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地藏遗物,天魂剑
慕凌风点头,难怪当初他不愿进城献上地宝。原来那支人参已经能幻化人形。 掌教在贾成的怂恿下这才下了命令,余项东无奈只好带着千年人参,硬着头皮前往汴京城,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解了人参精的枷锁放它自由。 苏元起初对人参精也是垂涎欲滴,后来灵娃割rou救他性命,他才彻底改变了想法。 千年人参精对修道之人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 任何人都不会轻易放弃对人参精的追捕,可见余项东的人品是何等端正。 “灵娃现在何处?”慕凌风问。 “京城钦天监地牢内。”苏元回答。 “你如何知道他被困在地牢?” “我之前遇到灵娃,房甫灵在他体内种了一道催命符,只有紫气以上的修为才能化解,并需要消耗大量的灵气以焚烧灌顶之法才能将其逼出。” 想到灵娃被金国亲王所控制,苏元心里有股莫名之火。 大宋政权的腐败已经到了骨子里,连金国的亲王都能渗透到大宋中央政权里,可见徽钦二宗是何等的昏庸。 “也就是说必须设法将灵娃解救出来才能得到他的帮助!” 关于催命符,慕凌风也曾听说过,传说是大禹神鼎上刻录的符咒。只有在蛮荒原始丛林中得以传承。 “你是什么修为?”苏元放下水杯起身后走到五步外的枣树下,这才问道。 虽然苏元的问题有些唐突,但慕凌风并不生气,走上几步不答反问道:“你看我是什么修为?” “能御剑的怎么也是紫气吧?”苏元说这话时并无底气,修为的高低并不是只看表面,有时候灵气是否充盈才能决定。 “我能御剑与自身修为无关,全是因为这把宝剑!” 慕凌风走回竹屋在灶台边的一个缝隙里抽出一把银光亮剑。 苏元对兵器没什么研究,所以看不出什么来,只是觉得这把剑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红光。 这种红光不是由日光折射产生的,而是因为常年饮血后吸附在体表的魂气。 “如此凶器如何驾驭灵气?”苏元大惊,虽然不懂兵器,却也能看出此剑带有的戾气太重,一个女子常年使用对其身体绝无好处。 “这把剑名叫天魂,传说地藏菩萨出家前就是用此剑斩杀了一只厉鬼,后来才证了佛道成了地府的掌权人。”慕凌风解释的同时,剑指西南一块顽石。 轰。 一声爆破吓的正在与鸭子玩捉迷藏的猪妖抱头就跑。 “菩萨的东西就是不一样!”苏元感慨,自己也是该寻件称手的兵器了。 慕凌风似乎看透了苏元的心思,收剑之后走到苏元边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你若不嫌弃,这把剑我送给你!”慕凌风将天魂剑递到苏元面前。“拿着!” “如此贵重之物,我如何收得?”苏元连连摇头,君子不夺人所爱,岂能因自己喜好而强夺他们之物。 “刚才你也说了,此剑戾气太重,我一个小女子如何能轻松驾驭!如果你实在不好意思,日后再寻得称手兵器交还于我,也不是不可!” 慕凌风抓住苏元的手,将天魂剑强塞给他。 由于动作很是自然,所以并没有令二人尴尬,但苏元拿剑之后却并没有立刻松开慕凌风的双手,而是将其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 慕凌风轻轻的缩了一下,在没能抽出后也便不在强拗。 苏元这么做并不是想趁机占慕凌风的便宜,而是另有心思。 当初慕凌风身中剧毒,是苏元为她换的衣物,也是苏元用口亲自去将毒液从她腰间伤口吸出。 此刻二人肌肤触及,苏元借势对慕凌风表达内心所想,同时也安慰了慕凌风自己当初那么做一定是会负责任的。 慕凌风自然知道苏元的意思,所以她红着脸颊低下头去。 “这把剑我就暂时用着,等找到称手兵器再与你分享!”苏元说的含糊,内心一阵触动,他想起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她真的还能活过来吗? 慕凌风不知道苏元此刻的想法,她之所以一直保留着刚才的动作是期待着苏元下一步的动作。 但苏元并没有后续举措,他放开了慕凌风的手,打量起手中的天魂剑来。 慕凌风脸色微微的有些不悦,小脚自地面轻轻跺了一下这才转身回屋。 天魂剑,剑身长三尺,宽约四指,剑柄乌红。提在手上略显沉重,很难想像慕凌风一个弱女子是如果掌控的。 以灵气逼入剑身,剑体发出微弱红光,红光溢出体表可达半指长短。如果是夜晚能见度可达数里,与敌厮杀时可震慑人心。 苏元抚摸剑身的同时,有股冰凉的丝滑感,剑身不知是用何种金属锻造极为锋利。 握剑在手,再次催出灵气导入剑体,苏元发现灵气注入越多体表的红光越是鲜艳红亮,同时散发出凌厉的寒气。 “你是从何处得到的此剑?”慕凌风自屋内拿了个香瓜将其削皮后递给苏元,苏元接过香瓜咬了一口连连点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种口味?” 慕凌风没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接过苏元手中的天魂剑神色忧伤的说道:“这把剑是祖师留给我的防身之物,对外人只说是一把普通的兵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祝青山对你们兄妹确实挺照顾,难怪贾成会叛变。现在的掌教是何人?他是否知道这把剑?” “掌教还不知道祖师已经驾鹤西去,至于对这把剑也是略有耳闻但从未有人见过。正如当日我若不以灵气灌入剑身托我飞行,你也不会知晓。” 慕凌风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任何人对奇珍异宝都会滋生出占有欲,像余项东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午时过后,苏元带上猪妖一并上路。 本来打算让猪妖为慕凌风照顾后园的鸭子,可慕凌风不让,理由是猪妖身上的妖气太重容易引起修行中人注意。 他留下来只会祸害那些鸭子! 酉时。 前方路口出现一座小镇,小镇位于官道的东侧,与不远处的一座大山相连,远远望去颇有几分气势。 “苏兄,我老猪还从未住过这么好,这么大的宅子,等哪天我发达了就买他个几十亩山地,再圈个大大的猪舍,养上几十只白白胖胖的小猪,冬天一起挤挤坑,夏天一同拱草根。再在猪舍旁的空地上种上几十棵桃树,待到来年的春天,花儿朵朵,红白绿嫩,简直太美了!”
猪妖望着小镇上的几间大宅子,发出这样的感慨。 苏元不敢苟同,只得微笑点头。“无脑啊,有理想是好事!人生就要有理想,做猪的时候整天提心吊胆,如今做了人就要好好享受生活。该吃吃,该睡睡,别的事情不要多想!” 慕凌风在一旁捂嘴偷笑,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有趣,跟一头猪妖谈人生理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苏兄对我老猪如此推心置腹,太令老猪感动了!今后待我老猪发达了一定报答苏兄。到时老猪就在猪舍边上给你也盖个大的,比俺老猪的猪舍还要大!”猪无脑激动的抓住苏元的手,一脸认真的说道。 噗。 慕凌风笑的花枝招展,还好此时不在吃饭,要不然绝对会笑喷。 苏元也想笑,但他忍住了,一方面与他的身份不符,一方面被猪妖的话多少有些打动。 猪妖的理想何其不是他的理想,想当初他身为苏家大少,要什么有什么,如今家破人亡,孤家寡人一个。 眼前的翘脚屋檐,楼阁轩榭一眼望不到尽头,却没有一间是属于他的。 “这处小镇依山而建,东低西高,南北开阔,山前有条大河自西向东,方圆百里有三座小山蹲伏在东面,是处风水宝地。无脑,你要是想在此定居我们现在就去置办房产,总在外面游荡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你看怎么样?” 苏元环顾四周,根据自己对风水的了解简单的为猪妖理清眼前的气场分布。 “你还懂风水?”慕凌风诧异的望着苏元,越来越看不透他了。 就在这时,一个叫花子牵着一条皮包骨头的黑狗从他们身前经过。 “阿弥陀佛,苏兄咱们给他点吃的吧!你看这畜生都饿的走不动路了。”猪妖没来得急接苏元的话,就看到叫花子一瘸一拐的从他身侧路过,心中顿生怜悯。 苏元把脸转向慕凌风,慕凌风会意,袖口里掏出几个细碎的银子叫住了老叫花子。 “这里有二两碎银,你拿去买些包子喂它!” 老叫花子被慕凌风喊住,两腿有些不听使唤的抖动,脸色很是惊讶,显然他并没想到会有叫他一个老叫花子。 二两碎银至少可以够他饱吃十几顿,而且每顿还能有少许荤腥。“谢谢贵人!小宝,快给贵人磕头!” 原来皮包骨头的黑狗名叫小宝,小宝听老叫花子呦呵,还真的跪了下来。 两条前腿弯曲,对着慕凌风就是一拜。 慕凌风身为异类自然能理解黑狗的语言,黑狗眼睛很大,此时已经完全凹陷在眼眶中。 “善待它!待它死后他希望你能破开它的肚子。”慕凌风对着老叫花子说道。 “你,你说什么?破开小宝的肚子?”老叫花显然被吓到了,这么多年他与小宝相依为命,生活很是不易。 “这是小宝的意思,算是对你这些年的报答!”慕凌风朝小宝微微点头,随后微微叹气拉着苏元继续朝街中走去。 街道上只留下老叫花子浑浊的眼泪。 “这么多年你怎么吃都吃不胖,原来是长了那玩意!我就是再苦再累也不会破开你肚子去拿你的命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