,接着说道,“我这样做,是因为我要把这三首歌献给台下的一位我最尊敬的学长。他不想让我报他的名字,所以在这里我就不指出他是谁了。但是我必须讲,没有他就没有我!我和他只有几个月的交情,那是因为我认识他几个月之后,他就毕业了。但是,我万里在这里发誓,就是再过20年!40年!他都永远是我的大哥!”

    不知道别人的感觉如何,总之,我听到他的这席话,觉得十分欣慰。的确,我和他只有不深不浅的几个月的交情,如果不是今天在这里碰到,我恐怕不太会想起他。

    当年我就是看到他内心里那些闪着光的叫做理想的东西,才决定去帮这个从未见过,一边求人一边又散着傲气,甚至我帮他安排晚会亮相还和我争论关于出场细节的家伙。

    就他当时的脾气,放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只知道考虑自己乐队而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的不懂事的家伙。

    两年的时间,他成熟了,不再是那个冒冒失失的大二学弟,反而到处都透着领袖气息。

    “万里的学长是谁啊……”

    学生们纷纷猜测,议论的声音,在广场周围蔓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