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狐朋狗友
6狐朋狗友 生活,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裹得人呼吸不畅。只是,就在人们以为自己快要窒息而亡的时候,却已经抵达了终点。 当然了,这番话并不是说陆逊在病床上躺到了老死的那天,而是说他终于躺满了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离开医院,返回学校了。 出院那天,恰好是星期五,如果当天返回学校,第二天又得回家。所以陆逊干脆就在家里面多待了两天,打算等星期天的时候再去学校。 ※※※※※※※※※※※※ 茅文高中,在北桐市也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高中了。当然了,是属于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学校。而陆逊现在就读的班级,是高二(20)班。 陆逊他们学校将班级一共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重点班、择优班、优优班和实验班。陆逊高一时候是重点班,高二后才升入了择优班。 看着那熟悉的校园,陆逊一时只觉热泪盈眶,他从来没有这么怀念过高中。 他还没有到校门口,就遥遥看见门口站着两名青年。 虽然距离还远,所以看不清楚那两人的容貌,但是陆逊还是迅速就确定,那两个人就是自己的死党,张欢和潘冬冬。 张欢的个头不高不低,1米74的高度,戴着一副非主流的黑框眼镜,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他的长相只算是一般,但是他的笑容却非常有韵味,特别是他眯起眼睛来微笑的时候,总是有着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感。只是这种淡淡含笑的神情,却总会让人感觉他有些阴沉和城府深,使得虽然他认识的人不少,但是关系很近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而作为张欢的死党陆逊,也曾经被他的朋友询问过,为什么要和张欢距离那么近,毕竟张欢给人的感觉城府太深,总觉得会在某些时候在背后捅人一刀。 对于这些询问,陆逊的回答很简单:“他城府深?好吧,就算他城府深,关我屁事?他的心机,又没有对我用过?” 除开此点外,他的电脑技术据说非常好,不过好到哪种程度就有待估量了,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识过他cao作电脑的能力。 此时,他正拿着一部手机cao作着,而陆逊只是随便一瞥,就看见他左右裤子口袋都是鼓鼓的,显然里面也各自装着一部手机。 张欢的电脑技术好不好,没有人知道,但是他对于手机的研究程度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高中生,甚至一些手机市场的人都没有他厉害。 而站在张欢身旁的,就是潘冬冬。他长着一头杂乱的黑发,个头比张欢略矮一些,脸上长着几颗代表着青春期的青春痘。随便是谁,只要看了他一眼就能够明白,这个人绝对属于性子和善的好人。潘冬冬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至少陆逊就从来没见他生过气,最多就是小郁闷。 看见陆逊从出租车上下来,潘冬冬连忙扯了把张欢。一直低着头的张欢抬起头来,当他看见陆逊被五花大绑的腿时,淡漠的眼神微微锐利了一下。 “你没事吧?”方才走近,潘冬冬便担忧地问道。虽然说陆逊站在这里,肯定是没事儿了,但是他还是满眼担忧。 “没事儿!”陆逊一摸鼻子,得意道,“我没好过,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人被我开了瓢,一个被我捅了一刀,还有一个最惨,自己撞到栏杆上晕过去的。” “你下手……”潘冬冬眼角微微抽了一下,感慨道,“够狠的!” 陆逊右手顺势一记勾拳,笑眯眯地说道:“谁叫他们是抢劫犯,说不定他们临走前还要把我身上的东西也打劫掉呢!太阳的,我MP4里可存着我的小说呢,要是被抢去了,我难道重写不成么?” 潘冬冬微微一愣,失笑道:“不会吧?难道你是因为你的小说可能会被抢,所以才会去反抗的哦?”对于自己被抢的经过,陆逊没有给张欢和潘冬冬说过,所以他们两人一直以为是有人要抢劫公交车,陆逊反抗才会被打进医院的。 张欢的眼神也是微微变化,脸庞上的笑容倒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眼眸底部泛起丝丝涟漪。 陆逊笑嘻嘻地说道:“貌似是这样的……” 碰人说人话,碰鬼说鬼话,陆逊和这两个死党混一起的时候,自然是满嘴巴胡话。 虽然知道陆逊八成是在扯淡,但是潘冬冬还是忍不住苦笑了起来。 “牛叉!”就在潘冬冬刚要说话的时候,张欢就微笑着总结道。 “没错!”潘冬冬连连点头。 陆逊微微一笑,他转头看了看教学楼间的花坛,道:“好了,我们先去寝室吧!” 在茅文高中,陆逊关系好的人不多,勉强有七八个,但是里面能够论到兄弟级别的,一共也就是三个人,除了张欢和潘冬冬外,还有一个就是谈震宇。 谈震宇是陆逊高一时的同班同学,当时两个人因为合作出黑板报而相互结识,随后就奠定了友谊。 谈震宇是北桐本地人,不是住校生,所以周日不用来学校,也就没有来校门口接陆逊。 一路闲聊着,陆逊和张欢、潘冬冬回到了寝室。 茅高的寝室是八人间,左右墙壁各四张床,上下层,陆逊和张欢是同间寝室,潘冬冬倒是住在另外一间,不是他们同寝室。 陆逊所住的寝室里,除了张欢外,还有六个人,他们分别叫诸伟青、张超斌、陈微欣、沈杰伦、沈彬杰、沈继。 北桐市姓沈的人非常之多,甚至当地还有一个说法,北桐是沈字半边天。而仅仅陆逊一个寝室,就有三个人沈姓,由此也可以看出沈姓人员的数量之庞大。 此时,寝室里其他六个人还没有到,就只有陆逊、张欢和潘冬冬三个人坐着。 早在路上,潘冬冬就让陆逊讲讲抢劫案的经过。 陆逊本身就有着显摆的意思,所以自然不会拒绝,只不过他先是卖了一番关子,随后才得意洋洋地讲述了起来。 如果说到吵架,那么陆逊估计不是很多人的对手,但是论起这种讲述方面的口才,那么陆逊绝对算是一流的。 他几乎将整件事情当成一篇小说来讲,说的那叫一个惊心动魄,精彩万分。若非因为他大腿还受着伤,恐怕他还要站起来手舞足蹈一番,来真实表演了。 他们学校晚上还有晚自修,所以等到他们说到5点多的时候,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先是赶去食堂吃了一趟晚饭,然后才赶去教室。 因为潘冬冬和陆逊两个人在教室里是前后座,所以整整一个晚自修,陆逊都在给潘冬冬讲述抢劫案的经过,说的嘴巴都干了。 就在陆逊说的眉飞色舞的时候,潘冬冬忽然推了推他的肩膀,轻声道:“逊逊,小心点,变态贺正盯着你看呢!”
陆逊闻言心头一凛,只是经过公车抢劫案后,他自身也稳重了许多,倒没有轻率地回头看向讲台,而是装着若无其事地扫了眼黑板上的作业,以眼角余光瞥了眼讲台。 就见讲台上正坐着一名中年妇女,烫过的黑发卷卷的,一身红色的狐皮大衣,只是与她打扮的新颖不同,她眉宇间满是一种刁钻刻薄之气,尤其是她的嘴吧,明明嘴唇薄的好似一条线了,但是一张嘴巴却大的好像能一口吞掉一只西瓜。 变态贺,原名贺红菊,是20班的班主任,也是一位资深教师了。 之所以她会拥有“变态贺”这般有个性的外号,全是因为这位老师的变态性格。 倒不是说她有什么变态的嗜好,而是说她这个人会时好时坏,转变的也是毫无规律和预兆可言。 好的时候,她会对你嘘寒问暖,十分关心你的学习和身体。 坏的时候,他可以毫无理由地在课堂上大声叫骂,甚至时常会非常自恋地自我吹嘘。 所以班上所有人都对变态贺敬而远之,并不太愿意提起他们这位班主任。 此时,变态贺正拿着一支笔,眼睛眯成一条线,死死盯着他。 好在经过抢劫案,陆逊的个性虽然一如既往的绵柔,但是却已经隐隐显现出一丝锋芒,面对着往日能够让自己手足无措的目光,他却一脸淡定地看完了黑板上的作业,然后转头拿了本作业,就这么写了起来。 看到自己的目光似乎没什么作用,变态贺心头怒气犹盛,只是她眼珠子转了转,忽然说道:“陆逊,上来一下。” 陆逊闻言微微一怔,剑眉皱了皱,随后就放下笔,起身朝讲台走去。 待得陆逊走近站住了,变态贺就微笑道:“怎么样,陆逊,刚刚回来,还能适应么?” 陆逊心头暗暗好笑,他才离开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哪里会有什么不适应的,道:“还好啊,没什么不适应的。” 变态贺点了点头,道:“你的腿骨折了,平时走路不怎么方便,所以有什么困难就告诉我,我会让大家多多照顾你的,出去的话也尽量让人跟着,不然被人碰着磕着,挺危险的。” 陆逊眉毛微微一挑,若有若无地笑了笑,道:“放心吧,变、咳,贺老师,张欢他们一直陪着我的,不会让我出啥子事的。” 以陆逊纵览小说数年的阅历来解读变态贺的话,其核心思想即是,她变态贺是班主任,她才是班级的老大,所以不要觉得腿骨折了就可以无视她的威严。 既然她能够一句话就让大家照顾他,自然也能够一句话就让大家孤立他,所以变态贺是在训诫自己乖乖收起尾巴,不然她一句话就能孤立自己。 当然了,这些理解未必正确,但是站在陆逊此时的立场来说,他的理解就是这样的。 毕竟心中的成见早就在了,即便现在变态贺表现的多么和蔼可亲,但是对陆逊来说还是反感重重。 变态贺随后又简单地说了几句,便让陆逊回座位上去了。 瞧见她把自己喊过来只是说了几句话,陆逊心头暗恨,心想明知道自己大腿骨折了还让他跑东跑西,简直是混帐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