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抉择
的确是有埋伏,这一点在所有人意料之中。但埋伏的竟然不是暗夜精灵,而是兽族部队,这就太出乎意料! 兽族的部队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出现?这里明明早都已经被暗夜精灵们占领了啊?难道是因为要全力进攻暴风城,所以将铁炉堡移交给兽族部落了?或者还是兽族看准了这个难得的时机暗下黑手将洛克莫丹打下来了? 但无论是那种情况,当郝胖子他们看到是兽族部队从两侧山上冲下来的时候全都愣了一下。这个过程大约维持了两、三秒种,等回过神来后立刻拼命的催促起战马,加快速度的往前冲。 之前小心的放慢速度,是因为还不知道对方会有什么样的埋伏。就像是一支拉开的弓箭,箭矢不射出来的时候才是最有威慑力的。可一旦这支箭放出来,当它飞行的轨迹落到明处之后就没那么可怕了。所以这时候大家反而是更安心了,才敢开始加快速度地往前地跑。 当然说安心也是相对的。因为埋伏的毕竟不是他们预想中的精灵弓箭手,而是兽族的部队,并且还是高级的战斗部队。 站在高山上的巨魔猎头者还在不停地抛射着他们的长矛。光从体形上看就知道,长矛的攻击力要远远超过同为远程武器的弓箭,无论是穿透力还是伤害力。不过幸运的是他们的数量不多,而且抛射的频率也远没有弓箭那么快。一次齐射才只有十几根,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很难伤到他们。 只是后面追过来的狼骑兵才是真正的威胁。兽族的掠夺者部队一直都是战场上的中坚力量。他们身着战甲,手持斩马刀,骑着高大的座狼往来如风。最擅长的就是在战场上穿插和追踪,一旦要是被他们盯上,基本上都很跑掉。 当然要是只有这些狼骑兵到也没什么害怕的。有布丽姬特他们几个矮人族最精锐的战士在,配合起来对付数量还没有成绝对碾压之势的狼骑兵也并非是什么难事。问题是在这些狼骑兵的后面还跟着一群选中者,呜嗷怪叫地也跟着杀了过来,一看就知道是一群等着捡便宜的家伙。 三十余狼骑兵,十几个巨魔猎头者,外加上一群选中者。这样的阵容组合即使的正面交手也让郝胖子他们连一丁点的抵抗之心都没有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他们才刚刚跑起来,一道寒光就突然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布丽姬特的头顶上方。 布丽姬特顿时吓了脸色刷白,匆忙地架起战斧向上一挡。可对方出剑太快,即使稍作了些抵挡也还是被一剑劈在了肩头上,鲜红色的血液顿时喷洒了出来。 “剑圣?”猫头鹰惊讶到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的看着从空气中钻出了一个绿色的高大人影,一剑就将布丽姬特劈翻在地。如果不是那几个护卫反应快,现在半个脑袋都要被砍掉了。 凡是多魔兽世界的历史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剑圣的大名。这些来自曾经火刃部落的战士每一个都是剑术大师,同时也是整个兽人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 不过能够配得上‘剑圣’称号的战士数量非常稀少,他们通常都的担任部队最高指挥官的护卫。那么这个剑圣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这个问题都已经来不及去多想了。要知道剑圣的战斗力是非常可怕的。如果没有布丽姬特他们几个矮人战士的话,光是这一个剑圣就足以把他们这一群人杀的干干净净了。 如果说狼骑兵和大量选中者的出现只是让他们害怕的话,看到剑圣出现后基本上就是已经被吓的魂飞魄散了。什么在那里汇合之类的事情都已经不敢在想了,所有人都在拼命的跑。加速卷轴第一时间就已经撕开了,郝胖子的烟雾弹也及时的仍了出去,连带着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各自道具。 不过这些东西如果是对付暗夜精灵的哨兵部队也许还有用。但是对付狼骑兵的话显然作用并不大。座狼的短程加速能力非常的优秀,并且借助地势从上往下冲,几个呼吸的功夫就追了上来,抬手就甩出了数张大网。 狼骑兵最大的特点并不是他们行动如风的速度,也不是他们战斗力,而是每一名战士都具有使用熟练使用战网的能力。成片的大网撒出去,只要能套住一个猎物,十几个狼骑兵就会立刻围追上来。哪怕就是全身上下都是石头,也架不住十几把斩马刀一通乱砍啊?所以说只要是被他们一网套中的目标,基本上都死定了。 没有金刚那种可以预知埋伏的感知能力,但郝胖子机敏性在这一个月的锻炼下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听到后面有异样是声音传来,匆忙的回头一瞥,真好是看到有一张大网向自己这边飞过来。 心头警兆一起,好似有一股气感从背后升起直冲头顶,让他大脑瞬间变的一片空明,身体直接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脚下一踹马镫,翻身直接跳下战马,连带着连滚四、五圈,卸去了惯性的冲力后起身就跑。 而就在他跳下战马的同时,一张大网也正好从天而降,将战马困了个结结实实。 听到身后战马倒地的声音,郝胖子的一颗心就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似的。他知道自己现在危险了。没有了战马就没有速度,凭着两条腿就是再快能跑过四条腿的狼吗?一旦要是被身后的狼骑兵追上,自己还有活路吗? 杀出去,死也得杀出去! 郝胖子暗暗给自己下了狠心,手里又拿出一颗闪光弹准备随时地扔出去。尽管经过实验这东西对魔兽世界里的生物作用并不大,但能拖延一秒是一秒啊! 但就是郝胖子已经都做好死战准备的时候,身后突然又传来了一阵‘噗通’的声音。看样子似乎是有人被网倒了! 这对郝胖子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身后如果有人被网住至少能给他争取到不少的时间。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不过随着本能反应地向后瞥了一眼后,他却一下子愣住了。因为被网住的不是别人,正是金刚。 怎么办?跑还是不跑? 其他人的选择就很简单了。连半点犹豫都没有,权当没看见一样继续往前跑。因为他们跟金刚没有太多的交情,面对这种情况大家都是各安天命,跑不出去只怪你命不好。 但是郝胖子跟他们不一样。他与金刚是结盟的队友,虽然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但彼此也是喝过酒,交过心的。况且这一路上金刚对他非常的照顾,充分尽到了一个当老大哥的责任。所以此时此他的内心非常纠结。 两个选择:要么掉头跑回去,救出金刚,然后两个人一起死。要么权当没看见,正好还能趁着这段时间跑远点。至于内疚这东西,时间久了也就淡忘了。 郝胖子犹豫了大概有半秒钟,脑中来来回回的转了好几个念头,最后还是狠心的一咬牙,抄起腰间的双刀,义无反顾的冲了回去。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者也。 郝胖子没有那么高的学文,也没有那种被熏陶出来的高贵品格。但他却知道‘良心’这两个字怎么写。在他的人生观里面一直都坚持一条非常朴素的原则,那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滴水之恩必当涌泉。 一个奉公守法的小市民,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对生命的敬畏已经被他抛到了脑后,但如果再丢掉自己心中那根‘准绳’的话,郝胖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自己了。 命的确很重要,但如果与某些东西相比的话又并没有那种重要。 所以他明知道就极大的可能会死在那里,他还是选择跑了回去救人。这一刻郝胖子很臭屁的觉得自己有些像是电影里演的英雄。慷慨悲歌,舍生取义,如果要是能再加上一段激昂的配乐就最好不过了。 但是可惜这些东西一个都没有。有的只是一点点心酸的遗憾。 “洛青衣,如果我今天死在这,就当我跟你没缘分。如果我没死,老子追定你了!”人在认为自己马上就要死的时候,一言一行总是会显得很悲壮。同时从身体里也会迸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郝胖子瞬间就觉得自己变强了不少。 金刚在被网下来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陷入到最危险的处境。只要再过上几秒钟成群的狼骑兵就会冲上来将他乱刀分尸,不管他有多强的力量,或者有多高生命值都统统没用。 他已经完全预见了自己的结果。但他不甘心,所以他拼命地往出挣扎,想要撕开这一张大网逃出生天。 而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郝胖子掉转过头来开始拼命地往回跑。说实话,即使是见惯了生死的雇佣兵,这一刻心里也有些动容。在被网下来的那一刻他就没指望有人会来救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谁来都是送死。可郝胖子还是跑回来了。 他之前当过特种兵,也当过雇佣兵。这两个都不是可以独自逞威风的职业,想要在那样的圈子里混下去,最需要的就是可以性命相托,彼此背靠着背互相挡子弹的兄弟。 他从来不缺乏那样的兄弟,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这样的兄弟的。今天看来他是有多了一个可以生死相托的兄弟。所以金刚很欣慰,因为他没有看错人。 狼骑兵的加速比预想中的还要快,尤其是当捕捉到猎物后他们的速度就像风一样的跑过来。两只冲在最前面的狼骑兵已经扬起了他们手中的战刀。 “嗤——” 在一阵刺耳的金属交戈声,狼骑兵斩下的大刀被郝胖子及时的挡了下来。同时左手持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硬是逼得另外一个狼骑兵把落下的斩马刀改变了方向。 “快点,我挡不住多久!” 扭过头催促了一声,郝胖子就一人双刀挡在了金刚身后。对面是接连冲过来的几十个狼骑兵,还有一群红着眼睛等着‘丰收’的选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