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适合的武器
兰斯洛在冥思苦想之后,终于发现了雷蒙的症结所在。这个少年拥有的天赋是记忆和控制,而且是非常强悍的记忆力和身体的控制力。但是就是这种天赋,往往会在短时间里成就一个天才,然后再慢慢的毁掉他。 “听着,少年。”兰斯洛开始试图纠正雷蒙。“你现在试着忘记我之前教授给你的招式,随意的将手中的剑挥出去。” 虽然不知道兰斯洛是什么意思,但是雷蒙还是很听话的开始随手挥剑。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但是很快的雷蒙自己也发现了问题。就算是他并不是刻意去控制,但是他的身体却依照之前的记忆开始使用兰斯洛所演示的剑招。 雷蒙忙乱的停下来,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完全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里,无论怎么出招都跳不出兰斯洛所演示的那几招。 “兰斯洛,这是怎么回事?”雷蒙有些惶恐的问道。“我的身体似乎和我的脑袋脱节了。” “这是你的天赋,但是我觉得你的这个天赋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兰斯洛有些无奈的接过雷蒙手中的长剑。“虽然你可以在短时间里分毫不差的模仿出我所使用的招式,但是你只是单纯的模仿而已,过于强大的学习能力会让你省掉大量的练习时间,但是却无法再进步。就像你现在这样,你知道这一剑要怎样刺出去,但是却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刺出去。只有在大量的重复练习中,你才能够真正领悟剑术的真谛。” “照你这么说,学东西快也是一种缺点?”雷蒙有些不解的问道。 “是的。是我的错,我只注意到了你的学习天赋,却忘记了你没有任何剑术的基础。”兰斯洛郑重的点了点头。“错误会使人进步,在学习中犯错误,改正错误,人才会真正的成长。”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 “学会忘记,忘记所有的招式。”兰斯洛想了一会儿回答道。“从明天开始,我不会再教授你任何武技,而你要做的就是把你这些天从我这里学习到的东西全都从脑子里忘掉。” “如果我忘不了怎么办?” “那么就用其他的东西来代替。”兰斯洛回答道。“大量的练习会帮助你。从明天开始,你每天所要做的就是练习最基本的东西,挥、砍、刺、削这几种长剑最基本的使用方法,你每天天练习一千次,直到你的身体完全忘记为止。” 从第二天开始,兰斯洛再也没有教授雷蒙任何的武技招式。每天晚上停车休息的时候,安娜都会看到雷蒙一个人站在营地不远处,独自挥动着手中的长剑。没有任何花俏的动作,只是单纯的劈砍,刺击,横斩,一遍又一遍,枯燥而且乏味,但是雷蒙却似乎并不感觉无趣。 兰斯洛说的对。雷蒙并没有任何的剑术基础,虽然他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学会任何招式,但是雷蒙却完全不懂得怎样去使用。一次又一次乏味的基础练习,让雷蒙开始感悟到一些新的东西,他感觉自己在这些简单的练习中学到了比招式更加重要的东西。 “嘿,少年,感觉怎么样?”兰斯洛走过来问道。“有没有感觉到进步?” “我的确感悟到了一些东西,一些远比剑术招式更加重要的东西。”雷蒙停止了练习,用袖管擦了擦额头冒出的汗珠。“我感觉我并不适合使用长剑这种武器。” 是的,在这几天的练习中,雷蒙感觉手中的长剑和自己并不合适。一直以来,雷蒙都是偷偷摸摸的活着,金手指的生涯注定了他的性格不可能像兰斯洛所教授的剑术那样光明正大。短匕首,或是腕刃这种短小而隐蔽的武器是他的最爱,就如同他的性格一般。 而且这枚腕轮改造了他的身体,增强了他的眼力和耳力,带给了他感知的力量,而且大大加强了身体的协调性和平衡性,但是很遗憾的,腕轮对于他肌rou的力量却没有带来任何帮助。 雷蒙依然是那个有些消瘦的少年,就算他能够敏捷地爬上围墙,但是却无法举起一块比较大的石头。在这几天的练习中雷蒙感觉到,长剑走的是一种光明正大的路子,身体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而力量却正是他的弱项。想要使用长剑与他人交手,那么正面的格挡和反击自然必不可少。虽然他可以利用一些高明的手段来减轻对手给自己带来的压力,而某些剑术走的也是轻灵的路子,但是这毕竟不是正途。所以雷蒙开始寻求更为适合自己的武器,一种能够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的武器。 “我感觉我的力量并不能够将长剑的全部威力发挥出来,你有什么意见?”作为一个比自己在武道之上更有经验的前辈,雷蒙开始寻求兰斯洛的帮助。 “的确,我也发现了,你其实并不适合长剑这种武器。”兰斯洛想了想说道。“或许经过长时间的锻炼你的力量还可以加强,但是你的敏捷却是最大的优势,你不太适合走剑士的路子,倒更加像是一个隐藏在暗中一击致命的刺客。这方面,我建议你去寻求一下沃尔特的建议,毕竟他在这个领域还算是个行家。” “沃尔特?”雷蒙对于兰斯洛的建议有些吃惊。“他是个刺客?” “或许说曾经是。”兰斯洛冲着雷蒙神秘的笑笑。“不要看他现在的这幅样子,十几年前他也曾是一位能够让人胆寒的杀人狂。” 那位看上去文质彬彬如同古板学究一般的管家曾经是一位刺客?这个消息让雷蒙有些难以置信。如果说把兰斯洛这种剑士当做是车夫使唤是暴殄天物的话,那么雷蒙觉得让一位凶名赫赫的刺客成为自己家的管家,这简直就是一种不知死活的行为。 “刺客的技巧,这种东西我已经早在十年前就忘记了。”对于雷蒙的询问,沃尔特表现的有些不近情理的直接拒绝了。“我现在只是一个单纯的贵族管家,白手套上最多会留下汤渍,但是却永远不会再沾上血迹。” “雷蒙少爷,如果你觉得长剑不适合你的话,我建议你试一试刺剑。”听到了雷蒙和沃尔特谈话的伊丽莎白夫人突然开口说道。“刺客的武器虽然大多都是短小的匕首或是锋利的短剑,但是一柄长武器还是有必要学习的,这样的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和其他人交手会比较方便。毕竟过于短小的武器杀伤范围实在是太小,正面的对抗很难占到什么便宜。”
“刺剑?”雷蒙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种武器他也曾经见到过,但刺剑并不是佣兵或是士兵的常用武器,相反的这种武器往往被那些贵族老爷们用来作为随身携带的装饰品。在雷蒙的印象当中,这种刺剑的杀伤力实在是不怎么样,而且纤细的剑身非常脆弱,如果和长剑正面对抗很容易就会被折断。唯一能够用来杀伤敌人的地方只有那尖细的剑尖,而不是像长剑那样可以利用剑刃攻击。 “不要小看任何一种武器,每一种武器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意义。”看到雷蒙的犹豫,伊丽莎白夫人继续说道。“能够杀人的就是好武器,而人往往都是很脆弱的,不是么?” 雷蒙点了点头。他觉得伊丽莎白夫人说的的确有道理。在那场梦境中他就已经意识到,人的身体的确非常的脆弱。只要手法得当,想要杀死一个人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刺剑虽然杀伤力并不高,但是只要刺中对方的要害,同样可以轻松的结束掉对方的生命。而且刺剑比较轻,使用起来比较灵活,倒是很符合他的特点。 想到这里,雷蒙有些急切的想要找上一把刺剑试试手。但是很遗憾的,之后几日的路程之上并没有经过什么大型的城市,而小镇子的铁匠铺却很少有这种专门为贵族打造的武器出售,所以雷蒙一直也没有找到可以尝试一下的机会。 之前由于那位卢梭少爷的骄纵,伊丽莎白夫人他们的行程已经拖后的好几天。这也难怪那位卢梭少爷,一个在农家长大的孩子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贵族大家庭的继承人,自然心中会产生一些奇妙的变化。骄纵,狂躁,自大,傲慢,这些都很容易使一个人在瞬间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幸运的是雷蒙自己非常清楚自己并没有可以骄纵的资本,他只是一个冒牌货而已。再加上帝都有一大笔家产等着自己前去继承,所以这几天他们一行人都在疯狂的赶路。 大路开始变得越来越平坦宽阔,马车就算在上面疾驰也非常平稳。雷蒙从车窗探出头去,一座巨大的城池出现在了路途的尽头。这可是远比科西嘉城要大上好几倍的帝都,就算是外城的城墙也足有科西嘉城的三倍高。城墙上耸立着箭塔,高大得几乎要插入云霄之中。 “那就是帝都么?实在是太雄伟了。”安娜看着远处不禁感慨道。 “是啊,这就是帝都。”看着离着自己越来越近的巨大城池,雷蒙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跳得越来越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