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文坛琐事
林子轩回来后就从平禁亚那里了解到了情况,连那位污蔑他抄袭的人也查清楚了,是鸳鸯蝴蝶派中一位老资格的作家。 即便此人用了笔名,可那文笔和嘲讽的风格大抵相同。 平禁亚又出身鸳鸯蝴蝶派,在圈子里一打听就知道了,所以说,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真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林子轩颇为感慨。 他知道这些攻击他的人无非是心生嫉妒,不愿意看到新人出头,来和他们抢饭碗。 这和当初的遭遇何其相似。 然而,此时的林子轩已经不是刚回国的时候了,他手里有自己的报纸和杂志,有自己的喉舌,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 只要把刊载到报纸上,读者自己就能分辨出和的区别。 谣言不攻自破。 原本林子轩还担心国内的读者看不惯外国小说,可经过国内报纸的炒作,读者对有了浓厚的兴趣,这就是阅读的基础。 他还把在邮轮上写的和的稿子交给了平禁亚。 平禁亚摩拳擦掌,终于可以大干一番了。 在林子轩离开的这三个多月里,万象书局旗下的报纸和杂志销量都很低迷。 好在他费尽心力的拉来了一名叫做张痕水的小说家,写了几篇颇为出彩的言情小说,才勉强支撑下来。 这还是当初林子轩给他的一张纸。 上面写着不少名字,有真名有笔名,让他四处找找,把这些作者挖到万象书局来。 平禁亚很是怀疑,这些名字在文坛上没什么名望,有些根本就没听说过,有些刚刚开始写作,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潜力。 不过大老板吩咐了,他也只好照做。 张痕水是鸳鸯蝴蝶派圈子里的作家,只是名气不大,写过和等小说,以描写痴爱缠绵为主要内容。 他刚入文坛的时候有件趣事。 当时张痕水十九岁,在苏州蒙藏垦牧学校上学,他试着写了两篇短篇小说投寄给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可是非常著名的文学杂志,在上面发表文章的都是文坛名家,张痕水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投稿。 没想到的是的编辑恽帖樵先生给他写了回信,信上说:稿子很好,意思尤可钦佩,容缓选载。 这让张痕水很高兴,认为自己有写作才华,从而坚定了自己的写作之路。 然而有意思的是,他等啊等,一直等了好几年,他的那两篇小说都没有在上刊载。 1919年,张痕水在芜湖的任总编辑,除了编辑和新闻写作工作以外,他同时新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初步展露了他的才华。 他后来前往北平发展。 他一家16口人,自从其父去世后,就全靠他一支笔维持生计,芜湖虽好,毕竟还是养家更重要。 他本来抱着半工半读的想法,不过到北京后,迫于生计,他一头扎进新闻界,再也没有余暇想着读书了。 平禁亚给张痕水写了几封言辞恳切的信件,又开出了千字五元的高价,这相当于文坛名家的稿酬了。 对此时为生计奔波的张痕水而言,没有拒绝的理由,这是雪中送炭的事情。 林子轩听到此事,夸奖了平禁亚一番。 张痕水可是一颗摇钱树,想想和,只要和他维系好关系,不发生金钱上的纠纷,就不怕此人另投别家。 在文坛上讲究知遇之恩或者提携之恩。 如果有作者在一家杂志发表作品出名了,那这家杂志对这位作者就有知遇之恩,两者的关系一般不会闹僵。 作者有新作品会首先考虑这家杂志,而杂志也会对这位作者的作品进行优待。 比如,郭沫偌刚入文坛的时候就得到了主编宗百华的提携,所以郭沫偌的文章大多都是在上发表。 如果一名新作者刚出名就和原来的杂志闹翻,那名声在业内就坏掉了。 在二十年代的文坛,名声是很重要的。 林子轩还把的稿子送给严独贺,并承诺之后还会写一部长篇武侠小说在上刊载。 他是打算把写出来了。 原因无他,就是为了报答严独贺的知遇之恩。 在的事情上,为什么力挺林子轩,还不是因为严独贺的关系,而也是因为严独贺才能在上刊载。 在文坛上,这就是知遇之恩。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做事先做人。 林子轩要还这份人情,这份人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以他的名义在上发稿子是最好的方式,也会成为文坛上的一桩佳话。 因为断更事件,上海文坛都知道了他就是的作者。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他又有了一个武侠小说大师的头衔,可以说在通俗小说的领域具有了权威性。 除此之外,林子轩还要安排明星电影公司的事务。 这部电影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了,电影公司开业几个月还没有电影制作出来,这可不是好现象。 他还要准备拍摄第一部有声电影,道格拉斯希拉不能一直呆在中国。 一方面道格拉斯自己不愿意,另一方面这家伙的薪水太贵了。 按照签署的合同,道格拉斯一天的薪水是八美元,一个月是240美元,折合大洋408块钱,比郑证秋的薪酬高出了180块。 谁让人家懂得技术呢。 林子轩要赶快拍摄一部有声片,让明星电影公司的职员在实践中学会使用有声电影机,学会录音技术,如此就能把这家伙赶回美国了。 不过在剧本的选择上他有些犹豫。 把改编成电影是不错的选择,只要把殷明竹拉过来就行了,可殷明竹还在拍摄但杜予的,而且是个大悲剧,可能会影响到票房。 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既然是第一部有声电影,不如拍摄一部经典影片。 林子轩想起在后世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电视剧,几乎每个暑假都会重播,不由得怦然心动,这可是老少皆宜的一部电视剧啊。 他可以选择电视剧的一部分来拍摄,比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