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奇遇
过了有一个半月日子,林平之躺在属于他的床上,过不多时就进入了梦乡。 “爹,娘,你们还好么?余沧海老贼,终有一日,我要将你碎尸万段。。。。。。” “世上竟然有如此高明的武功,我一定要学会,成为万人景仰的高手,再没有人,能够欺凌我。” “小林子,你笨死了,一套入门剑法练了这么久,一点长进都没有。。。。。。” 过去几个月发生的事,像是一场噩梦,沉重而又真实。林平之已经不止一次梦到,爹娘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在他们旁边,那个矮小的道士一脸狰狞地狂笑着。 自己原本以为基础不错,但到了这里,才知道自己是井中之蛙,练了一个多月剑,连入门剑法都练得不伦不类,经常被小师姐笑着责骂。 惊恐,愤怒,羞愧,茫然无数的负面情绪,像是一只大手,牢牢地握着他的心,他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又为什么这样真实? “这里是,华山派的弟子住所。”林平之定了定神,回想起了自己的处境。 还没有等他松口气,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房间里多了一个黑衣蒙面人,他是怎么进来的,什么时候进来的,为什么进来?林平之一无所知。 “你是谁,你想要做。。。。。。”林平之刚开口,就看到对方抬起了手,连自己的反应时间都没有,就握住了自己的喉咙,他后面话,被对方轻轻一捏,都变成了呼吸困难的呼噜声。 在对方的手下,林平之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只小鸡子儿,被从被窝里拎了起来,然后,是腾云架雾一样的感觉。 “呯” 像是一块石头一样被丢在了地上,摔得浑身的骨头都像是散了架。林平之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一片林中的空地。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黑衣人的目光明亮如星。 林平之摇了摇头。 “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本来这件事,应该由他来做的。”黑衣人忽然叹了口气道。 林平之静静地听着。 “你记不记得,在南昌的时候,有一个乞丐,救了你的小命?” “记得,他在哪里?是他让你来的?”林平之立刻想起了那个武功深不可测的乞丐。 黑衣人黯然地摇了摇头:“他遇到了一个厉害的仇家,再也来不了了。” “什么,他的武功那么厉害。。。。。。”林平之大吃一惊道。 “这个你现在还没有知道的必要,我要告诉你的,是关于你爹娘和你的事。”黑衣人打断了他的问话道。 “你知道我爹娘在哪里?”林平之急问道,他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对方完全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黑衣人从怀里摸出一枚玺戒,递给了林平之道:“这是你爹的戒指,你爹还活着,不过他伤的很重,在我的一位朋友那里养病,暂时不能和你见面。至于你母亲,我们到的时候,她已经被余沧海杀了。” 林平之浑身一震,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来,他的双拳牢牢握紧,指甲刺入了掌心。 “余——沧——海。” “你们福威镖局的事我们是后来才知道的,武林之中,弱rou强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本来我并不想管这种事,但救你的那个朋友是嫉恶如仇的性子,忍不住便要插上一手。但是很不幸,他和魔教的人起了冲突,被魔教高手所杀。他的未完心愿之一,就是想教你一些武功,让你能够有能力报仇,至少能够活下去,这也是你爹的意思。”黑衣人道。 “刚才带你过来的时候,我检查了你的根骨,但是你很让我失望。以你的条件,根本学不了我那位朋友的武功,最合适你的,还是剑法。另外,余沧海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门派,就算你的武功练到了足以超过他的程度,如果没有可靠的后台,你的复仇行动别想得到正派的认可。” “那我应当怎么做?”林平之问道。 “华山派就是眼下最符合你的选择。”黑衣人冷笑道。 “可是。” “可是什么,岳不群对你不错?嘿嘿,堂堂华山派掌门,为什么要派弟子和女儿前往福州?为什么要宁可得罪余沧海也要收你这个天赋平平的家伙入门,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黑衣人的话就像是一根毒刺狠狠地扎进了林平之的心里,就像是一柄利刃,割裂了遮挡住冷酷现实的那层薄纱。 “那么,你要的是什么?”林平之心中猛地升起一股子勇气,问道。 “哼,胆子不小。我不妨告诉你,什么辟邪剑法我不在乎,我要的是华山派为我所用,而我的目的,就是魔教。”黑衣人恨恨地道。 “如果是对付魔教的话,我同意。” “很好,从明天开始,每天晚上定更后你到这里来,会有人教你怎么用剑,不过能学会多少,就要看你自己了。” 就这样,林平之开始了他的奇遇,每天晚上,都到这片林地之中,有一名神秘高人,传授他剑法。他不知道这位高人是谁,只是知道,这是个剑法高得出奇的女子。她教的也不是什么深奥的剑法,而是他从小练熟的辟邪剑法,青城派松风剑法,还有就是岳不群所授的华山入门剑法。 思过崖上,令狐冲站在崖边,对着下面万丈深谷,不住地行走挥剑。风很大,吹得他的衣衫猎猎作响,便似要乘风飞去一般。 这是他捉摸出来的一种新的练剑方式,他一日偶尔一跃,正好跳到了崖边,只要再进个一尺两尺,便是掉落这万丈深渊,尸骨无存的局面。当时心胸激荡,这生死边缘的滋味,说不出地刺激。便是与人生死相搏,都不如这一刻的感悟。 他胆子从来不小,便想出这个练剑方法来。 “物我两忘,了生死。”把自己放在生与死的边缘,提起全部精神,崩紧全部的心和意。以到达驱除恐怖,引发潜力的地部。 每练一次,就像是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杀后幸存,进境极快。
“大师兄,我送饭来了,咦,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令狐冲赶忙走回面壁的洞中,这东西他可不敢教岳灵珊,她的武功远不及自己,力量一下拿捏不准,便是性命攸关之事。而且这种练功方式已有些近魔道,要是让岳不群知道了,恐怕他的面壁时间还要再加上个一两年。 “今天有什么好菜,这么香?”一进石洞,令狐冲便闻道一股子奇香从岳灵珊提的竹篮中传来,顿时食指大动道。 “嘿嘿,是梦jiejie教的新菜。”岳灵珊很有几分炫耀地打开竹篮,取出两个食盒,一小壶酒,还有两只翠绿的玉杯来。 “还有酒。”令狐冲大喜,一把抓过酒壶,掀开壶盖,一股清冽的梨花香味直入肺腑。 “大师哥!”岳灵珊娇嗔着抢下了他手中的酒壶,在那绿玉杯中倒满。那酒在这碧绿的杯中看来,像是一盅凝碧,显得格外地清澈诱人。 “梦jiejie说,这饮酒是有学问的,好酒,好酒具,好酒伴三者,缺一不可。这梨花酒,需要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大师兄,请。”岳灵珊也端起一杯来,和令狐冲对饮道。 “还有这等说法。”令狐冲对着佳人,一饮而尽,只觉得此生所饮所有好酒,皆不如此一杯。 “那当然,不光是这梨花酒,比如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至于饮葡萄酒,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词云:‘壮志饥餐胡虏rou,笑谈渴饮匈奴血’饮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饮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饮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理想的白酒杯为圆身有杯脚,若用手直接托着杯身,可令冻酒变温,杯脚可方便旋动酒液,令香味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