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故人
~~~今天第三章了,求推荐求粉红啊!会连续三天大爆发!~~~ 邱美淑分析对了一点,周定邦确实可以绕过族会。可是他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周梦然。这个世界上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谁能保证他能活到那个时候? 在周家的这番博弈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周梦然收到了来自于上海的消息,程浩翔回来了。 “你想回去就回去吧!”周定邦看出来周梦然眼中的犹豫说道。 “元宵节可是团圆节。”周梦然有些不舍。 “吵吵闹闹的有什么好过的,我们以后能在一起过的日子多着呢,做大事要紧,外公可是应你的要求将人训练出来了,接下来就该让外公看看你导演的第一场戏。去吧!” 周定邦的激励让她心中一暖。外公说的没有错,这是她人生中导演的第一场戏,上海滩我来了。 华夏的传统过完元宵这个年才算过完,而离元宵节还有两天,周梦然就率先回了上海。这回,她回上海除了周定邦暗中指派的保镖,她还带回去了三个人,一个自然是把她认作老大的周穆林了,在周穆林的软磨硬泡之下,他父母总算放手,让他去跟周梦然。另一个自然就是张小丫了,告别奶奶的时候还是依依不舍的麽样,但是上路有完全是另一番麽样。坚强的让人刮目。第三个人就是周香了,把周香带上是因为她的心机和心思慎密。 一个人能够从最底层爬上来,若说靠的是白莲花般的纯净她是完全不相信,小圆会在小荷高升的前一个晚上下药,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周香的暗示,小荷贿赂主考的嬷嬷那幕不但是小圆看到了,周香也一定是看到了,只是她隐忍不发,然后不动声色的找到了小圆。中间怎么利用小圆就不为人所知,但是能让小圆心甘情愿的帮她去下药,单单这种心机就非常了不得。而且她能知道老太太这样的一个秘密,而隐忍不发。这种忍耐力不是一般人能比拟。如果是普通人,要么拿着这件事情自作聪明的威胁老太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的告诉当家主母表明心迹,可她都忍了下来,还等到了她出现。这就不得不说她对周家的人际关系都做过一番功课。 现在周公馆能和大房及时脱离关系,周梦然感到庆幸,现在的周家大宅诡异的很,反正在周梦然看来能不沾染就不沾染,至于以后,那也要等她成长起来再说。到是周霖的未婚妻周梦然感到非常的彪悍,未婚居然派人去警告两房还没有定下来的姨太。还差点搞出人命。好在李芬最后没有事情,否则她都会感到自责,毕竟李芬是因为她喊救命才去救人的。 只是武运国那个女人到周家到底是什么目的?这样的一个女人会看上周霖甘心做小?周梦然会这么想,是周穆林探到的情报。周霖的未婚妻派了几个丫鬟婆子去警告了武运国的女人,结果被这个女人毫不留情面的扔出了门口。 周梦然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件事,周家的老太太还发了好一顿火。如果她知道可能会将一长串事情串联起来,只是现在,她也在雾中看花而已。 回到上海,第一件事情就是见程浩翔了,没有回周公馆。直奔和悦餐厅,这三年和悦餐厅在红子的经营下蒸蒸日上,整个上海饮食圈也从此多了一个林红林老板。和一般女老板用靠男人上位完全不同,这位林老板据说在上海是白手起家,完全没有靠山。全部是靠自己的手腕经营,其实外界哪里猜的到真正的内幕。这位林老板不过是被推倒摊前的傀儡罢了,真正在策划和悦餐厅的另有其人,不是我们的周大小姐又会有谁? 周梦然风尘仆仆的来到餐厅,餐厅经理立马就认出了这位是自家的主人的坐上贵宾。自从三年前,程司荪去世。其母被上海警务署署长保护起来,就算是青帮的人也不敢再去打扰程太太。至于程浩翔,上海青帮两方势力在找他,要说丁锐为什么找程浩翔,周梦然还能理解一些,丁锐自然是怕程浩翔回来报仇,可还有一个程浩翔的前任未婚妻的干爹卓青璇找程浩翔她就不能理解了,当年程浩翔命悬一线的时候他都没有出来,反而在彻底失踪以后疯狂的寻找,这不是扯淡吗?程浩翔彻底失踪的半年找的最是凶悍,一年以后两方都松懈下来,现在上海滩基本已经忘记了程浩翔这个人是谁?也只有原本程公馆,现在改名叫做丁公馆的势力还有一些老人会叨唠起往事,只是提起当年,这位程大少爷也是被当做反面教材教育。 “喂,某某某,你可注意了,我们都是刀口上过日子的人,你儿子喜欢画画可不行,当年程先生多威风,可是他儿子偏偏不喜欢打架喜欢拿锅铲,结果将整个程公馆都铲掉了。好好的程公馆也就没有了。” 老人总是会记得过去,虽然如今的丁公馆势力也不小,可是老一辈人还是会记得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叫程公馆,而不是现在的丁公馆,他们无法对这里产生归属感,可是逝者已逝,他们这个时候除了缅怀也不能做其它的了,都老骨头一把,混口饭吃罢了。 至于刀口上舔血,那都是年轻人的事情了。 在丁锐的势力范围内,一个胡子邋遢的男子,躺在大马路的人行道上,身上盖着一张脏的不能再脏的破旧棉被,头上还带着一顶破毡帽,一个碗放在跟前,午后的暖阳照耀在他身上,暖洋洋的昏昏欲睡,这时,一辆汽车开过来,刚好停在了他的要饭摊边上,老乞丐被汽车的刹车声吵醒,眯着眼看到一双擦得铮亮的崭新意大利皮鞋从车上下来,老乞丐在餐厅边上乞讨,每天都会看到很多这样的客人,所以也就见怪不怪,就在他又要闭上眼睡他的回笼觉的时候,几张百元大钞这么的扔了下来。 乞丐看到大钞快要闭上的眼睛连忙惊醒,本能的抬头,原本以为是哪家阔气的大少爷,却看到皮鞋主人有一张极具个性的面孔,一道疤痕从左眼眼头一直横跨右脸到下巴处,头上带着礼帽,至于面容在一片烟雾缭绕中他也只是看到模糊一片。除了脸上的疤痕男子身上最亮眼的就是脖子上一块白色的羊绒围巾飘飘荡荡。
“这是什么人?”老乞丐喃喃,总觉得对方的脸有些熟悉,可他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见那人走进了和悦餐厅,他忙不迭的收起了地上的百元大钞,一天里面有这么一个大方的客人就不得了了,其实这种客人他一个月运气好也就遇上一次,在这种餐厅门口他能收到的钱也就是一些客人嫌拿在手里太麻烦零碎的小钱。 来人走进走进餐厅,拿下眼镜的墨镜。 “先生,您有几位?”服务生有礼的问道。 “我和周小姐有约。” 一听周小姐,服务生马上了然。 “请跟我来。”他做了个收手势,将来人带上了二楼的贵宾包厢。 门打开,和周梦然聊的正欢的红子抬头,目光就凝住了。时间最能雕塑一个人,看到来人林红的泪水一下子涌上。明明她已经有心理准备今天会看到他,可真见了面她还是激动的泪如雨下。 “我回来了。”这句回来他是对周梦然说,也是对林红说。 “回来就好,等你很久了。”周梦然微微一笑。 “我去催菜。”林红拿手帕抹了抹眼泪就要转身出去,不过她的手被一双大手握住。 “三年了,我还来得及吗?” “晚了,我已经结婚了。”林红的眼泪还挂在眼角,而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三年前是他拒绝她,也曾想过等程浩翔回来,可是女人的心肠通常是很软的,又天生的需要男人来疼来呵护,所以遇上了现在的老公她在几次浪漫约会和每日的嘘寒问暖后,渐渐的将程浩翔彻底尘封在心底的角落,终于在半年前结婚了。 虽然女人很容易的被爱情冲昏头脑,可该清醒的时候也毫不含糊,相比程浩翔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张崇光就简单很多。在方氏国际上海总部做一名业务经理。也算是方家的实权人物,未来比程浩翔要安稳很多。 “你幸福吗?” “很幸福,我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孩子出世后如果你还在就让你当干爹吧!”林红顽皮的一笑道。明明心里想好了不哭的,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 “怀孕的女人不要哭,认干爹的事情以后再说吧!”虽然不想放手,可是面前的已经是别人的女人,而且还很幸福,所以他没有理由不放手。 感觉到程浩翔的松手,林红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个男人,永远的变成了两条平行线。可如果还有一次,她还是会这么选择,因为当初是他先选择抛弃了她。在心中叹了口气,林红转身离开包厢。